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繼承遺產卻拒還債務 法官釋法析理化解糾紛

借款人張某突然病故,繼承遺產的女兒卻拒不償還父親生前欠下的22萬元。12月6日,龍亭區人民法院經過努力,執結了這起民間借款糾紛。

原來,張某以家中建房為由,分別向李某等6人借款共22萬元,均未償還。張某病故,遺囑中未提及上述債務。李某等6人為索取債務,將張某的女兒小丹(化名)訴至龍亭區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的3位繼承人對張某遺產中所涉房產達成重新分配協議。

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約定由小丹繼承張某的一套別墅及某小區的一套房產,李某等6人的22萬元債務由小丹一人負擔,在全部償還債務以前,如小丹擅自處理某小區的房產,李某6人均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調解書生效後,小丹並未按照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償還其父生前所負債務,而是擅自處理了某小區的房產。為維護合法權益,李某6人依法向龍亭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小丹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以及失信風險告知書。經財產查詢,執行法官發現小丹名下銀行賬戶存有15萬元存款,當即向銀行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知銀行協助凍結該存款。被執行人小丹被依法傳喚到庭後,聽了執行法官的釋法析理後,認識到錯誤,當場向法院交付3萬元,並請法院將其名下銀行賬戶被凍結的15萬元存款進行扣劃,並承諾第二天將餘下4萬元案件款送交至法院,全部清償其父生前所負的22萬元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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