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靈川一“小官”鉅貪2000多萬,用於賭博和償還高利貸

核心提示:受聘到廣西靈川縣房管局的“80後”趙海君,利用管理當地物業公共維修資金的便利,在5年多時間套取2000多萬元用來賭博。該案是當地近年來發生的最大貪汙案。

廣西靈川一“小官”鉅貪2000多萬,用於賭博和償還高利貸

“趙海君案”庭審現場。資料圖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鍾軒 報道

32歲的趙海君,原本應有一個不錯的前程,但未來10多年,他要在獄中度過。誰也沒想到,這位“80後”的年輕人,利用在房管局工作的便利,貪汙2100多萬元用於賭博。

2018年12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川縣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貪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有關部門除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外,趙海君還被罰300萬元。

案件發生後,讓擁有不到40萬人口的靈川縣為之震驚,很長一段時間,無人知曉趙海君到底貪汙了什麼錢,又是如何將鉅款佔為己有的。

民主與法制社記者調查得知,案發時,趙海君系靈川縣房產管理局物業和維修資金管理股(簡稱物業股)副股長。這個看似不起眼的職位,管理著當地房地產物業公共維修資金(簡稱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使用等工作。

趙海君貪汙的鉅款,均是套取了維修金。官方人士證實,這筆專項資金的確存在管理漏洞,當地紀委人士還稱該案“是靈川縣近年來金額最大的貪汙案”,也是“小官鉅貪”的典型。

為此,靈川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曾秀維,以員額檢察官、國家公訴人身份全程負責案件的審查起訴和出庭支持公訴工作。

118筆匯款

2011年6月,還未過25歲生日的趙海君受聘到靈川縣房產管理局工作,身份屬一年一簽的聘用合同工。當年7月,局裡成立了物業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

該辦公室屬物業股管理,主要負責靈川縣維修資金的監督審批等,趙海君上班後,就開始負責辦公室工作。2016年11月,被提為物業股副股長。

依據國家規定,維修資金由購房者交納,所有權歸交納人,其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物業費非同一概念。

至於繳納數目,一般來說為總房價的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準,不過每個城市的規定也不同,但維修資金均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業主是接觸不到的。

以靈川縣為例,小區業主要想使用維修資金,首先要70%以上小區業主同意簽字,然後由業主委員會(簡稱業委會),或者業委會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到縣房產管理局物業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領取維修資金申請材料,並將需要改造項目在小區內公示7-15天,並拍照留存。

同時還要把《靈川縣物業維修專項資金支用申請登記表》提交到物業維修金辦公室審核,待工作人員審查通過後,將材料在小區內進行公示7-15日,並拍照留存,待公示期滿後,業委會提供轉賬憑證,由物業維修資金辦公室撥付申請金額。

奇怪的是,如此嚴格的程序,趙海君還是鑽了空子。

司法資料顯示,趙海君從2012年1月到2017年10月,在審核維修資金材料的過程中,通過偽造業委會公章、審批材料、銀行電匯單方式共套取2160.189萬餘元。

廣西靈川一“小官”鉅貪2000多萬,用於賭博和償還高利貸

靈川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曾秀維宣讀起訴書。資料圖

趙海君將套取的錢分118筆分別轉賬到借來的8個朋友的銀行賬戶中。作為熟悉之人,朋友們都沒詢問具體借卡用圖。其中一位人士稱,趙海君讓他開銀行卡時,還要求其不要捆綁手機號碼。

直到2017年10月,靈川縣房產管理局財務人員進行工作調動,領導要求核查物業維修資金的賬目時,趙海君套取維修資金一事才被暴露出來。

偽造申請資料

趙海君套取的鉅額維修資金,涉及靈川縣騰龍苑小區、金色年華小區、翔龍花園小區,以及九龍花園小區。其中,騰龍苑業委會和金色年華業委會的印章是趙私自刻制。

騰龍苑小區業委會主任證實,從2012年至2017年,他們從沒申請過維修資金。金色年華小區業委會主任也稱,2010年至2017年,該小區也沒申請過維修資金,“申請表上的公章及內容都是假的”。

