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改革開放40年|改革開放、創業與企業家精神

评论·改革开放40年|改革开放、创业与企业家精神

评论·改革开放40年|改革开放、创业与企业家精神

小海按:2018年3月,作者在深圳參觀改革開放博物館,館外牆上掛了兩幅字,一幅是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的話,“深圳的蛇口工業區更快,原因是給了他們一點權力,500萬美元以下的開支可以自己做主。他們的口號是‘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講的是放權及其帶來的變化,體現了自上而下。另一幅是被譽為“蛇口之父”袁庚的話,“蛇口的發展是從人的觀念轉變和社會改革開始的”,體現的是自下而上和環境的作用。中央自上而下的改革與廣大創業者群體自下而上的創新創業相互促進,成就了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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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張玉利,謝巍

來源 / 南開管理評論

張玉利,南開大學商學院、南開大學創業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管理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創業管理與企業成長戰略。

謝巍,南開大學商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商業模式創新。

一、改革開放40年創業演化及貢獻

對於改革開放的起步,有人說從下放經營權開始,有人說從改革分配製度開始,也有人說從解放思想開始,都有道理。說中國的改革開放起源於一批謀求改變的仁人志士,可能更全面也更為根本,表現為企業家精神的復甦(中國歷史上不乏企業家,但如此大範圍的企業家群體甚至創業者大眾化則是改革開放之後)和創業者群體的興起。創業者是一群不安分的人,這和他們的出身以及在社會所處的地位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創業者可以是社會邊緣群體,也可以是衣食無憂的中產階級,還可以是政府官員,他們的共同特點是不安於現狀,謀求改變,希望通過努力實現抱負,甚至改變世界。改變首先就意味著不確定性,創業不是為了消滅不確定性,反而是在利用不確定性,利用所孕育的機會及帶來的各種可能。在翻天覆地的40年中,創業也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

首先是創業者群體的變化。創業者是創業的主體。中國改革開放湧現的創業者與西方社會資本主義興起過程中的早期創業者沒有什麼不同。在韋伯對資本主義發展的解釋中,那些最早從前資本主義生產模式中脫離出來的創業者都不是貴族商業階級,並且通常與國家政治組織沒有密切聯繫。他們通常是商人和手工藝人,“都是在生活的磨難中成長,但同時也精於算計並富有勇氣”。這些人一般不會在意和理會社會對他們創業行為的強烈反對。資本限制並不能阻礙創新者的步伐,他們通常憑藉從親戚那兒借來的少量錢財,開始其創業旅程。但與美國比,中國的創業者群體在沒有市場(計劃經濟)的前提下艱難地發展起來,在體制外、系統外甚至“灰色地帶”萌生和發展起來,在與國有企業的博弈中發展起來,在人口和改革紅利中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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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改革開放40年來創業者群體的產生與變化,多數人接受的是按年代和重大事件劃分,並大體上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20世紀80年代,鄉村能人、城市經濟中的邊緣青年、大型國營工廠的下崗人員、找不到工作的退役軍人,以及不甘於平庸生活的基層官員,成為構成那個時代創業者群體的主體。這一時期的創業展示了明顯的草根創業特徵,20世紀80年代中期,德國《明鏡週刊》在一篇報告中說,“在中國,農民膽大而魯莽,只有他們才敢於放手行賄、走私、造假、貪汙,從而給企業帶來活力”。第二階段的起點是20世紀80年代末,特別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後,創業者群體轉成黨政幹部和事業單位的知識分子,他們受國家政策的鼓舞而投入商業活動中,以知識分子為主。他們受教育程度明顯提高了,已經不是具有草根性的農民和工人,甚至可以說是社會的主流群體,但也仍然具有社會邊緣群體的性質。第三階段大體始於20世紀末,觸發因素不是改革,而是東南亞金融危機、互聯網公司興起等經濟技術因素,海歸派和高科技出身的企業家成為這一時期的標誌,這些企業家也被稱為第三代創業者,創業者社會邊緣群體的形象被徹底改變了。第四階段難以準確劃分,基本上是第三階段的延續,但創業者群體日益多元、日趨大眾化現象值得關注。互聯網技術進一步普及大大降低了創業門檻,政府順應社會轉型和技術趨勢,強力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雙創政策,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層出不窮,讓科學有用武之地的企業家價值得以體現。同時,關注社會價值的社會創業(SocialEntrepreneurship)開始活躍,在中國從大國向強國的進程中,創業者群體努力並積極地做出貢獻,有的甚至起到了引領作用,創業者被尊重的成分在慢慢提升。

