取消公攤面積,以實用面積算房價,你支持嗎?

近些天來,題為《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在網絡熱傳,激起了很多網民共鳴。就連人民日報、新華網都其發聲聚焦在這房地產公攤面積的問題上。

取消公攤面積,以實用面積算房價,你支持嗎?

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近幾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而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的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的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被行政主管部門重罰。過去十幾年的實踐表明,只要制度設計合理,像其他國家一樣按套內面積計價,並非沒有可能。

取消公攤面積,以實用面積算房價,你支持嗎?

有人辯稱,降低或取消公攤面積,可能會讓開發商忽視公用設施部位建設、降低環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設施質量,甚至進一步推高房價。但國外成熟的經驗表明,在市場經濟中,如果開發商試圖在壓縮公攤面積後佔購房者便宜,購房者肯定不會答應。為了生存和獲利,開發商更理性的選擇,是根據市場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公攤面積問題積弊已久,越漲越多的公攤面積實質上已經侵佔百姓的利益,也損傷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與公正。人們期待著相關職能部門在研究房產調控政策之時,能正視公攤面積問題,探索更科學、合理的計價方式,切實保護百姓權益。

取消公攤面積,以實用面積算房價,你支持嗎?

在房價高漲、調控不斷加碼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追問: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取消"公攤面積"會不會推高房價?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問題的關切?

隨著房屋精裝修政策乃至未來房地產稅的出臺,都會面臨按哪種面積收費的問題。既然公攤缺少標準、管理混亂,未來購房時,是否有可能只看套內實際使用面積呢?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套房子的總價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套內面積來算,那麼每平米的單價必然會有所提高。其實,要不算建設使用土地的成本的話,事實上建房的成本是一定的,並不會增長太多。

因此建議取消公攤,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來計算房價,這樣購房者能更清楚明白。那麼大家是否支持取消公攤呢?留言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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