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部財產留給兒子,兒子也負責養老,但女兒覺得受傷於是斷絕與父母來往,你怎麼看?

流年似水54288943


有啥好難過的,自己做出的決定,後果自己背唄。

關於老人遺產問題,法律上講無論兒還是女,都是老人的孩子,都有財產繼承權。

當然,老人有處分自己遺產的權利,哪怕他就是丟到長江裡、贈給自家保姆。那是他的權利,子女無權干涉。

只是說,子女與自己都去矛盾的情況下,把財產只留給兒子,想想當女兒的確實也想不通,憑啥呢?就因為兒子可以養老,難道女兒不能養你?

估計這老人是地道農村人,在一些農村裡 嫁出去的閨女等於潑出去的水,是沒家裡財產繼承權的,不得不說,這個風俗挺討人嫌的。

所以,就本文中的現象來說,女兒傷心不願與老人來往的心情可以理解,不過她那兄弟當的也夠絕的,老人全給他,他收的心安理得,希望他以後能好好善待老人……

至於女兒,希望能平復一下心情,冷靜下來想想,這是自家的風俗,而不是她一家如此,想通了也就行了。

畢竟,將來養老你不用操心了……


普了次法


我說點我家真事,我曾經抑鬱了很長時間。我家姐弟三個,都已成家,我是老二,姐家條件不好,弟弟北京工作,所以孃家,姐姐家,有事都會找我,我一直心疼父母辛苦,姐姐弟弟也儘量照顧著。

今年弟弟北京辭職回老家了,一開始都住在我家,姐弟關係也很親,然後弟弟談對象了,對方要求弟弟買房,我孃家其實挺有錢,上千萬房產那種,只是本地市裡沒房而已,同時也是農村老觀念要把所有財產給兒子的,這個我也一直知道,我也不在意。弟弟在北京一套房子也值500萬。但是弟弟本地市裡買房子的事卻是:弟弟自己北京房子不肯賣要留著升值,還勸父母杭州房子也不要賣留著升值;手頭沒現金怎麼辦?他和父母做我思想工作要求我的錢拿出來給弟弟買他們的婚房:一樁別墅!說是借但不知什麼時候還款,後來又說合作買房我出50%首付,他付按揭,但房子給他們結婚用。反正各種親情綁架,我一向心疼父母,心疼弟弟,也是無奈,拿出錢買了房,一直到弟弟拿出公證書,要求公證那一幢別墅歸他和父母使用權,只給我一個房間使用權的時侯,我才猛然醒悟:合著我的親情在他們眼裡是傻瓜呀!一年後我拿回了我投進去的錢,不再做孝順女兒和好姐姐,父母和弟弟都在埋怨我小氣,弟弟說女兒買房給父母住是應該的,公證給父母很正常,父母說姐姐幫襯弟弟也是應該的,哪家不是女兒幫襯父母,姐姐幫襯弟弟!


呀呀啊呀呀學語


我也是父母想把幾套房產都留給弟弟,又不跟我明說,還曾要求我把自己買給他們住了十七八年的房子過名字給他們或者弟弟,沒事就找事說我,一會說我欠他幾萬,如果不承認分家產就沒我份,哪知道我翻出匯款記錄證明,我媽,就發脾氣耍賴,我明白她什麼意思,我明確說了,我不要你的財產,自己立個遺囑就行,愛給誰給誰,給個當初他們結婚時候的小木箱子給我做個念想就行了,當時答應了,第二天一起來反悔了,說那個小樟木箱子也不能給我,我就呵呵了,自己房子出租,住我的房子那麼多年,我離婚一個人帶著孩子在深圳,開銷那麼大,從來沒吭過聲,兩老幾次住院手術都是我在照顧,給錢也沒少給過。給弟弟買房瞞著我,我弟讓我幫他去看房結果我媽半路在大橋中間把我和我幾個月大的兒子趕下車,生怕我知道她給弟買房,回來還說那些買房的錢是她自己賺的,怕我說大部分都是我給的吧,她自己心裡有數。真是傷了我心了,弟弟開公司條件比我好太多,都不求分財產了,連親情也給他們多次的給一點一點傷沒了。為此抑鬱了好多年,後來我終於在弟弟的支持下買了給他們住的我的房子,把戶口也遷到了深圳。去年我爸生日回去了一次,走的時候居然給我兩千塊錢,簡直了,我收下給放他們房間桌上了。其實做女兒的很多都沒有想要分父母財產的心,要的只是那份情。


用戶2817770256035


說說我的觀點,可以留言討論,不喜勿噴!

