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元!大庆俩人因举报重大案件线索获奖

12月28日,市民甲某、乙某分别领取了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奖励,每人3万元。这是记者在大庆市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新闻发布会上看到的一幕。当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宣读了《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线索699件,打掉黑恶势力团伙36个。

“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是向广大人民群众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与人民群众共同分享、共同见证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奖励举报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激发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斗争中。”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相关同志介绍说。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扫黑办通过线索梳理,市公安机关严细核查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法院审理认定打掉2个恶势力集团。根据《黑龙江省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对2个恶势力集团线索举报人甲某、乙某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

“下一步,市扫黑办将继续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激发举报人举报热情,对于提供重大黑恶案件线索的最高奖励8万元,并采取措施激励发动群众揭发、检举黑恶犯罪线索及黑恶势力‘保护伞’,营造黑恶案件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市扫黑办相关同志表示。

新闻发布会上,市扫黑办、市公安局还对市民关心关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

对举报线索有什么要求?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举报应以事实为根据,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故意歪曲、夸大或缩小事实,同时应说明线索来源。

举报后,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将全力保障举报人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核查、奖励、宣传等过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在受理举报线索的每个环节上,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举报人向各级扫黑办、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以公开或秘密进行,并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在举报时可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市扫黑办保证密码的安全。

校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注意什么?

学校的扫黑除恶工作是要发动师生,认真摸排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周边是否有敲诈勒索学生的黑恶势力人员;学校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学校建筑施工过程中,有无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市属高校,有无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暴力催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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