其次,創業活動的性質發生了巨大變化。生存型創業的比例在降低,機會型創業的比例在上升。該分類由“全球創業觀察”項目依據創業者的創業動機提出,成為衡量創業質量的重要指標。生存型創業(Necessity-pushEntrepreneurship)被認為是創業者由於別無其他更好的選擇而不得不參與創業活動來解決其所面臨困難的創業行為;機會型創業(Opportunity-pullEntrepreneurship)是指個人出於抓住現有機會並實現價值的強烈動機而開展的創業行為。清華大學發佈的《全球創業觀察2016/2017中國報告》數據顯示,從中國早期創業活動的結構特徵來看,機會型創業比例由2009年的50.87%提高到2016-2017年度的70.75%;同時,中國創業者的產品創新性、創業成長性和國際化程度均在提高。2009年,20.19%的創業者認為自己提供的產品/服務具有創新性;2016-2017年度這一比例為28.76%。2009年,15.65%的創業者認為企業具備高成長潛力,可以在5年內創造10個及以上就業崗位;2016-2017年度這一比例為22.74%。創業者的海外客戶比例提升最為明顯,2009年僅有1.4%的創業者針對海外市場;而2016-2017年度7.67%的中國創業者擁有海外客戶。在非生存型創業的範疇內,創業類型更加豐富,如公司創業、社會創業、公益創業、學術創業、國際創業等。創業作為一種機制,早已突破創建企業的狹義範疇,拓展到開拓新事業、公司創業、社會創業等廣義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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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創業生態逐漸形成。從個體創業到以突出戰略更新、防止大企業病為主要目的的公司創業,再到公司、政府平臺化推動創業;從個體到地理或產業集群,從孵化器到眾創空間,再到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的發展脈絡非常清晰。以海爾為代表的一些大公司倡導自革命,率先向創業型公司轉型。海爾集團的張瑞敏先生反覆強調,“沒有成功的企業,只有時代的企業”,帶領和鼓勵員工自我超越,集中精力打造創客平臺,籌建公司內風險投資,孵化創客企業,積極開展依靠企業家精神和公司創業實現公司的轉型升級。一些大企業積極響應中央號召,開放自身長期積累的資源,建設眾創空間,孵化和支持創業。如三一重工在2015年專門騰出空間並組織力量設立眾創空間,部分創業者之所以入駐三一重工的眾創空間,不僅想利用三一重工提供的資源,分享三一重工在智能製造方面創造的機會,促使自己的員工與三一重工的員工多交流也成為其重要目的。以BAT為代表的創業型企業和獨角獸企業,主動將創業平臺向社會延展,阿里巴巴發起建設的淘寶村已經延展覆蓋全國,小米的生態鏈成功孵化了一批上市公司,從騰訊走出來的創業者更受風險投資公司的青睞,這些公司籌建了更加開放的社會眾創空間。這些既證明了創新創業是經濟活力之源、經濟轉型升級之道,也清楚地反映了創業內外部環境的巨大變化。

最後,創業因改革開放而活躍的同時也推動了改革開放。自下而上的創新創業所推動的制度創業在中國表現得很突出,而且會長期存在。“中國的企業家與西方的企業家沒有什麼本質的不同。但由於制度環境不同,中國企業家的精力和時間的分配方式與西方企業家有很大的不同。如果把不確定性分為市場的不確定性和政策的不確定性,把創新分為商業創新(包括技術、市場、商業模式等)和制度創新,我們會發現,西方企業家的時間和精力主要花在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和從事商業創新,而即使到改革開放30年後的今天,中國企業家仍然要把更多的時間花在應對政策的不確定性和從事制度創新。”改革的偉大之處在於中央和社會最底層實現了直接互動,自上而下的改革與自下而上的創新創業相互促進,政策落實得快,基層典型不斷湧現,經驗能夠快速地被總結並被中央所掌握,再不斷地修正和完善政策。經歷了實質性的私營企業迅速發展之後,1988年政府允許註冊私營公司,同年出臺第一部《憲法》修正案,肯定了私營企業的合法性地位;2001年取消了民營企業家加入中國共產黨的禁令(該禁令從1989年開始實施);2004年修定《憲法》,賦予私營企業和國有企業同等地位,並且正式承諾和保證要“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這一過程被鄧小平總結為“摸著石頭過河”,與今天創業者普遍採用的試錯迭代本質是一樣的,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成功實踐。