老王把所有財產都轉給兒子,令女兒女婿很生氣,自此不相往來。老王為此很難過。但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錯了。有的老人甚至認為自己的女兒女婿去看望他們少了點,就認為自己賠本了。

郭廣吉律師認為,這是老王們做錯了,卻不知錯,是重男輕女思想的反應。

老人如果沒有多少財產也就算了,但你有兩套房子,還有門面,為何就不能考慮分給女兒一些呢?女兒不是親生的嗎。

有人會說,女兒不懂事,為了財產居然跟老人不相往來(這並不是說女兒做的對)。

為什麼有這樣的說法?我可不可以反問一句,老王你如果把財產都給了女兒,你的兒子會是什麼反應,想沒想過。

老王的女兒也不一定就是想要多少財產,她作為女兒的身份沒有得到尊重。這種被無視的滋味不好受。

老王從法律上講當然有自己財產的處置權,但生活不僅僅只有法律,家庭裡親情很重要。親情是家庭存在的紐帶。

我國古代的法律就有親親相隱的規定,現代的刑法也不排斥這樣的原則。這樣做就是為了保證家庭關係的穩定,因為家庭關係穩定了,社會關係才能穩定。

老王這樣做不僅會導致老王老兩口與女兒女婿之間的隔閡,也有可能導致老王兒子與女兒之間產生矛盾。老王這樣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郭廣吉律師


不請自來,我有點看不過去了,我有點不舒服,我就是想說說

憑什麼把家產全部給兒子啊,是不是給的太早了吧。如果有一天躺在床上不能動了,再給也不遲,還好意思問別人呢。女兒怎麼了,女兒就不是親生的嗎,為什麼只有兒子才能得到全部的家產。我特別討厭那句話,‘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是誰發明的這句話,這都什麼年代了。現在是女人當家的多,還是男人當家的多。女兒怎麼了,女兒也需要尊重的。是什麼理由把兩套家產和一個門市都給兒子的。照顧父母贍養老人是兒女的義務,那麼為什麼女兒就沒有義務得到父母的家產呢。不求一半,那也少給一些啊。這是什麼,這就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從家產上就能看到,是兒子重要,還是女兒重要。

現在難過,給之前想什麼了。晚了,家產都跑到兒子那裡去了,要不回來了,女兒也傷了心。白養大一個女兒,養大一個女兒多不容易啊。還是去給她道歉去吧,她是你們的孩子,她也許會原諒你們的。

我說完了,就是有點看不過去,偏心兒女真的不好,女兒有時比兒子做的要更好,不要因為是女孩就和男孩不同對待,特別是家產的問題上,男女平等。

我個人觀點⋯⋯



丹1000


我外公外婆就是覺得死後財產該給兒子,但是到了最後生病了,才發現出力的全是女兒,兩個兒子都想要房子和錢,都不願意照顧他。四個子女排班,大兒子裝病,小兒子撒謊,總之都不願意去,女兒沒辦法只有自己去。姥爺本來想留遺囑把房子留著生了孫子的大兒子,錢給小兒子,最後時光,看到兩個兒子的表現,留下遺言:我的財產應該是你們子妹四個的,你們四個人分了吧。於是,他死後,我兩個舅舅對我姥爺都有意見,因為財產帶姐姐和妹妹分了。


黃小豆和莫小胖


父母一碗水端不平,必然造成兄弟姐妹反目成仇。仇恨的原因往往不是錢多錢少,大多來自於怨氣。俗話說不蒸饅頭爭口氣,氣來自於哪裡,父母往往忽略了。道德婊們不要把父母養大了你掛在嘴邊,我現在也是父親,我認為撫養孩子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是自己的感情所在,我沒有帶著一絲養她她必養我的邏輯,如果說養孩子是為了養老,多麼醜惡的嘴臉,完全的利益交換。養老靠什麼,靠自己年輕時的積累,不要給子女太多的負擔。我常常和女兒說,雖然你是獨生子女,不要有負擔,我們老了會自己養自己,因為今後你自己生活的壓力也許比我們老人還要大!

