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胆忒大 酒后滋事还袭警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民和县发生一起酒后袭警案件,民和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马某庆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马某、马某庆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马某庆均系民和县个体餐饮店老板。2018年3月29日20时许,被告人马某、马某庆酒后到民和县某商行购买软中华烟一包,遭到商行店员张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此时民和县公安局辅警李某斌到店内购买东西,见酒醉的马某庆与张某争吵,便将马某庆劝离至君豪商行门外,引起马某、马某庆的不满,二人当街对李某斌动手殴打,引起多人围观。马某庆到该商行隔壁餐厅后厨内拿出一把菜刀,被他人劝夺。

此时,李某斌借机离开商行门口。被告人马某见状,便追逐、拦截李某斌,并将其勾倒在地,骑压在李某斌身上抽出腰间皮带进行抽打。这时,得知消息的民和县公安局辅警张某明、王某雷赶到现场,口头表明警察身份,并劝马某庆、马某停止殴打行为,但二被告人无视劝阻,仍对李某斌进行殴打。张某明、王某雷见劝说无效,便拿出手机拍摄现场,马某庆又对王某雷进行追逐殴打,马某返回商行用腰带殴打张某和另外一位在场人员,致使李某斌、张某等不同程度受伤。

被告人当街殴打他人和公安辅警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被告人马某、马某庆在人民警察介入后,仍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气焰极其嚣张,行为极其恶劣,且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毫无悔意,拒不认罪。民和县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当庭表现和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不服判决,均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海东中院审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