二、創業與企業家精神

創業、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這幾個詞多和就業、產值、利稅等指標掛鉤,民營經濟創造了我國60%以上GDP,繳納了50%以上的稅收,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真正直接掛鉤的,毫無疑問是企業家精神。冒險精神、敢為天下先、試錯性的進取等,離開創業情境,很難被強化。具有企業家精神並表現出強烈的創新、承擔風險與推動改革發展行為的企業經營者、創業者、高級管理人員都可以稱為企業家。企業家並不侷限於創業者,但企業家群體中創業者比例最大,主要因為創業情境更有助於培育和強化企業家精神。

中國之所以能在改革開放40年來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可以從多個維度解讀,包括政策、人口紅利、資本的積累以及農村改革等,除了這些因素推動,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就是中國也同樣出現了企業家經濟。“企業家經濟的產生,對應著一個全新人群的出現,他們在中國過去40年經濟發展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這個人群叫作企業家。企業家不僅是一群能引領變化的人,而且是一群不斷利用變化,實現價值創造的人。”改革開放之初湧現出的那批創業者,儘管以鄉村能人、城市經濟中的邊緣青年為主,但他們在創業過程中所表現出的“敢為天下先”、敢闖敢幹以及在與政策互動中形成的實事求是精神是企業家所應繼承的,也是企業家精神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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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80年代中期,城市體制改革啟動之後,中國湧現出一批實業興邦的企業家,如柳傳志、張瑞敏、王石、宗慶後、李東生等,他們踏實地做實業,抓質量。在供不應求、商品極其短缺是主要問題,質量、產品創新還不是主要矛盾的時代,多數人在擴大產能,他們則在努力提升質量,眼光更獨特,有遠見,能夠把握商業的本質。他們中的多數至今仍然活躍在企業改革、創新發展的主戰場,有的仍然具有引領作用。優秀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重要,但能夠看清商業的本質,圍繞本質保持警覺性、務實進取,更加重要,也更具有持續性。90年代興起的創業者群體雖然仍具有社會邊緣群體的特徵,但行為明顯不同,在創業活動中既能把握市場規律,又特別注重與政府的互動。與政府的聯繫也使得他們不再像改革初期創業者群體那樣只是提供典型經驗,而是積極參與和政府的互動,對提升民營經濟的地位乃至國有企業的改革創新都起到了促進作用。

2017年9月國家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界定了優秀企業家精神的時代內涵:創新發展、敢於擔當、專注品質、追求卓越、誠信守約、履行責任、艱苦奮鬥、愛國敬業、服務社會。這既是對企業家精神內涵的指引,也是對以往優秀企業家精神的總結。其中包含了企業家精神共性和相對穩定的內涵,如創新發展、敢於擔當、誠信守約、履行責任、艱苦奮鬥等,這些需要代代傳承;也強調了企業家精神的時代性和動態性,如專注品質、追求卓越、愛國敬業、服務社會,目的是更好地弘揚工匠精神和創造社會價值,讓優秀的企業家在創新驅動發展、由經濟大國變成經濟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進程中發揮引領作用,提升中國企業家精神的整體水平。將《意見》中企業家精神內涵的界定與創業對比,可以清晰地看出企業家精神與創業情境的高度契合,甚至可以說創業情境孕育了企業家精神。

三、培育和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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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企業家隊伍在改革開放形勢下發展壯大,並在實際的創業實踐中不斷磨礪成長。創業是大浪淘沙,不僅淘汰劣質的企業,也在淘汰劣質的創業者,淘汰舊的創業機制。創業同時也有孕育和優化的功能,優化了企業家精神。中國的創業在淘汰功能方面已經很強大了,新企業生命週期越來越短,創業失敗率居高不下。當然淘汰功能也有泥沙俱下、魚龍混雜、劣質創業沒有被淘汰,有潛力的創業反而無法生存的情況,需要不斷地改進。另一方面,孕育特別是優化的功能還不夠,優秀的企業家精神還不盛行,這是努力的方向,需要宏微觀結合起來,克服一系列侷限,其中政府發揮更大的作用。在西方,討論企業家精神主要分析市場,政府更多的職能是制定規則和監督。在中國,討論企業家精神甚至創業必須討論政府,因為是創業者、企業家和政府共同創造了市場。在回顧總結改革開放40年的各種言論中,有觀點甚至認為中國的改革開放是歷史的必然,沒有鄧小平也會有別人推動改革開放,藉以抹殺鄧小平和中國政府在改革開放中的主導作用,這是荒謬的。