而趙海君提供的《靈川縣騰龍苑小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審批表》、電匯單顯示,他在2012年9月16日偽造相關材料後,於10月8日將3.5萬餘元維修資金轉到曾某曉賬戶。曾某曉稱:“流水上的錢都是趙海君的錢。”

這筆錢之所以能順利套取,是由於趙海君此前已經有了先例。2012年5月,趙海君就偽造了金色年華小區維修資金材料,將套取的6.3萬多元轉到王某亮賬戶。

後期5年時間,趙海君從物業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對公賬戶,先後轉入王某亮個人銀行賬戶資金29筆,金額達400多萬元。王某亮表示,他和趙海君是高中同學,這些錢和自己沒任何關係。

此外,2014年12月20日,趙海君還偽造靈川縣翔龍花園小區材料,將9.8萬餘元維修資金轉到蔣某斌賬戶,而他的賬戶在5年間,被轉入434.3萬多元。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於“騰龍苑”和“金色年華”,翔龍花園小區確實申請過這筆款項,趙海君則玩了“障眼法”。

據翔龍花園小區業委會主任梁某介紹,2013年、2014年左右,他們申請了1次公共物業維修資金,房管局一共批了9.9萬多元,用於安裝小區攝像頭。

這筆錢則轉到了桂林市博恆物業服務公司名下對公賬戶,“我也讓物業公司寫了一個收條和保證書,保證這筆錢只能用於我們小區的公共設施的開支。申請下來的公共物業維修資金除了轉到物業公司的賬戶以外,沒有轉到過其他賬戶上。”梁某稱。

同樣被“障眼法”的還有九龍花園小區,業委會主任文某表示,從2013年到2017年,他們申請了4次公共物業維修資金,房管局批了3次,共計20多萬元。

“先從房管局拿申請表,然後找小區業主一戶一戶簽字,要有80%以上小區業主同意,打預算,再由審計公司進行審計評估,再發公告進行公示招投標,確定了公司以後再報告房管局的趙海君,由趙海君進行內部審批。”文某證實,申請下來的公共物業維修資金是轉到業委會的出納唐某福名下,除此之外,沒轉到別的賬戶過。

證據顯示,2015年3月26日,趙海君偽造了九龍花園小區材料,將7.2萬多元維修資金轉到黃某勇的賬戶。黃某勇的賬戶先後被轉入資金26筆,金額高達492.2萬餘元。

因賭博套取資金

儘管趙海君的斂財行為瘋狂至極,但他卻百密一疏忽略了做賬。讓人不解的是,當事單位不僅沒發現,還在2016年11月9日,將其推薦為物業股副股長。

直到2017年10月30日,靈川縣房產管理局一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時,才發現維修資金存在賬目問題,便將這個情況彙報給分管領導艾某。

“物業股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材料很亂,我親自去做的時候也發現材料很亂,在我請示蔣永峰局長以後,讓我去銀行把物業維修資金的流水打出來一筆筆對照支出。”艾某表示。

另據其透露:“11月1日下午,銀行的工作人員把流水給了我,我一看就發現存在問題了,因為我是物業維修資金的複審員,所以我也知道一年的物業維修資金的支出大概就是100多萬元,但是我發現流水上每年都有八九百萬元。”

隨即,艾某給趙海君打電話問他怎麼回事,“他講要和我談一下,我就約他去房產局的球場談一下,他就和我講他因為賭錢,在幾年的時間套取了物業維修資金有2000多萬元。”

