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領證這天,35歲的女朋友穿著白毛衣,周遠則在高領毛衣外套了一件一個月前買來的夾克,“沒有什麼特別的,但也穿好一點,不能和平時一樣。”

“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刑滿釋放後的周遠,27歲入獄,出獄時已42歲。圖片來自網絡

文|新京報記者王雙興

本文約2066字,閱讀全文約需5分鐘

冬天

周遠48年的人生中,有兩個重要時刻發生在冬天。

2017年11月30日,伊寧入冬,天斷斷續續地飄雪,新疆高院對轟動一時的“周遠案”再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該案證據不足,改判周遠無罪。這與他因故意傷害罪和流氓罪入獄時隔20年。

一年後,2018年12月20日,冬至將至,西伯利亞冷空氣南下,周遠和愛人走進湖南老家的民政局,領證,宣告新婚。這與他刑滿釋放時隔6年。

高牆裡的15年讓周遠和社會脫軌,出獄後,他會在紅綠燈前遲疑,不會乘坐公交車,不會使用微信,沒見過新版人民幣,也沒有手藝傍身,保持著在監獄裡貓著腰走路的習慣。

婚姻問題更讓他和家人頭疼。直到2018年,他在遠房親戚的介紹下有了“對象”,十個月的相處後,兩個人決定結婚。周遠48歲,人到中年。

12月20日下午兩點多,周遠和小舅子借來電動車,載著女朋友到當地民政局領證。

35歲的女朋友穿著白毛衣,周遠則在高領毛衣外套了一件一個月前買來的夾克,“沒有什麼特別的,但也穿好一點,不能和平時一樣。”

周遠說,因為兩個人年紀都不小了,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接過身份證,滿臉驚奇,問:“你們都沒結過婚嗎?”他聽了覺得“挺不好意思,有些尷尬”,看了看對方,沒吭聲,算是默認。

沒有刻意挑選領證的日子,也不打算舉辦多隆重的儀式,“小範圍內請客就行了,大操大辦太麻煩了,也太費錢了。”周遠說,還是挺高興的。

往事

1997年5月17日,27歲的周遠在家中被警方帶走。那之前的幾年,新疆伊寧市不斷髮生女性被害事件:案犯在猥褻女性後,用利器再次傷害其下體,手段殘忍。8月7日,周遠被逮捕,並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和流氓罪嫌犯。第二年8月30日,周遠被一審判處死緩。

此後20年,周遠之母李碧貞開始不停申訴,該案經多次重審、再審,周遠被判處的刑罰從死緩改為無期、再到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5月21日,周遠走出監獄,回到新疆,不見老朋友,輾轉各地打工。喀什、烏魯木齊、石河子、伊犁……做過建築工,做過管工,也做過天然氣安裝。每隔幾個月,他就換一個地方生活,“只想和我不認識的人接觸,熟了之後總要問過去的事情,我也煩得很。”

工作時,周遠偶爾會想象,如果沒有從天而降的變故,他可能有了自己的小孩,可能不需要從事這麼辛苦的工作,可能每天朝九晚五,輕輕鬆鬆……“現在,生活和工作狀態都不一樣了。”

他強迫自己不去想監獄裡的事,“有時候忍不住一想,好像後腦勺有根筋抽動了一下。我跟自己說,不能想了,對身體不好。就像當時我在監獄裡也跟自己說,必須要活著出去。”他對新京報記者說。

2017年11月30日上午11時,當審判長念出“無罪”的時候,周遠的表情顯得有些木然,他覺得自己一下子輕鬆了,“高興,感謝很多幫助過我的人。”

“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2017年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改判周遠無罪。受訪者供圖

母親的表達欲更旺盛些:“奔波了20年,我終於可以把我、我丈夫、我兒子身上的汙名洗白了。但我所有的人生都失去了。失去就永遠失去了,不可能再回來了。”