1.國有和非國有博弈問題

優秀企業家精神的培育需要突破國有和非國有博弈的侷限。國有和非國有的博弈一直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主線,“國進民退”“國退民進”的爭論不絕於耳。公有制為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特徵,目的是保證國家安全,保障全民利益和人民的福祉,促進國家發展併為人類做出更大的貢獻。建國之初,中國基本上消滅了私有制,國家實行計劃經濟。改革開放引入市場機制,逐漸允許個體戶、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私營企業存在,但主體還是在努力發展、壯大國有企業,不斷髮展起來的各種非國有企業只是國有企業的必要補充。改革開放初期,個體私營經濟能夠在江浙、廣東沿海等地迅速崛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資源匱乏、窮則思變的原因,具備歷史商業基礎、海外聯繫等各種有利於發展商業的條件,更主要、更根本的原因是國有經濟基礎薄弱、國有企業數量少,政府發展國有企業無望。同樣是在浙江省,20世紀80年代初期,溫州、義烏的民營經濟得到了當地政府的支持,杭州因為國有經濟基礎好就沒有心思發展民營經濟。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民營經濟的貢獻不斷增強,中央鼓勵和支持多種經濟成分並存,各地地方政府也在大力宣傳發展民營經濟,但民營經濟還是處於邊緣化的境地。國有和非國有的博弈帶來一系列獨特的問題。民營企業用非經濟的手段爭奪資源,如政商勾結、賄賂、經營者出於私利的參政行為等,國家用行政權力保護國有企業,限制民營企業進入,以及不斷探討爭論脫離商業規律的容錯機制問題等。

部分海外學者在中國的調研發現,一般企業都感受不到政治關聯的好處。近80%的民營企業家不認同他們成功的主要原因在於與黨政官員有良好的關係。倪志偉等依據在長三角洲地區收集到的數據實證研究,嘗試揭示政治資本和經濟績效之間的關係,發現“政治資本對經濟成功的影響是有限的。從數據上看,任何一種政治資本——不管是黨員、黨政官員身份、對政黨的經濟貢獻(如支持黨支部建設),還是與政府當局的私人關係——與優秀的公司業績都沒有關係”,但“在監管嚴格的領域,比如房地產、建築業、銀行業和外貿業,‘正確的關係’能夠帶來巨大的贏利”。這說明經濟發展可以不斷優化市場環境,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之間的競爭在未來可能已不是國內企業競爭的焦點。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向國際,拓展全球市場,共享經濟模式的產生也使得企業家們能夠更廣泛地整合資源,企業家對資源利用的手段也在不斷創新,以前被大家忽視的資源被更好地加以利用。用於解釋創業行為的“拼湊(Bricolage)”理論越來越廣泛地在實踐中被採用,政府推動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有助於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之間的合作發展。所有這些都有利於淡化國有與非國有之間的界限。

事實上,所有制的色彩也在淡化。20世紀90年代,各地依據所有制形式設置的部門如鄉鎮企業局,逐漸被中小企業局取代,更關注中小企業經營發展的內在規律而非中小企業的所有制形式;《公司法》不斷修定,國家不斷依據法律和市場協調經濟,黨的十八大更是明確強調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當年為了吸引外資而採取的“超國民待遇”逐漸被取消。培養企業家精神,需要淡化甚至扭轉國有與非國有博弈的固有思維,積極採取措施,使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之間的競爭和國有企業間、私營企業間的競爭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市場和法律環境建設更順暢,從而也更有利於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民營企業要注重企業家精神,國有企業更應該在企業家精神方面起引領作用。

2.企業家精神培育問題

優秀企業家精神應該具有時代特徵,具有引領性。這就需要把中央提出的企業家精神時代特徵在培育環節落地,以下就幾方面特徵舉例分析:

