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場上為什麼不能隨意撿敵方武器?

奇葩瞄會談


現在很多抗日神劇之中,有一些戰士一邊打一邊撿起敵人的裝備就用,特別是槍支,其實這樣的做法是非常危險的。一般正規作戰部隊是不會隨意撿敵人丟下的槍支的,所有散落在地上的武器,都要等戰爭結束之後,在打掃戰場的時候繳獲計算,並且重新分配。除非在包圍之中彈盡糧絕的情況之下,才會有被迫去使用敵軍的武器。


一支正規的軍隊,都會穿著一致的服裝,攜帶的武器也是統一配備的。每一個人不僅僅對自己所用的武器非常瞭解,對於友軍的武器也是了熟於心,在戰場之上看到服裝、聽到炮彈聲聲音就能識別敵友是每一個人最基本的作戰技能。

不同軍隊所用的裝備的制式不同,正規軍平時訓練的時候,軍隊的陣型是配合武器提前擬定的,作戰動作都是根據軍隊裝備的長度、重量和特色而制定的。在作戰之前,所有的隊員都已經模擬了許多次,協調好了每一種武器,做好突擊、掩護或者爆破。如果在戰場之上冒然使用敵人丟下的武器都會嚴重影響軍隊的作戰計劃,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就像一支用扇子舞蹈隊突然有一個人舞劍一樣突兀。況且有的槍支撿回來也不一定有用,得有相應匹配的彈藥才行啊。

再者作戰之時,每一個軍人對於敵方槍支的聲音都是非常敏感的,如果貿然去撿敵軍的槍支使用,會讓友軍以為有敵軍的埋伏。因為武器的構造和彈藥不同,聲響是完全不一樣的。在黑夜、大霧天或者其他因素導致視線不明的情況之下,武器的聲音就成了唯一的辨識方式。這個時候如果貿然使用敵軍的武器,一方面引起友軍之中不必要的騷亂,以為有敵軍的埋伏;另一方面還會引來友軍的炮火,死在友軍槍下才是最憋屈的。

其次,在戰場之上,也會出現以武器和財物作為誘餌的陷阱。比如有其他的狙擊手埋伏在附近,或者在武器和財物的附近有已經被掩藏好的地雷圈。也有可能這個死去的敵軍是一個嚴重傳染病患者,如果中招,基本上是有去無回。

對於裝備特別牛的軍隊,比如美軍,他們的彈藥和武器相對比較富足,而且十分精良,他們是不屑於去撿戰場之上敵軍落下的武器的,畢竟這些武器還需重新校準,還缺乏彈藥補給。但是在我們當年紅軍相對艱苦的情況之下會大量使用敵人的武器,有首歌唱得好啊: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木劍溫不勝


二戰時撿拾敵人的槍支還是可以的,但二戰以後這種行為就無異於自殺了

曾經流傳著這麼一個段子,說在越戰時由於越南的戰爭環境十分溼熱,導致美軍剛剛服役的M16自動步槍故障率居高不下,逼得美軍士兵紛紛撿拾越南人的AK47使用。

這個段子大家聽聽就好,千萬別當真,因為太假了。

(越南戰場上手持M16的美軍士兵)

二戰後使用的自動步槍在聲音上是有著很大差別的,特別是蘇制槍械的聲音和美製槍械的聲音完全不一樣。

在戰場上雙方陣地犬牙交錯,戰線也是曲折蜿蜒,而且由於環境的遮擋,很多時候士兵是看不到敵人的,在打仗的時候雙方分辨敵我的關鍵就是聽槍聲。

如果我的左翼發出的是自家步槍的槍聲,那麼這裡肯定是自己人,安全。

但如果我的左邊發出的是敵人步槍的聲音,那就不用猶豫了,趕緊一梭子子彈先打過去,然後再招呼後方大炮火力覆蓋,實在不行就呼叫空軍支援,將敵方夷為平地!

