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終獎是否還有個稅?

瓜子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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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終獎可能因為涉及到新個稅的專項扣除以及年度彙算清繳,具體的政策還沒有出來,所以這個問題也沒有明確的答案!

不過,根據日前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在國新辦12月24日下午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的答記者問可以探尋到一絲意味:

有記者問:明年1月1日新的個稅法和條例實施後,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比如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等將做怎樣的調整?

  程麗華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前,財稅部門依據個人所得稅法授權,制定了一系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主要是涵蓋鼓勵創新創業就業、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等方面,對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調節收入分配起到了積極作用。為了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將總體上平移現行有效的優惠政策,

並根據稅法的修改情況對幾項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調整和銜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看到底下有人回答提到2018年12月31日前發放年終獎的問題,其實在實務中,可以說是個偽命題,有幾個公司還沒放假就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就算是提前發了,2018年1月-2月已經發放過的年終獎就已經佔用了一年一次的優惠政策,即便今年提前發也不會享受到優惠了!

至於年後的優惠政策是否真的能夠如願平移,還是要看稅局通知,臨近年底,會有更多的新政出臺,現在說什麼也都是為時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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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2019年1月1日起將全面實施新個稅法,所以年終獎得分兩種情況來說:

1、2018年12月31日(包括)之前發;

2、2019年1月1日(包括)之後發。

時間界定清楚之後,還要考慮工資的情況:

1、當月工資在扣除三險一金後,低於5000元起徵點;

2、當月工資在扣除三險一金後,高於5000元起徵點。

大家可能覺得有點繞,我們舉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吧:

北京工作的小明平時的月工資是8000元

三險一金繳費比例17%(養老8%,失業1%,醫療2%,公積金6%)

扣完三險一金之後=8000-8000x17%=6640

今年的年終獎是10000元。


我們先來說第一種情況:

在2018年年底發完,那麼這10000元的年終獎的稅率,是可以分攤到12個月去計算得出的。

扣完五險一金後得到的金額是高於個稅起徵點5000元的,那麼:

年終獎稅率:10000➗12=883元,我們對應一下個稅稅率表,可以找到對應的稅率為3%,對應的速算扣除數位0。



年終獎計算公式=年終獎總數x稅率-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即:

小明年終獎應繳納稅額=10000x3%-0=300元

如果扣完五險一金後得到的金額是低於個稅起徵點5000元的,打個比方,比如4500,那麼:

年終獎稅率:[10000-(5000-4500]➗12=791元,我們對應一下個稅稅率表,可以找到對應的稅率為3%,對應的速算扣除數位0。

年終獎計算公式=[年終獎總數-(個稅起徵點-扣除三險一金後金額)]x稅率-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即:

小明年終獎應繳納稅額=[10000-(5000-4500)]x3%-0=285元

因為我舉例的年終獎金額太少,所以兩種情況下,應繳納的稅額是一樣的,但是如果年終獎數額較大,會有明顯不同。


我們再來看第二種情況:

2019年1月1日實施新個稅法之後發的年終獎,是取消了分攤到各個月份的,而是計入2019年度綜合所得合併納稅。簡單的說,就是按“年”計稅。

但是目前還沒有出計算公式,假如說不分攤到12個月,那麼回到上面的表格我們可以發現,年終獎10000元,對應的稅率為1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為210。

小明年終獎應繳納稅額=10000x10%-210=790元,足足漲了2倍多。


不過這前提是,2019要看全年總收入扣減各種扣除後是否達到6萬。具體還得等正式文件為準。



大貓財經


個稅肯定有,不外乎是怎麼徵的問題。

年終獎屬於工資薪金所得的一部分,舊個稅法工資薪金是按月交稅,並有個單獨的年終獎計稅政策,每年可以用一次; 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稅法,綜合勞動所得是按年彙算清繳,平時只是預扣預繳,年終獎算到全年勞動所得,和每月工資薪金的個稅一樣,都是算到全年薪金所得,也不再有年終獎單獨計稅政策。


所以,你問的如果是2019年幹活掙的年終獎,那就按照新個稅法徵稅。


如果問的2019年時,發放2018年的年終獎,如何徵稅,這也是現在很多人關心的,答案是:

2018年年終獎政策現在還不是很明確,未來政策可能有兩種情況:


a.給予2018年年終獎再給予一次單獨計稅的過渡政策,在2019年發放2018年年終獎單獨計稅(坊間傳言很有可能要出臺這個過渡政策,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消息,再等等看吧。)


b.不出過渡政策,直接按新個稅法來。新個稅是按年度綜合所得納稅的(平時每月計算的,只是預繳,到最後彙算清繳時多退少補),其實也沒太大影響,因為2018年終獎在2019年發放,2019年終獎會在2020年發,這樣的話,納稅人稅負也基本不會增加。


所以再等等吧,至於有人說把2018年終獎提前到2018年底之前就發掉,那也沒有必要。

因為國稅發〔2005〕9號文件明確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對很多單位來說,2017年的年終獎是放在2018年初發放的,在2018年已經使用過一次年終獎計稅辦法,所以現在已無法再使用這個計稅方法,提前發放會併到當月工資計稅,則會大大加重稅負。


本文回答於2018年12月21日


財稅閒談


年終獎沒有以前的優惠政策了,是按年收入來計稅


崑山城南小業主


我們掙一年也掙不到你們的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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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要看全年總收入扣減各種扣除後是否達到6萬,如沒到6萬,不交個人所得稅。如超過,按不同累進稅率交個稅。


LilyKim937


這要看2019年個人交所的稅的標準是多少?只要達到標準的都要交個人所得稅。


唯一100744351


這個一直都有的,超過起徵點就得交個稅


北京磐博社保代理


2019要看全年總收入扣減各種扣除後是否達到6萬,如沒到6萬,不交個人所得稅。如超過,按不同累進稅率交個稅。


稅事精選


我想交,可我沒達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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