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蓝丰生化拟转让方舟制药3.4亿元债权

12月24日晚间,蓝丰生化对外公告称,公司计划将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因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宇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产生336,856,324.15元及由此衍生的孳息(具体金额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的债权,转让给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和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后,公司不再享有对应应收账款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交易的受让方苏化集团和格林投资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苏化集团和格林投资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因受让该等债权而应向蓝丰生化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6,856,324.15元及由此衍生的孳息,其中,苏化集团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252,642,243.11元及由此衍生的孳息、格林投资支付的转让价款为84,214,081.04元及由此衍生的孳息。

蓝丰生化方面表示,本次交易标的因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王宇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产生,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甲方对此已经采取诉讼措施,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与此同时,蓝丰生化称,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消除资金占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降低上市公司财务成本,缓解公司流动性资金压力,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标的债权按账面原值计息进行转让,没有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