(1)去產能、供給側改革、加強環境治理、創新驅動發展……近些年來中央採取的這一系列重大舉措都已經清楚地表明,短缺經濟的時代基本過去了。這是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在短時間內讓幾億人脫貧是中國給人類做出的巨大貢獻,為世界所普遍認可和讚譽。中國正在努力從經濟大國向經濟強國邁進。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企業家必須發揮重要作用。產業升級需要高端的技術設備,需要大量的研發投入,需要科學技術進步,需要軍民融合,更需要優秀的企業家精神。三鹿奶粉、毒食品、問題疫苗等不斷被曝光的惡性事件純屬“人禍”。國家需要不斷加大社會監管力度、不斷加大懲治力度,但這解決不了根本,如同高質量的產品不是全憑檢驗出來的一樣。小米生態鏈企業的實踐證明,要想用手機的標準制造接線板,首先就必須擺脫目前接線板的質量標準,即使是國家標準也需要超越,這才有助於培育工匠精神,也才能夠體現工匠精神。

(2)在義烏經商有一個特別的門檻:新入場的經營戶必須通過誠信意識和服務意識培訓才能上崗,信用等級最低的E級企業禁止入駐市場、園區,限制辦理金融信貸、參與招投標等。這是一條很好的經驗。去產能不能單純依靠行政力量,也不能單純依靠市場競爭淘汰,中國市場容量大,消費者群體方差大、需求層次差異明顯,貧富差距大,發展還存在高度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僅靠市場的力量不足以解決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還需要強制約束和引導。既然整體上擺脫了短缺時代,就需要修改企業註冊標準,從原來的能力實力考核向包含信用、創新、社會價值等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資質考核過渡和轉變,這些至少可以在經濟發達的地區率先實施。

(3)要求企業家愛國敬業、服務社會,就要更多地引導企業家重視社會價值,但重視社會價值、服務社會並不單純就是捐款、從事慈善及公益事業。近年來,社會企業、社會創業興起並發展迅速,特別值得肯定,但社會價值和經濟利益之間的衝突仍然是一個很大的問題,至少在認識上如此。社會企業家喊出“用賺錢的事業養活不賺錢的夢想”,表面上看很有道理,認真思考後發現,這樣的口號深層次仍然是社會價值與經濟利益的衝突。政府已經形成關注和討論社會企業的經營者是否可以分紅、社會企業是否可以有利潤等問題,社會創業不會是非營利組織或公益事業的改版,需要在制度上給予重新設計。隨著產業升級速度的加快,企業家的經營理念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從單一地關注顧客、競爭者到利益相關者概念的提出,就是很好的變化,將社會價值與經濟利益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必將成為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來源。可以預見的是,在社會企業能否上市、是否該贏利等問題討論清楚之前,大量體現社會價值與經濟效益融合的“社會產品”就會產生,這也符合自下而上創新的規律。學術界和企業界值得聯手,把中央提出的優秀企業家精神特徵逐條分解落實到政策和工作中,這是優秀企業家精神建設重要且可行的途徑。

3.新形勢下的容錯機制問題

改革是集創新與創業於一體的偉大創舉,如果說“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讓大家敢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公開談個人利益,並極大地釋放和激發了民間的活力,那麼“鼓勵創新,寬容失敗”則直接挑戰“成者王侯敗者寇”的歷史傳統認知,極大地激發了創新創業的動力,並在開展創新創業工作中體現了對科學規律的尊重。這兩個源於深圳的響亮口號都被深圳人評選納入“深圳十大觀念”[10]中。今天,“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但“鼓勵創新,寬容失敗”不僅要喊且遠遠不夠,弘揚和保護優秀企業家精神、落實創新驅動發展國家戰略,更需要鼓勵創新寬容失敗。近期,本文作者將當年入選“深圳最有影響力十大觀念”①的30條候選觀念讓MBA學員、創業者按照在當今環境下是否仍然需要進行選擇並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是“鼓勵創新,寬容失敗”,且選擇此觀念的人數遠遠超過其他。其他被較多選擇的還有“用創新贏得尊嚴”“敢為天下先”“膽子更大一點,步子更快一點”,可見,改革創新在今天仍然是人們的呼聲。

2018年5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共7條,建立健全容錯機制佔了第四條一整條。該條以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為題,第一句就是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中央指明方向並提出一些原則性意見,各地在具體執行中需要出細則,這方面的工作進展還不夠快。