父母慈則兒女孝,這就是因果。一碗水沒有端平,水潑碗砸是必然。贍養父母也是義務,可是不情願的贍養和施捨有何區別?如同餵狗。為啥會不情願,這是父母該考慮的問題,也是在對待孩子的時候,要嚴格遵守的規則。即使是親人間的相處,我們也要儘量保持均勢,洞察子女的內心。不公,永遠是矛盾的所在!


牛角書生17975822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如果這個都不叫做錯,那什麼叫做錯呢?

不論兒子還是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既然要提前把自己的財產轉移給子女,為什麼只給兒子不給女兒呢?不還是受到傳統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

傳統的思想是女兒嫁出去之後,就成了別家的人,因此家裡的財產也不會分給女兒。

可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了,男女平等,女兒嫁出去之後同樣還是會經常回來探望,等你們老了女兒同樣也會照顧。把兩套房子,一個門店都給了兒子,什麼都不給女兒,意思不就是把女兒當成外人嗎,那女兒不再往來不就是自己作死的結果嗎?

再說,現在老王老口子可以自己照顧自己的起居,因此兒子和兒媳過來一起生活,其實並不需要照顧他們生活。假如有一天,作為老人生病了,只能臥床休養,單單靠兒子兒媳,根本照顧不來的。

久病床前無孝子,到時候兒子不給老王送到養老院,就不錯了。

女兒也是自己的孩子,哪怕不願意分一半財產給她,多少給一部分表現出對她身份的認同。否則就把嫁出去的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吧。

老王確實應該反思自己的做法了!


首席投資官


我是兩兄弟,各自成家立業了,我們一家獨立生活,父母和弟弟一家一起生活,父母有三套房子,一套我在住(由父母貸款60萬給我弟),要想過戶房子需要我償還60萬貸款,一套父母弟弟一家在住無貸款,還有一套已經過戶弟弟名下,也沒有貸款,還有一間門面價值七八十萬。

父母一年各種租金投資收入四五十萬,我沒有拿過一分,他們也沒有幫我照顧過家庭孩子,或者在我孩子生重病,我受傷修養照顧過我,我心裡打定主意如果他們把全部財產都給我弟弟,他們老了以後我不會贍養他們,哪怕坐牢!!!我這樣的想法不知道對不對?真的是不甘心,父母沒有財產或者有債務我都願意承擔責任,但是有財產不分給我我不甘心!!!


暮光之城之暮色


我看到這個問答就想到我自己,不吐不快,我結婚4年了也是人家女婿。

先說說岳母家情況,岳父兩年前生病去世了,生前年收入蠻好的,但是平時吃喝賭,生病去看病也花了不少錢,我老婆也支援了幾萬,到死沒留下多少錢,村裡有老房子鎮裡一套貸款商品房,她弟弟還沒結婚

我想說的是,在農村女兒是沒有遺產的,我很理解,我們經常週末去小住,但有一次真的很可笑,因為沒錢也沒有雙方父母支援只能在市區買小套的學區房,還要還20年房貸,本來也是挺高興的事情,結果去丈母孃家,聽到她們在屋裡說話,丈母孃說你把錢都買房子了以後她養老怎麼辦。我聽了以後真的覺得很搞笑。

我們不想孃家的財產,丈母孃自己兒子工資也不錯,自己才60幾歲,工資3500,還要問我們養老,而且我們頭一次買房她不替我們高興,還問這個,我真的覺得心拔涼拔涼的,每次去岳母家經常還要去幫小舅子的店裡面打打雜,上次幹活弄的全身是汗,小舅子就是在邊上和別人聊天,你說我圖什麼。

反正一句話,女兒沒遺產在農村很正常,所以贍養是以兒子為主,女兒偶爾去看看照顧照顧,其實都很正常,題主的沒給財產斷了關係確實不應該,看望一下,以後生病生活不出錢或是少出錢,看自己能力吧,我最煩的是沒留給女兒什麼卻要求跟兒子一樣的義務這種孃家,碰到這種是要倒大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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