所以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使用敵人的槍支,那麼他99.99%的可能是被自己人打死的。

除了聲音以外,美蘇兩國的彈藥型號也完全不同。

敵人的步槍是無法使用自家的子彈的,所以即便是迫不得已使用敵人的槍支,補給也是個大問題,因為根本打不了幾發子彈就清倉了。

(越南人當時用的AK47其實大部分是中國支援的56式自動步槍)

其實在二戰的時候士兵還是可以繳獲使用敵人的武器的。

抗戰時八路軍就擁有不少的日式武器裝備,這些都是從日軍手中繳獲的。當時在中國戰場上無論是日軍還是國軍,用的基本都是拉栓式步槍。這種步槍每打一槍都必須手動拉栓退一次彈殼,射速很慢,槍聲都是單音節,根本談不上什麼節奏,聲音聽起來區別不大。

所以在抗戰時八路軍大量繳獲日軍槍械用來壯大自己的實力,但在二戰之後這個行為就被禁止了。

(日本三八式步槍,很多中國老兵都很喜歡)


千佛山車神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原因如下:

第一,容易遭遇詭雷

工兵佈雷中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放一支槍,然後設置詭雷。

無論哪國工兵,都有這種方法,而且經常用。

因為繳獲敵人武器,都算是戰利品,是士兵和軍官都會有好處。

那麼,戰場期間你隨便撿起敵人武器,就很有可能會觸雷。

自己被炸死不說,還得連累身邊其他戰友。

第二,容易造成誤傷

在戰爭中,武器成為識別敵我的重要方法。

因為軍服尤其是迷彩服可能大同小異,鋼盔之類也不是那麼容易識別,武器則是最直白的東西。

那麼,你撿起敵人武器就很危險。

打個比方,解放軍和美軍作戰,你扔下95式撿起M4。戰友和你倉促遭遇,很容易通過槍支誤認為你是美軍,直接先開槍再說。

所以,美軍在越戰中有明確規定,不得隨意使用敵人武器,即便當時M16經常卡殼,穩定性不如AK47。

第三,大大降低戰鬥力

槍支和其他武器不同,不是說你撿了一把好槍戰鬥力就提高了。

實際上,所謂的好槍還要看訓練情況。

打個比方,我用50年代的56式半自動,你用美軍精銳的M4卡賓槍。

顯然,似乎你的槍好,我撿了你的槍應該戰鬥力會增加。

其實根本不是這樣。

任何一款槍械,比如通過大量的實彈訓練才能夠掌握,實戰中才有較高的精度和快速反應。

你從沒用過M4,怎麼可能一用就能用好呢?你還不如老老實實用你的56式半自動,實戰中只要用的得心應手,戰鬥力會更高。

越南戰爭中,一些越共繳獲了精良的M16以後,甚至不能連發射擊,被迫還是用它的老式武器,甚至是二戰期間美軍的M1伽蘭德。實戰中,用伽蘭德的越共反而能夠大量殺死美軍,精度很高。

這是基本常識。


薩沙


路過此地,多說幾句!

這個問題要分成兩個方面來回答!

一個是必須要撿!另一個是不允許撿!

一、先說必須撿的:

1、 對於一個沒有軍工後勤的軍隊來說,繳獲敵人的武器是擴充自己實力的最主要的來源!

“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

“蔣介石這個'運輸大隊長'會給我們送來大炮和彈藥!"

像這樣的臺詞不斷的出現在歷史劇中,確實當時也是這樣的!我們這支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在建立之初時的裝備的來源主要就是依靠的繳獲!

2、 在土地革命時期我們的軍隊的裝備100%的依靠的是繳獲。紅纓槍、大砍刀是當時的主要武器,隨著戰鬥勝利後的武器補充才有所壯大!幾次革命關鍵時刻面對隊伍中有不堅定者離開時,我們的先輩領導者常說的一句話是:‘人可以走,槍必須留下’,在那時帶槍當逃兵是罪無可赦的!因為我們的武器都是依靠鮮血和生命來獲得的!

