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於2018年12月20日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米大斌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授權代表9名,代表股份1,178,479,54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7771%,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授權委託代表4名,代表股份1,178,338,29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769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5名,代表股份141,24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9%;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8名,代表股份2,573,59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436%。

出席本次大會的公司董事有:米大斌先生、徐貴林先生;出席本次大會的公司監事有:王春東先生。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劉小建律師、範坤坤律師出席本次大會並進行了法律見證。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會議經現場和網絡投票表決,形成以下決議:

審議《關於向參股公司中核華電河北核電有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議案》,贊成1,178,410,094股,佔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99.9941%;反對69,446股,佔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0.0059%,棄權0股,佔本次會議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0.0000%。

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贊成2,504,144股,佔出席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3016%;反對69,446股,佔出席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984%;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劉小建律師、範坤坤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法律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本次大會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關於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八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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