那段時間,他和母親每天接待一波又一波記者。周遠不斷回憶自己在監獄裡的生活和失去自由的煎熬,告訴自己挺住、走下去;母親則一次次講述她漫長的申訴路,從“沒文化的婦女”到精通法律術語,失去了丈夫,自己又被肺癌侵襲。在過去的日子裡,兩個人像平行的軌道,在各自的世界裡延伸,通向共同的目的地。

新生

獲得清白之後,操心周遠的婚事,變成了母親新的生活重心。

據《智族GQ》雜誌報道,出獄5年時間裡,親戚朋友給周遠介紹了五六個女孩。母親的要求從單身無子,到“帶一個丫頭也行”;從身體健全,到“有點殘疾也沒關係”,卻都沒成。為了方便和女方聯繫,表姐還給他買了智能手機,周遠開始嘗試著學習使用微信。

2017年,父母祖籍所在的湖南老家,有遠房親戚給周遠介紹了對象。女方比他小十餘歲,湖南人,在深圳工作。

起初,因為周遠進過監獄,女方對這門婚事並不滿意,直到聽說周遠“可能是被冤枉的”,才決定試試看。年底,周遠收到無罪判決;春節期間,他有了女方的聯繫方式。

“談了將近十個月。”周遠說。這期間,女朋友在深圳工作,周遠在新疆打工,國家賠償尚未到位,“要吃飯嘛,找一個工作打發時間,在新疆的建築工地幹了些活兒。”

微信、短信、電話,他和女朋友通過手機保持聯繫。兩個人聊南北方不同的生活方式,聊飲食,聊方言,聊氣候和風景。

9月12日,周遠收到了國家補償,約191萬4千。直到11月把所有事情處理完,他和母親決定回到湖南老家,“想著和對象把終身大事解決嘛。”

11月23日,周遠和女朋友正式見面,並談了結婚的事。“我們兩個滿意,雙方父母也都滿意,年齡都大了,能辦就辦吧。”周遠說,“心裡挺高興的。”

他在湖南老家買了新房,花60多萬。對於以後的日子沒有太多規劃,初步打算婚後跟隨愛人一起,去深圳,找個工作。

一個月後,周遠騎著電動車,帶女朋友到民政局領了證。消息被人發佈到社交媒體上,天南海北的人發去“祝福”和“恭喜”,有人說,電話那頭,周媽媽一直咯咯笑,很開心,很開心。

“新疆聶樹斌案”蒙冤者坐牢15年獲新生,一度不會坐公交、貓腰走路

左起:周遠案代理律師劉徵、周遠、李碧貞、周遠案代理律師王興。受訪者供圖

■ 周遠案時間軸

1991

新疆伊寧市不斷髮生有人潛入民宅或者學校宿舍侵害女性事件。犯罪嫌疑人趁女性熟睡時用剪刀剪破內褲,持利器刺傷女性下體,連續多年,警方一直未破案,累積案件達幾十起。

1997

5.17

27歲的青年周遠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在此前一天,伊寧市第三中學女生宿舍再次發生女生被捅傷下體事件,周遠被認定有重大嫌疑。

1998

8月

伊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周遠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一審期間,一名叫霍勇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其供認的作案手段、作案對象與周遠案極其相似。霍勇後被判處死刑並已執行。

1999

4.8

伊寧中院做出第二次判決,死緩改判無期,周遠不服再次提起上訴。

1999

5.12

新疆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件發回重審。

2000

11.9

新疆高院終審判決周遠無期徒刑,將認定的犯罪事實由七起改為五起。自周遠被抓之日起,母親李碧貞便走上為兒申冤之路。並在2010年3月又為兒子贏得了一次再審機會。

2011

12月

新疆高院將原審判決認定的周遠所犯五起犯罪事實改為兩起,將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15年。

2012

5.21

周遠刑滿釋放。

2013

7.18

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複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決定,指令新疆高院再審。

2017

8.25

新疆高院對周遠案進行開庭審理。

2017

11.30

新疆高院再審改判周遠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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