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對鵬起科技發展股份 有限公司涉及訴訟有關事項的問詢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614 900907 證券簡稱:鵬起科技 鵬起B股 公告編號:臨2018-09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起科技”或“公司”)於2018年10月25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發來的《關於對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訴訟有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8】2583號,以下簡稱“《問詢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問詢函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公司於2018 年10月13日披露了《關於涉及訴訟及股權凍結公告》,於 2018年10月25日晚間披露了《關於涉及訴訟及股權凍結進展公告》,公司涉及重大訴訟並且部分股權和資產被凍結。根據公告披露的《民事起訴狀》中原告的陳述事實和理由,公司作為保證人之一與嘉興見聞基金、原告國投產業基金簽署了相關《保證合同》,同意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規定,現有以下問題需要你公司進一步解釋和說明。

一、對於前述《保證合同》,公司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決策程序和臨時公告披露義務,並充分提示風險。

二、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對前述《保證合同》的決策程序及披露情況進行核查,包括決策和簽署責任人、簽署時間和具體內容、決策和簽署過程、對公司的影響等相關具體情況。同時,應採取各項措施,積極應對,保障上市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維護投資者利益。

三、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進一步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合同等重大信息。

請你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勤勉盡責,妥善處理上述重大事項。請公司收到我部問詢函後立即披露,並於2018年10月30日之前,就相關解釋和說明內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以書面形式回覆我部。”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回覆《問詢函》涉及的相關問題,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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