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親屬謀私利!九江一正科級幹部被開除黨籍、降為辦事員……

張亮秋,廬山市糧食局原局長。2013年至2017年,張亮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與他人合夥承接原星子縣糧食局危倉老庫維修項目部分工程,其親屬從中獲利15萬元。2016年上半年,張亮秋的另一名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在原星子縣糧食局現代物流中心項目承建人處投資30萬元,對方算其入股100萬元。張亮秋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還未完工時就將工程款全額予以撥付,張亮秋親屬分得兩間鋪面和一套住房,獲利130.94萬元。張亮秋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3日,張亮秋受到開除黨籍、撤銷糧食局正科級幹部職務處分,降為辦事員。

新條例紅線

第八十七條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黨員幹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九十五條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大宗採購、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等方面謀取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分析點評

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看,家風敗壞往往是領導幹部走向嚴重違紀違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領導幹部不僅在前臺大搞權錢交易,還縱容家屬在幕後收錢斂財,利用權力和影響經商謀利、大發不義之財。因此,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領導幹部的家風建設,進行了重點強調。

領導幹部的家風影響黨風政風,領導幹部必須嚴字當先匡正家風,自覺擺正黨性與親情、家風與黨風的關係,發現問題苗頭及時提醒、堅決糾正,決不能護短,防止親屬子女打著自己的旗號非法牟利,防止身邊人把自己‘拉下水’,最終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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