3、 在抗日戰爭時期我們的軍隊有了自己的兵工廠,也只是以修理為主!沒有完全的製造軍械的能力。利用報廢的槍支火炮的零件再組裝新的武器,當然這種武器的精密度和可靠性及壽命很低!我們的戰士在戰鬥結束後會收集彈殼和彈頭,回去後再次裝藥!這樣的槍彈的槍口初速低,只能在近距離產生殺傷效果,並且在遠距離時會有嚴重的偏離!自己鑄造的手榴彈經常會有臭蛋或只是炸開兩半的現象,起不到大的殺傷效果!所以在那時候只有老兵、神槍手才會配給原裝彈藥和手榴彈!

繳獲才是我們當時的對武器獲得的最主要來源!那時候的國際援助包括前蘇聯的對華軍援都給了國名黨軍隊!我們本著自力更生的不屈不撓的精神來擴展壯大自己!

4、解放時期時的繳獲也不是隨意的使用的!“一切繳獲都要歸公”這是當時鐵的紀律!主要是因為當時我軍的裝備參差不齊,型號紛亂,繳獲後要統一的整理分配!(舉例:那時的步槍口徑特別的亂,6.5mm、7.62mm、7.7mm、7.92mm、9mm、11.43mm等等這些複雜的口徑)直到抗美援朝初期,我軍的槍械型號還不能實現全軍的統一配置!(例如38軍就是全軍使用日製武器,39軍是使用中正式步槍)

但是在戰鬥勝利後的繳獲也不是想象的那麼容易,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那些歷史戰鬥資料,往往都是擊斃的敵人很多但是繳獲的槍支不多!敵人也是知道失去武器就意味著壯大對手的道理的!寧可丟下屍體也要收回武器!(當然打擊敵人輜重部隊的繳獲會多些)

5、 直到抗美援朝後期我軍採用輪換換裝參戰才完成了輕武器裝備的制式建設!56式槍族是我軍自行仿製製造的第一種制式武器!隨之以後的63式,被糟蹋了。81槍族落後了。95.97槍族等等才完全實現了獨立制式裝備!擺脫了以敵之所有為我所用的歷史!

6、 就這一方面在戰場上撿取武器是必須的,但是在戰鬥結束後是不允許隨意使用的!

就這一點我們偉大的戰無不勝的人民軍隊找世界之林是絕無僅有的!

其他那些沒有軍工支持的他國軍隊都是依靠出賣自己國家的利益和尊嚴及資源來獲取制式裝備的!像45年的以色列、伊朗、伊拉克、埃及、阿富汗、越南等等都是依靠進口或換取!

二、不允許撿!

1、從一戰開始的歷次世界戰爭和局部戰爭中世界各個主要參戰國家都是有自己的制式武器裝備的。

2、按二戰時期的幾大巨頭來說!

美國的M1步槍槍族,勃朗寧機槍都是使用7.62mm槍彈,湯姆遜衝鋒槍、M3衝鋒槍都是使用0.45口徑槍彈!

德國的98K,mg34、mg42、MP44等等都是7.92mm口徑!衝鋒槍使用9mm口徑!

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維克斯7.7mm機槍、7.7mm布倫式輕機槍都統一了口徑!

蘇聯使用的莫辛納甘步槍、PPSh41式衝鋒槍、捷格加廖夫輕機槍、M1930式馬克沁重機槍都是7.62mm口徑!

小日本的38式和歪把子及仿製的zb26機槍都是6.5mm。

這些國家都統一了槍械口徑其目的最主要的還是為的後勤供給的統一性和便捷性!另外與敵對國的槍彈口徑不能一樣,也是考慮到己方武器被地方獲得後會因為彈藥不通用而無法長期使用!(這裡說下美國的7.62mm和前蘇聯的7.62mm雖然口徑一樣但是彈丸長度和彈殼尺寸是不一樣的,不能通用!美國7.62*51mm,蘇聯7.62*53mm)

這些國家在步兵戰鬥條例中明確的規定士兵在手中武器及彈藥確保使用的情況下不允許在戰鬥中撿取地方武器使用!