在調研中,不少地方政府投資的眾創空間負責人都反映,政府支持創業,想扮演天使投資的角色,卻不允許政府工作人員投資失誤或失敗。深圳市政府採取了變通的方法,評估和遴選一批能力強的風險投資機構,將政府扶持創業的資金委託給這些風險投資公司進行投資,或隨著這些風險投資公司跟投。銀行對不良貸款終身追責,創業投資就不能這樣做,否則就不叫風險投資了。既承認創業失敗率高的客觀事實,又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確是個難題,需要深入研究。針對創業服務的連帶失敗率是否可以給一個範圍,或者根本就不需要追責,值得各地政府根據自身情況特別是財力狀況研究。服務於創業企業的政府工作人員畏手畏腳,不利於真正開展創業服務工作,只有創業者才能幫扶創業者。

四、強化創業機制,

鼓勵和弘揚高質量創業與優秀企業家精神

一些耳熟能詳的詞彙多數難以準確定義,創業也是如此。創業活動存在於各個領域,類似一個連續譜系,從自我僱傭到開創新事業。哈佛商學院教授霍華德·斯蒂文森教授認為,創業是在不拘泥於當前資源條件的限制下對機會的追尋,是組合、利用不同資源、開發機會並創造價值的過程。[11]創業是在資源高度約束、不確定性強情境下的假設驗證性、試錯性、創新性的快速行動機制,[12]這是南開大學創業研究團隊圍繞中小企業、成長型企業、創業進行二十多年研究後給創業下的定義。創業機制支撐的是改變、挑戰和超越,創建企業只是創業的一種載體或手段。我們將創業定義為一種機制,是為了對應競爭機制,並希望能與之互補。改革開放40年來,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競爭機制的作用功不可沒,競爭是和別人比,創業是超越自己的過往,兩者融合更有助於和諧發展。

不確定性的客觀存在使得創業難以被計劃,容易被感知到的是未來越來越難以預測,難以預測也就難以計劃。創業會有願景,甚至有創新的手段和具體謀劃,但這些都是假設,需要驗證,而且需要快速、準確、低成本地驗證,這些都需要創新。創意階段還可以是以創業者為主的想象和規劃,產品和服務投放市場後,必須與顧客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互動,生存、競爭等壓力使得創業者無法“一意孤行”。創業還會和資源約束緊密相連。不是說沒有資源才適合創業,而是從事高度不確定性的事業難以吸收到資源,白手起家也就成為創業的常態。但任何事情都需要資源,白手起家的創業者能夠生存與發展,一定是能整合資源,這也是創業者不同甚至高於常人之處。當然,不管是市場還是政府配置,絕對閒置的資源並不存在,資源約束經常是一個相對概念指相對於創業目標和事業需求所形成的資源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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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的本質是創新。創業不可能做到事事、時時都創新,但絕不可把創新固定於一時一事。創新特別是被驗證的創新是應對不確定性和克服資源約束的重要手段,不可替代。創新也不侷限於技術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而是指創業行為中的創新性,如創造性地整合資源。熊彼特認為,創業者可以從內部改變經濟結構,不斷地摧枯拉朽,創造新的結構,從而催生出新的組合。這種觀點普遍被大家所接受。

創業與企業家精神相互促進。社會進入創業者群體大眾化的時代,創業活動在數量上有大幅度提升。國家工商總局的數字顯示,2015年每天平均新增1萬家企業,2016年這個數字上升到1.2萬家,但這其中不乏盲目創業者,也不乏主要目的是獲取政府補貼的政策驅動型創業,創業質量仍然不佳,創新型創業的比例仍然偏低。提升創業活動質量的核心是強化和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企業家精神不強的創業活動儘管成功也不可能是高質量的創業活動,企業家精神強的創業活動儘管失敗也會是高質量的創業活動,創業活動質量不能只用創新程度、投資多少、掙多少錢來衡量。2018年9月26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對提升創業質量有幫助。創業與企業家精神的互動應上升為優秀企業家精神與高質量創業之間的良性循環,併成為改革開放—創業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改革開放大循環中的核心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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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華大學發佈《全球創業觀察 2016/2017 中國報告》. 人民網 ,2018 年1月28日, 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18/0128/c1004-2979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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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顧春. “無中生有”看義烏 . 人民日報 , 2018 年 8月17日.

[10] 王京生主編 . 深圳十大觀念 . 深圳報業集團出版社 , 2011.

[11] Stevenson, H. H., Gumpert, D.. The Heart of Entrepreneurship.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5, 63(2): 85-94.

[12] 張玉利、薛紅志、陳寒松、李華晶編著. 創業管理(第 4 版).機械工業出版社 ,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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