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法定扣稅憑證上的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但是有些情形下,卻不得抵扣。
為了謹慎起見,在申報表提交之前,甲公司會計對報表進行了複查,結果發現本期有按照簡易辦法計稅的項目收入,但未填報對應的進項稅額轉出額,這是哪裡弄錯了?於是迅速地進行了排查。
最後發現將用於簡易計稅項目的鋼材、水泥均抵扣了稅款。而按照規定,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由於會計及時發現問題,並做了進項稅額轉出,最終避免了因為少繳稅款造成的加收滯納金、扣信用分的後果。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抵扣的情形
甲公司中,簡易計稅項目是會計們經常遇到的情形,不過除了這一項,法律法規還明確了以下項目的進項稅不得抵扣:
此外,若是操作不規範或者是憑證不規範,往往也帶來不能抵扣的後果: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認證或申請稽核比對
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
納稅人取得的異常憑證暫不允許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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