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响水县化建轻国有资产管理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信访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信访辅助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热爱信访工作,身体健康;

2.熟悉电脑操作,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与文字基础;

3.响水县户籍;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机关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身份。

5.年龄在24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适宜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规定服务期内的本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公益性岗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被有关机关列为失信名单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响水县化建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城军民路210号、县三院路北),现场报名。联系人:顾海山、李宇。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18年响水县化建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还需提供所属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2018年响水县化建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被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六、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随地方有关文件规定作相应调整。工资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纪委第八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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