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的人肉包子鋪,你聽說過麼

第一件發生在北京

在80年代初,西單發生過一起非常轟動的人肉包子事件。西單有一個包子鋪,那個老闆有一天和一個人發生了爭執,一怒之下把他殺了,屍體沒處藏,就一狠心把屍體剁成肉餡,包成包子對外賣,結果吃過的人都說好吃,他的生意也很興隆。結果老闆的膽子也大起來,說是後來又殺了好幾個人,還包括一對外地來的夫妻。有一次一個人(據說是醫院的某主任)來他這吃包子時覺得肉餡味道不對,就拿著包子報公安了,經分析是人肉,公安馬上去包子鋪抓人,最後居然在冰箱裡還發現了剩下的一條人腿!

第二件發生在內蒙赤峰市

80年代,有位外地打工王姓姑娘因遇車禍去世,她的父母親得信兒後從老家趕來給她辦理後事,在臨火化前她母親無意碰一下她的遺體,感覺不對勁---好象是空的,掀開布單一看,大吃一驚,發現少了一條腿,遂到公安機關報案,警察發現火化工李某嫌疑最大......最後此案告破,原來李某的哥哥在當地開了家包子鋪,當時由於是計劃經濟,豬肉憑票供應,他哥哥的包子鋪原料不足,就請李某經常利用職務之便偷屍體拿回家做包子,連續偷了7年!他們用人肉做的包子香辣可口在赤峰遠近聞名,是當地的品牌“老子號”!此案告破後,赤峰市的男女老少們嘔作一團!

第三件發生在澳門

1985年澳門“人肉叉燒包”慘案事件回放 。一九八五年八仙飯店滅門慘案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時,多名泳客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發現數件人體殘肢,隨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後在現場進行打撈,撿獲8件人體斷肢,短短數日內在同一地點獲11件人體斷肢,切口整齊,似是被利器斬下。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紀錄。

至1986年4月,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蹤,原為鄭林所有的八仙飯店等產業,被一名姓黃的男子霸佔,並懷疑黃某謀財害命。司警接信後複驗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灘發現的斷肢,發現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其中一名年紀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對八仙飯店的新東主黃志恆(50歲)進行嚴密監視。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突然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即將之截住,帶署調查。

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該10名失蹤者包括八仙飯店前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子岑惠儀(42歲),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兒子鄭觀德(7歲),女東主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70歲),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曾受僱於八仙飯店的廚師鄭柏良(61歲)。10月2日,黃志恆涉嫌殺害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一名女親屬陳麗珍,被司警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表證成立,還押市牢候審。司警在拘查黃志恆前後,搜出屬於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以及鄭林的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對於為何擁有這些證件,黃志恆未能作出解釋,只供稱以60萬元承頂鄭林的物業,包括八仙飯店。在黃志恆被拘後,遭揭發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則魚湧英皇道一宗謀殺縱火案:疑兇陳梓梁向事主借錢不遂,將之困綁浸在浴缸中溺斃,還將事主之妻、小姨斬傷,再用石油氣爐放火。陳梓梁後逃回鄉間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將雙手拇指、食指的指紋破壞,再化名黃志恆偷渡來澳,獲發身份證。香港警方曾來澳調查,證實黃志恆即陳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黃志恆在獄中割脈身亡。直至黃志恆被押解市牢候審、自殺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尋獲10名失蹤者屍體,是否遇害未得到確定。檢獲的11件人體斷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經驗證指紋是屬於失蹤老婦陳麗珍外,其餘斷肢均未能確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黃志恆自殺身亡後,該宗案更蒙上一層神秘色彩。

由於警方一直沒有找到那10名失蹤者的屍首,人又是在飯店殺的,一經媒介輿論傳播開來,民眾譁然,一種疑犯把屍體當豬肉做包子的說法迅速流傳開來。香港還以此事拍攝了電影《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

第四件發生在天津

1960年的國內經濟困難,肉,蛋等許多人民生活食品特別緊俏。天津郊區的一個小包子鋪生意卻很紅火,在周圍名氣不小。店主大家都叫他“老王”,四十多歲,身材魁梧,幾年前從外地搬來。他自己說很早前老婆嫌棄他窮就跟別人跑了,他就一直單身過著。鄰居們都覺得老王為人和善,老實勤快,做生意童叟無欺。特別是他的包子汁多味鮮,遠近聞名。他每天凌晨4點就開工,6點就準時會有一籠籠熱騰騰的鮮肉大包出售,風雨不改,寒暑不斷。由於他不要幫工,不收學徒,每天只做500個包子,大家只認為是老手藝人的傳統習慣。買包子的人每日早起排隊,要不等到早上八點半就沒了。吃過他包子的人都說味道特別鮮,也沒聽說有人因為吃了包子得病的,大家對老王包子質量很放心。當然,那時的郊區更不會有誰會拿他的包子去分析美味的秘方了。

就這樣過了一年,一個婦女找到了當地派出所,說早上買兩個老王包子給小孩,肉餡裡一小塊硬硬的碎骨頭樣的東西差點卡住孩子的喉嚨。不知道是出於愛子心切還是嫉妒老王的買賣太好,她找到了派出所。(那時可不流行找消費者協會或質量監督部門,呵呵)

勸說走了那婦女,一名老幹警發現這塊碎骨頭樣的東西比較奇怪,不象是一般的豬骨頭。檢驗的結果另所有人大吃一驚----那是半塊人的腳指甲蓋!幾名幹警本來只想去老王的包子作坊看看衛生情況,警告一下他注意包子的衛生問題。老王不在家,在這次突擊檢查“衛生”的過程中發現老王廚房下有個地窖,裡面竟然有被肢解的人屍體和被剁碎的人肉餡!在場的人都嘔吐不止......

派出所秘密逮捕老王,根據他的交代又在地窖的角落挖出七具被剝了肉的人骨架。他很平靜地交代了犯罪真相:自從他的老婆跟別人跑了後他心中充滿了憤恨,直到一年前的某天一個要飯的女人到他家乞討。那女人的相貌太象他的前妻了,老王把滿腔怨恨發洩到了這個女人身上,把她掐死並分屍。這樣還無法平息老王的怒火,正好老王祖上留下做包子的手藝......於是,包子鋪開張了。關注公眾號:真實靈異事件,看更多靈異故事。那時的豬肉何其難買,而老王也把殺人作為一種樂趣,那時流浪乞討的人又多又沒人注意,老王自己還有秘方可以除去人肉特有的異味。一年中他就殺了七個流浪乞討的外地人,包括3男3女和一個七,八歲的孩子......他還說,自己平時也吃人肉,久了根本不覺得噁心和有怪味。

原來,小有名氣的老王包子鋪出售的是人肉包子!!!

考慮到當時的政治,社會影響和人民群眾的輿論,這宗案件在極為保密的情況下審理,判決。老王被秘密槍決,他家和包子鋪被查封充公。對外界只說是因為幾年前老王在外地犯了偷竊罪被當地公安局帶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