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一建《項目管理》必背考點:施工承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國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一般包括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一、協商解決(首選的最基本方式)

二、調解(同前者都是不傷感情的)

三、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當協商和調解不成時,仲裁是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的常用方式。

(二)仲裁的地點

1.在工程所在國仲裁,這是比較常見的選擇。

2.在被訴方所在國仲裁。

3.在合同中約定的第三國仲裁。

2019一建《項目管理》必背考點:施工承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三)仲裁的效力

在雙方的合同中應該約定仲裁的效力,即仲裁決定是否為終局性的。在我國,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

(四)仲裁的特點

與訴訟方式相比,採用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爭議具有以下特點。

1.仲裁程序效率高,週期短,費用少。

2.保密性。

3.專業化。

經典例題:

在解決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的時候,應首選( )的方式。

A、仲裁

B、協商

C、DAB

D、DRB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施工承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爭議是最常見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應該首選的最基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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