其根本原因就是避免傳達戰場錯誤信息,每種槍支在擊發時所發出的聲音是不一樣的,甚至是差別巨大,稍微有戰鬥經驗的士兵就能根據槍聲的不同辨別出使用的武器及距離!如果隨意的使用敵方武器射擊會造成戰場信息混亂,甚至造成己方互殘!

再有就是戰鬥班組的武器配置是經過科學配置的,彈藥基數是根據戰鬥任務不同而變化的。一個戰鬥班組間的戰術戰鬥配合中互相的支持彌補彈藥是經常的事情。如果有成員使用繳獲武器戰鬥,在彈藥互補上會有混亂狀態,這是絕不允許的!(除非是彈盡援絕之時)

還有就是在己方裝備充足的情況下過量使用敵方武器,會造成士氣下降(敵人的武器好,自己的武器不如人家會有恐懼感)!

在越戰中,確實出現了美軍撿取越軍的AK47使用的情況。但這種情況被美軍高層即使制止了!因為越戰初期美軍使用的的M-14步槍的使用效果確實不如蘇制的AK47,但是美軍及時換裝了M16步槍,並及時根據戰場實際情況作調整在1967年正式裝備了5.56小口徑步槍M16A1。開歷史先河!

在當今世界之中槍械的發展已經形成了盟國之間的通用,敵對國之間的絕對獨立!

5.56mm是主流,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統一口徑!

4.45mm是對立,前蘇聯及俄羅斯的必須堅持!

5.8mm是創新,崛起的新生力量!

7.62mm好像是中流砥柱,若干年內不會消失!

三、還有一種就是撿不撿無所謂!現在在非洲的一些衝突地區,衝突雙方的武器都差不多是一樣的(AK47),所以撿起來和扔掉的都一樣,哈哈,無所謂了!


杜陵閒人


一看出題人就知是個90後,武器還分敵方和我方,那軍糧分不分敵方和我方呢?如果要分的話,從北伐軍到紅軍、八路軍、新四軍,再到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志願軍,不統統坐以待斃和餓死了嗎?只可惜你生晚了!如果是50、60、70後就會知道,在中國大型宏偉史詩劇《東方紅》中,有一首《游擊隊之歌》,其中歌詞這樣寫道:“沒有吃沒有穿,自有那敵人送上前,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而解放戰爭時期,根據地的我軍軍民戲稱蔣介石為“運輸大隊長",送來了美式槍炮(繳獲)!《小兵張嘎》看過吧?嘎子繳獲了日本胖翻譯官的槍不肯交公,與胖墩打架、堵他家煙囟,被關了禁閉!後來,參加一次伏擊日軍軍車時,又俘虜下了偽軍軍官的手槍,藏到樹上鳥窩中……由此可見,在戰爭年代敵方武器對我方軍隊來說是多麼重要寶貴啊!這是因為在整個抗日戰爭期間,延安我軍沒有得到羅斯福援助的一支步槍和一粒子彈,而是大多從敵人手中繳獲呀!但是,美國政府大量的“滇緬援助”和“駝峰援助”以及“藏線援助"等等軍用物資,卻全部由史迪威將軍總負責送給了和張學良共穿一條褲子、玩“曲線救國”的蔣介石了!就算在今天,除了敵方地雷和炸彈不能隨意撿以外,槍枝彈藥為何不能撿?現代戰爭就不能打掃戰場了!噢,敵方武器上專門安裝了智能敵我識別器和引爆炸彈專置,我方一撿到手,它一旦識別出不是自己人馬上就會爆炸!你怕是美國科幻監獄片看多了吧?武器不過只是一種戰爭工具,它落在誰的手中,誰就是它的主人,就猶如車主一樣,而這就叫“槍桿子裡面出政權”!但是,你給我記住了:“打仗靠的是武器,但打勝仗靠的是人而不是武器。”今天崇美爹惟武器論的80、90、00後趕快醒醒吧?別再繼續糊塗下去了!


造物主20曹黎明


看多了抗戰電視劇,我們經常能看到抗戰英雄打完子彈後,撿起敵人武器繼續戰鬥的橋段,讓觀眾不得不佩服,真是戰鬥力強勁,一個能打十個。

那麼在真實的戰場上,撿到敵人的武器能直接使用嗎?

