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1日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

明年2月1日起禁止对长江刀鱼等进行生产性捕捞

資料圖 徐紹榮 攝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發放刀鱭(長江刀魚)、鳳鱭(鳳尾魚)、中華絨螯蟹(河蟹)專項捕撈許可證,禁止上述三種天然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落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部署,保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對長江流域專項捕撈管理制度進行調整: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發放刀鱭(長江刀魚)、鳳鱭(鳳尾魚)、中華絨螯蟹(河蟹)專項捕撈許可證,禁止上述三種天然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原農業部2002年2月8日發佈的《長江刀鱭鳳鱭專項管理暫行規定》(農漁發﹝2002﹞3號)同時廢止。未來上述資源的利用,根據資源狀況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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