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詐騙後當街殺人,招募同夥殺人藏屍,他們只有一個下場

謊稱自己可辦理部隊駕駛證,先是騙取被害人20餘萬代辦費,後因要求退還費用而心懷不滿,當眾持刀連續捅刺被害人胸腹部,致其死亡;網上招募同夥,搶劫殺害曾經的合夥人,之後藏屍潛逃。12月26日,故意殺人犯劉超、搶劫犯宋樹森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詐騙後當街殺人,招募同夥殺人藏屍,他們只有一個下場

詐騙被害人20餘萬後當街捅人

2014年初,故意殺人犯劉超與被害人朱某鑫(男,歿年31歲)相識,劉超以其可以辦理部隊駕駛證為名,先後騙取朱某鑫20餘萬元,朱某鑫多次要求劉超退款未果。

2015年8月29日晚,朱某鑫打電話約劉超見面,協商退款一事。當日22時許,劉超應約駕車到濟南一超市門前空地處。朱某鑫在其大姐朱某娟及姐夫李某的陪同下與劉超見面。因劉超稱無力退款,雙方發生爭執,後一同到派出所進行處理。其間,雙方向民警表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後,離開派出所。

返回途中,朱某娟催促劉超退款,劉超拒絕並對朱某娟出言不遜,朱某娟打了劉超面部幾巴掌。

次日零時許,劉超、朱某鑫、李某、朱某娟遇見劉超的朋友杜某、張某兵等人。朱某鑫遂向杜某、張某兵等訴說劉超不退款一事。其間,劉超藉口到車上取錢,到車內取出一把三稜刀,取下刀鞘,將刀藏於背後,返回朱某鑫等人身旁。劉超謊稱借用朱某鑫的手機,取得手機後欲刪除手機存儲內容,遭朱某鑫阻止,劉超隨即持刀連續捅刺朱某鑫頸部、胸腹部等處,致朱某鑫氣管、左肺、腹主動脈破裂大失血,經搶救無效死亡。

此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濟南中院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查明全部犯罪事實清楚,劉超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最終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搶劫殺人藏屍,兩人劫得10100元

2015年,搶劫犯宋樹森與被害人魏某澤(女,歿年30歲)在濟南合夥經營熟食店。同年12月,宋樹森向魏某澤出具了其向魏某澤借款10.5萬元的欠條。2016年1月29日,宋樹森產生搶劫犯意,通過網絡徵集同夥,並由此結識同案被告人彭彬(已判刑)。宋樹森向彭彬提議,合夥殺害魏某澤劫取財物。彭彬同意後,二人進行了策劃。

同月31日凌晨,彭彬到達濟南與宋樹森會合。當日7時許,宋樹森帶彭彬到濟南市天橋區魏某澤的租房裡,等候魏某澤到來。其間,宋樹森告訴彭彬待魏某澤來後,持房間內的水果刀實施搶劫。

當日13時許,魏某澤來到該室取物品時,宋樹森授意彭彬動手,彭彬先持水果刀捅刺魏某澤頸部一下,魏某澤逃至房間門口,宋樹森、彭彬共同將其拽回。宋樹森用雙手扼掐魏某澤頸部,同時彭彬用魏某澤的圍巾勒其頸部,恐魏某澤未死,二人又用塑料袋、膠帶纏繞、封堵其面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宋樹森、彭彬從魏某澤的手提包內劫取100元現金及4張信用卡。後宋樹森、彭彬外出租賃汽車併購買了鐵鍬等工具。

同年2月1日2時許,宋樹森、彭彬將魏某澤的屍體裝進行李箱,放入租賃的汽車後備箱內。宋樹森駕駛汽車與彭彬共同將屍體運至濟南市長清區黃河岸邊掩埋,後二人潛逃至河南省信陽市後,宋樹森將魏某澤的信用卡密碼告知彭彬,彭彬從自動取款機內共取款1萬元,二人分贓。

此案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濟南中院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宋樹森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殺人手段劫取財物,搶劫過程中致人死亡,最終以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兩案宣判後,劉超、宋樹森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業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罪犯劉超、宋樹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向濟南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12月26日,濟南中院奉命將罪犯劉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首席記者 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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