首先,我們都知道軍隊是有編制的,從服裝到槍支武器都是有著統一的規定。

那麼如果隨意撿起敵人的武器使用可能會讓己方的戰友誤判。

因為不同的制式槍支所發射的聲音會不一樣。在在陣地戰時,突然己方槍聲消失,響起的都是敵方槍聲,換作是你,慌不慌?刺激不刺激?會不會造成誤判,以為己方戰士已經戰死?

而且這點早就被二戰時的德軍想到了。

針對有些士兵不注意撿起槍支的情況,德軍便在這些槍支上面大作文章,看似隨意丟棄的槍支下連接的可能是地雷引線,當士兵把丟棄的槍支撿起來的時候就會爆炸。所以可害苦了那些打掃戰場的士兵,看到擺放詭異的槍,撿還是不撿?

而且呢,敵人的武器你是未知的,你根本不知道你的哪一步操作可能就會產生很大的危害。

或許大家是看多了抗戰片,我們的八路軍因為貧窮所以這武器也是千奇百怪,沒有一點統一,然而那都是電視劇,真實的戰場可不允許這樣做。

除非是彈盡糧絕,準備與敵人殊死一搏的時刻,否則在戰場上千萬不要隨意撿拾敵方武器。


起音


戰場上絕不能隨意撿敵方的武器,除非是彈盡糧絕的情況下。

比如在朝鮮戰爭中,有一名志願軍戰士叫關崇貴,他所在的部隊打得只剩下了最後一人,但他卻單槍匹馬多次打退了聯合國軍的進攻,靠的就是撿旁邊聯合國軍屍體上的衝鋒槍。

但是,戰場上是不能隨意使用敵人武器的,一名抗戰老兵就曾經講述過他們在抗戰中經常與鬼子打仗,當他們子彈沒打光的時候,是他們自己的中正式步槍的槍聲,當彈盡糧絕時,老兵們會用小鬼子的三八大蓋進行對鬼子射擊,這時新兵就會以為鬼子上來了,有部分新兵就會扔掉自己的槍逃跑。

所以,敵軍武器是不能隨便撿的


首任先遣軍副軍長流年


軍隊在作戰時往往不會撿取敵人的武器,但是在一些極端情況下,或者特殊的作戰要求下,還是需要撿取敵方武器的,具體要根據作戰的實際情況考慮。

一般而言正規的軍隊是不會撿取敵方的武器的,比如美軍不會撿取AK47步槍使用,俄羅斯人也不會撿取繳獲的M16步槍,這其中的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作戰體系不同,這些武器難以發揮作用。

各國都擁有自己的武器彈藥裝備體系,而這隻適用於自己軍隊使用,比如美國人的5.56步槍彈,12.7毫米機槍彈,120毫米坦克炮彈等等,到了俄羅斯那邊會成為廢鐵,因為無法使用。而繳獲了步槍之類的同樣如此,一個問題就是沒法使用,彈藥打完很難得到有效補充。畢竟作戰時己方後勤送來的彈藥無法使用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

而且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敵我識別。武器之間的外形,發射時的聲音等是有所區別的,而這是區分敵我的重要信息之一,如果使用了敵人的武器,很有可能招致友軍的火力,這就得不償失了。

當然,實際作戰中往往也會出現使用敵人的武器的情況,原因也很簡單,主要是缺乏火力,缺乏武器,或者緊急情況等等。比如抗戰中,一些中國軍隊使用的就是日式武器裝備,原因就在於中國軍工生產能力差,即使是敵人的武器也得充分利用。再比如蘇聯波波莎衝鋒槍,由於德軍基層火力不足,一些人直接拿起了蘇聯衝鋒槍,極大的增強了火力。

在一些緊急情況下,也有直接使用敵人武器的情況,比如被包圍,無法獲得補給,只能使用敵人的武器來補充火力。

還有就是一些作戰因素,比如美軍海豹突擊隊,在越戰中就曾用過越南人的RPD機槍,不僅潛入作戰時補給方便


僱傭兵


武器是戰士的第二生命。不在戰區,體會不到這句話的重要。大家很少接觸槍,其實每支槍都是不同的。別說敵人使用的不同型號的槍,就是戰友使用的同型號的槍,每支槍和每支槍的感覺都不一樣的。你們都騎過魔拜或者小黃車吧?每輛車型號都一樣,騎起來感覺一樣嗎?