見狀,艾某馬上向蔣永峰局長做了彙報,之後司法人員將趙海君帶走。

記者獲悉,截至趙海君事發時的2017年11月30日,靈川縣的維修資金已超過了兩億元,孳生利息93萬多元。

其實,作為物業股股長的趙某政,平時應發現這些問題,但他一直被抽調出去工作,這導致趙海君能獨立操作很多事情。

據趙某政的證言,當時他到物業股的時候,也發現裡面材料數據很亂,“領導讓我到物業股工作也是讓我來整理物業維修資金的材料,然後我準備看物業維修資金檔案的時候,趙海君就和我講他已經整理得很好了,讓我和其他工作人員都不要亂動,不然翻亂了就很難搞了,我就沒有看那些檔案了。”

趙某政坦言,這些年,趙海君只給他看過一次銀行對賬單,至於存定期還是活期,作為股長的趙某政也全然不知。

“我覺得有一個問題就是沒有股長和領導的簽字,趙海君只是拿著蓋有股室公章的電匯單去找財務,財務就給蓋章,這筆錢就可以支出。”趙某政稱。

管理漏洞

事實上,如果按照規定,靈川縣維修資金審批十分嚴格。除申請等前置程序外,這些資料還要經過財務、分管副局長、局長同意蓋章的內部審批程序,缺一不可。

該局人員直言:“物業公共維修資金的管理上有漏洞,財務沒有做賬、公章管理不規範,讓趙海君有可乘之機。”記者在翻閱該案大量證據後,也發現靈川縣此前的維修資金管理,異常混亂。

靈川縣房管局人員石某證實,他們的維修資金票據從2013年至2017年,一直沒有整理也沒有移交。

他認為這些資金是由物業管理辦公室管理,領導也沒要過這塊的報表,工作總結也沒有包含這塊,出納基本不管物業維修資金的事,物業維修資金有一個專門的賬戶。

“物業管理維修資金需要維修資金股的公章、法人代表私章、會計、出納私章,然後需要財政局綜合股的私章,最後再去銀行支出,後來財政局的工作人員說不需要財政局的印鑑了。”石某稱,“趙海君動用的是物業維修資金的本金。”

財務人員蘇某芳表示,趙海君如果拿著蓋有物業股公章的電匯單來,她就蓋上會計、出納和法人代表的私章。

“這三枚章我和會計都能拿到,有時是我蓋,有時是她蓋。”蘇某芳的說法是,“一開始是蓋會計、出納和法人代表的私章和財政局綜合股股長的私章,中間有一段時間是不需要我的私章,再後來不用財政局綜合股股長的私章又用回我的私章了,具體是什麼原因我不知情,是會計通知我的。”

廣西靈川一“小官”鉅貪2000多萬,用於賭博和償還高利貸

資料圖。

蘇某芳還介紹,物業維修資金存定期是會計和趙海君去存的,她看到電匯單上有物業維修資金股的公章,就幫其蓋章了,並不審核真實性。

蘇某芳還稱:“每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是由趙海君去拿回來核實,然後就拿來財務蓋章,有時候是會計蓋,有時候是我蓋,之後就由趙海君拿回銀行,我只是負責蓋章,也無法核實。”

“在我任職期間,物業維修資金在桂林銀行開過一個賬戶,在農村合作銀行也有一個賬戶,後來就歸到農村合作銀行一個賬戶了。”蘇某芳證實。

另據負責兼管物業股的文某耀證言,物業維修資金辦公室的公章都是趙海君管理的,因為之前的物業股股長陽某升辦交接的時候也沒有把章交給他,所以這個章一直在趙手裡。

上述分管領導艾某也坦承:“財務在支出物業維修資金的時候不看領導的簽字和審批表,只要趙海君拿單子來就直接蓋章了,因為有些支出的物業維修資金審批表蓋章不齊全,有些都沒有審批表,但是財務還是蓋章支出了。第二個就是物業維修資金沒有年度報表,所以這麼多年都沒有人發現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靈川縣房管局主要領導承認:“趙海君就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才將資金套取走的。” 原標題:房管局人員套取2000多萬元維修資金用於賭博,廣西靈川“小官鉅貪”案調查

注: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民主與法制時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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