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公司董事长李云卿计划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4日,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7年12月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云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1,972,662.65元,占增持下限金额比例的51.97%,未达到增持下限金额;

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内容:增持期间,因宏观环境政策变化、李云卿先生个人资金安排等因素,未能完成增持计划下限1亿元的增持目标,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更为了维护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李云卿将以上增持计划履行期延长6个月至2019年6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风险提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主体是公司的董事长李云卿。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李云卿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公司董事长李云卿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2亿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0元/股。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4日,李云卿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1,972,662.65元,占增持下限金额比例的51.97%,未达到增持下限金额。

四、本期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及内容

增持期间,由于宏观环境政策变化、李云卿先生个人资金安排等因素,未能完成增持计划下限1亿元的增持目标,在此李云卿先生向董事会及投资者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更为了维护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李云卿将以上增持计划履行期延长6个月至2019年6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五、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李云卿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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