我(右)和同事在石家莊陸軍學院靶場

老兵,熟悉自己的槍就像咱們熟悉自己的JJ一樣,只有用自己的槍,才有把握。

舉個真實的例子。

我和老婆的介紹人,是武警特警學院的一位教授,咱們叫他老蔡。他曾經參加過對越自衛還擊作戰。他當時是大連陸軍學院步兵分隊指揮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因為優秀,所以被選拔到雲南前線,在八里河東山陣地最前沿陣地,做代理排長。

老蔡最願意用的是七九式衝鋒槍。七九式衝鋒槍在咱們軍迷看來,其實不太成功,射速太快,但是老蔡就看中了這個特點。因為會帶領部隊前出執行任務,和越軍迎面遭遇的風險很高,老蔡需要一開槍就能用火力全面壓制對方的槍,爭取下一兩秒鐘供戰友進入理想的射擊狀態。

當然,戰場上也有使用敵人武器的例子。舉兩個:

一是以色列海軍13中隊。這是一支世界級的特種部隊,他們使用的槍械不是以軍裝備的步槍,而是AK-47。因為作為特種部隊,13中隊經常要深入敵後作戰,使用AK-47,槍聲不會讓敵人懷疑他們是以色列軍隊。

再一個是越戰。越戰中,美軍將新研製的M-16投入部隊。由於是新槍,M-16有很多毛病,性能不夠可靠,不如越軍的AK-47堅固耐用,所以有些美軍會撿越軍的AK-47用。當然,隨著M-16的不斷改進,這種現象最終消失。


叫我金主編


普通人在談到戰場上撿敵軍武器這種事情,覺得值得讚揚,因為這樣可以節約資源。比如當年八路軍和敵人戰鬥的時候,大多數都是撿敵軍的武器,因為當時我軍物資太過於缺乏。但是時代在發展,現在的戰場已經不允許士兵隨便撿敵軍,這是為什麼?

會讓自己戰友誤會

槍和槍的類型是不一樣的,不管是槍噴出的槍焰或者是槍聲,都與其他的槍支不同。現在那些作戰多年或者經過多次訓練的老兵都能通過槍聲來判斷對方是不是自己人。

如果你拿著敵軍的武器開槍,一種可能就是會讓自己的戰友非常緊張,以為自己身邊有敵人存在。另一種可能就是你被戰友殺死了,因為他們聽到敵軍槍聲很有可能朝你扔手榴彈。

槍彈供給困難

當年二戰發生的時候,槍支口徑大多是統一的,因此在戰場上,不管哪個士兵手裡沒有子彈了,只要看到死去的士兵身上有物資,你就可以撿來,一般都能使用。

正因如此,二戰後很多國家發現了這個問題,於是開始製造不同口徑的彈藥,比如俄羅斯是5.54毫米口徑,中國則是5.8毫米口徑,目的就是不給非自己軍隊士兵供給。這樣的話,彈藥口徑不一樣,即使是撿到敵軍的武器也沒有用,背上只能徒增負擔。

伴隨著危險

有一些比較狡詐的老兵,他們會故意將沒有子彈的槍支扔到地上,然後用槍支綁定上手雷或者地雷,誰要是去撿手槍,很有可能被炸身亡。這種事情在戰場上是十分常見的,二戰時期,越南戰爭時期,很多士兵都遇到過這種情況,自此以後很多國家提出相關政策,不讓本國士兵撿他國遺漏下來的武器。

所以說一國想要好好打仗,打勝仗,一定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用此來購買比較好的武器裝備,而不要戰場上撿漏他國的武器,要不然會得不償失。原本打仗打的就是經濟仗,技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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