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多年两败俱伤 连人民日报都没忍住批评 南北稻香村之争何时了

企业经营是一个整体,只有管理、创新、市场和品牌战略齐头并进,才能在竞争中掌握主动并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最近,南北两家稻香村的品牌争夺战再次引起舆论关注。先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苏州稻香村侵权,要求赔偿原告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3000万元。紧接着,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定北稻侵权,要求赔偿苏稻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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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稻北稻孰是孰非,还要看法律的最终评判。不过,近年来此类品牌纠纷不断,比如加多宝与王老吉、南北露露以及华彬和泰国天丝的红牛之争,一些同行企业甚至一争就是多年,颇引人深思。

为什么会存在两家稻香村?

苏州稻香村始于1773年,但是老店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动荡中受损严重。之后又经历百余年的乱世,起落飘摇。1986年成立苏州稻香村糕点厂之后,苏州稻香村才逐渐走上正轨并日益兴隆。北京稻香村则始于1895年——这被北京稻香村认定为其前身——南京人郭玉生在前门观音寺开办北京稻香村,经营南案糕点,前店后厂,自产自销,直至1926年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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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成书的《官场现形记》中就提到了北京稻香村;鲁迅先生居住于北京时,在日记中十几次提到了"至稻香村买食物",而且常常是作为夜宵。而现在的北京稻香村是1983年,北新桥街道为安置待业青年,找来了几个老师傅办了家食品厂,取名北京稻香村。其实,在2008年之前,苏稻、北稻双方并没有纠纷,而且进行过多次合作。不过,自从原有地域格局、网络销售随着市场的变化逐渐被打破后,南北稻香村开始出现各种矛盾,甚至对簿公堂。

口碑对比

对于消费者来说,企业历史与商标之争根本没那么重要,充其量也就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消费者最关注的还是其产品是否真的靠谱。尤其是食品行业,其实好不好吃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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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的口碑差异还是很大的。中国统计信息大数据研究实验室通过汇总京东、淘宝、一号店等各大电商中的网民评论信息发现网民对稻香村品牌的赞誉程度较高,累计到达9成以上的好评。不同之处也非常明显,如图所示:网民对苏稻的评价主要集中在包装、口感以及性价比上,评价整体也相对多元化;而网民对北稻的评价非常集中,主要认为其口感较好,包装精美。其好评程度也相对略高。

争论多年两败俱伤

两个稻香村的商标权之争已经历时十余年,甚至连累部分经销商因为销售一家公司的商品,被另一家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从司法文书公开网上看,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起类似的案例。而此次两地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更是引起了很大反响。如果两起案件二审结果仍然不同,最高法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在两起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对判决进行审查,依法提审,作出统一的判决,以定纷止争,以使"稻香村"这一老字号能发扬光大,而不是消失在两家公司的内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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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稻香村,南北露露也因为商标、专利使用权等争议在不同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随着知识产权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类似的争议越来越多,可能再次出现不同地区的法院作出相反判决的情况。这会让人们对司法的统一产生怀疑。应该从机制上研究如何使类似案件能得到统一的最终审判结果。

这起纠纷最终有何影响

归纳起来可以看出,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案件,因此各判各的并不能简单说是两地法院"打架"。不过,从判决来看,也的确有交叉的部分。两份判决都分别禁止在糕点产品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如果得以执行,将使得糕点产品都不能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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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两家而言,将是一个双输的结果。因此,也有声音认为,多年的纠纷,不仅增加了两家企业的生产成本,还自损形象,极有可能两败俱伤。两家企业不妨冷静下来好好反思,与其昏天黑地地打官司,空耗企业的财力和声誉,不如平静地坐下来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将中华老字号品牌发扬光大。

专家:尊重历史沿革 规范使用注册商标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目前北稻与苏稻现在这一僵持局面,与此前的历史原因,以及两家公司在成立之初的顶层设计有缺陷不无关系。苏稻集中在江浙南方一带,北稻则以北京为中心。但是目前西北、东北、西南等市场,两家企业都没有形成全覆盖的态势。"建议两家完全可以坐下来,把全国市场做大。当然,坐下来谈的契机还是要有'媒人'撮合,比如行业协会或者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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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分析认为,在现阶段,苏稻公司和北稻理应在尊重"稻香村"老字号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基于北稻与苏稻均注册有相关"稻香村"商标的事实,规范使用各自的注册商标,力求划清彼此商标标识之间的界限,减少市场及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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