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出嫁前要把自己的存款給自己的父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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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們那的風俗吧!

我弟弟以前談一個朋友,蘇北的,那裡有這種風俗。女兒出嫁前賺的錢歸父母,結婚拿的彩禮歸孃家父母,我們這裡人一般接受不了這種做法!

隨便你,反正是你親爸親媽,如果結婚要陪嫁,反正給他們,將來也是給你當陪嫁的。如果是我上面說得那種,說難聽點就是最近頭條很熱議的“賣女兒”。

勿怪!雖然我也是女的


太后老佛爺的少女心


女生在出嫁前要把自己的存款給自己的父母嗎?

這位女生才二十六歲,自己存了二十多萬元,平時工作很努力,可你也許是個十分節儉的人,你是個很懂事的人,你父母能有你這麼好的一個女兒是他們的福氣。

你在糾結自己存下的錢,在出嫁前到底給不給父母,並母親常提醒你出嫁前要把錢留給家裡,至少一部分。也猜測一下你母親的想法,一是害怕你把錢全帶去婆家,你的錢不為婆家人花,會和婆家人鬧矛盾,怕今後她有個難事,她想要你們幫忙,可能你不會幫。二是你母親偏向你的哥哥或者弟弟,她想把你給的錢去填補他們。三是想把你留給的錢為自己養老。

我的建議是自己作主,你覺得怎樣好就行,如果你有哥哥或弟弟最好是不要一次性給父母,他們畢定會娶妻,有了嫂子或弟媳,父母手中的錢她們就認為是父母的,同樣也會給孃家帶來矛盾,不過你可以平時給點父母零花錢或者給他們買點吃的穿的去孝敬父母就好。



家人平安147354958


看家庭情況,自己自己的經濟情況。

1.我家裡有個弟弟,我很感激我父母沒有重男輕女,讓我能夠平等地接受了教育。我們姐弟讀書那會兒,家裡條件很差,兩個孩子長身體的時候,一兩個月才能吃飯一次肉。

2.我畢業4年,存了14萬,當時房價不高,家裡買房,我給了父母12萬。弟弟當時考上了研究生,家裡買房子時,他把暑假賺的一萬塊錢也給了家裡。

3.家裡買房後,我覺得自己的擔子輕鬆一點了,弟弟讀研不需要花家裡的錢,拿的獎學金和生活津貼。但是,家裡有時候一些開支,我都是主動承擔。父母養育我們不容易,我能盡一份心,也是應該的。

4.樓主目前還未婚,可能這兩年就要結婚了,目前家裡還過得去。弟弟也已經工作,並且還不錯。我自己也存了10萬塊錢,準備自己結婚的時候,當作嫁妝,不花父母一分錢。雖然父母和弟弟表示要再給我錢,我表示不要。

5.樓主打算結婚前,再給兩萬給父母。結了婚,每年也還是要給父母一點錢的。父母那一輩吃了很多苦,為了我們真的是盡心盡力。


懷有夢想的蝸牛


我個人經歷來說,可以每個月給父母一些生活費,但不需要把錢一次性留給父母,特別是有個哥哥,而恰巧父母又覺得哥哥有兩個孩子養,生活特別特別辛苦!

客觀來說,一般可以分幾種情況:

1.獨生子女,父母經濟條件好,不需要孩子的錢,這時候你給父母,父母也不會要。

2.獨生子女,父母經濟條件不好,可以給父母生活補貼,如果遇到父母有特殊情況需要大量錢,你這個時候拿出來,雪中送炭!

3.有兄弟姐妹,請把錢幫父母存在你自己這裡,即使你不在意這些錢跑到兄弟姐妹的口袋裡,但這種情況下,當父母需要錢時你可能不會再那麼大方,這時為難的就是你和你父母了

總而言之:小錢常給,大錢請先幫父母存著,他們需要時要毫不吝嗇的發給他們!


小玉YUYUL


萬萬不能給,給了就不是你的了,跟你沒任何關係了,即使你未來離婚了,這錢也不是你的。

如果沒猜錯,你應該有弟弟或者哥哥吧?如果有,這錢跟你更沒有關係了。

不知道你父母怎麼想的,要了你的20萬,再加上你老公給的彩禮錢,估計也是不會讓你帶過去吧?加起來也30多萬了。

你要是想跟老公長過,不想離婚,那就沒必要留家裡,該為你們小家考慮了,自己留著做私房錢也是好的,你老公不會要的。

不要覺得把錢留孃家,以後就算離婚了還可以回孃家,還有錢,想的太簡單了,

當然,如果是獨生女,父母無不良嗜好的,且母親不是伏地魔的,這個就沒太大問題。


南朝四百八十寺


如果女兒想盡孝心,每個月定期給父母一些錢,給父母養老還是改善生活。不要平時也不給,過年過節就買點禮物,你這算報答養育之恩嗎?就算你說要獨立,試問一下,你結婚了,你以為在婆家還是什麼都是你說了算。說不定你都沒法每個月給你父母養老錢和盡孝的錢,試問一下如何盡孝。就算你把自己的錢帶到婆家,你老公要你拿出來,你公婆要你拿出來咋辦?不拿離婚嗎?如果你捨不得這份感情,還是要拿錢出來。結婚你還是啥都沒有,還得做免費保姆。個人認為:結婚前你能照顧孃家,結婚後有可能無能為力,所以先給父母一點養老錢,給父母用幾年。你後面在繼續給。結婚後,生小孩帶小孩,沒有錢,都不賺錢,你說你有說話的權利。女兒只欠父母的,不欠婆家的


一路向摩奧


我支持題主內心的想法。



父母親生下了子女,在法律上要盡到監護人職責,把子女撫養成人。

法律規定18歲就是成年人,那麼父母養育子女到18歲,也就算盡到了責任。

18歲之後的人生,一切依賴父母的花費,都構成對父母的債務。比如繼續讀書求學花費,依賴父母支持的吃喝用度等等。

毫無疑問,這些債務子女是需要還給父母的,不管是現在還,還是將來還,大家都應該有一個差不多的數量標準,要麼是物質的,要麼是金錢的。

比如說,題主現在26歲,那麼18到26歲期間,乃至離開這個家庭完全獨立生活之前,花費父母的錢是有必要算一算賬的,因為父母養育子女的義務只需要盡到其18歲就可以了。

——父母要不要是另外一回事,成年子女應該有這個意識。

除此之外,法律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等到父母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收入來源時,所有子女都應該盡到贍養義務,包括感情方面的。

以上的話說起來冷冰冰,多少人聽著都不舒服。

沒辦法,解答題主的問題需要理智與情感的較量。理智上理清了,剩下的就是情感方面了。其實,情感方面就是你情我願,別的任何第三人都不好替當事人拿主意。

就比如題主的這個問題,如何把欠父母的債還上,又能夠確保自己經濟獨立的想法實現(我堅決支持女性經濟獨立的觀點),還能夠讓父母接受,以及周圍的輿論不至於影響自己的生活等等諸多因素,需要進行統籌考慮,然後再決定怎麼做。


巴九言


這要看自己家庭的情況,好的一般從來就沒有給過父母,給了也不要,差的就得經常給父母生活費,買東西。父母不容易年輕人也不容易,父母要養老看病年輕人要結婚買房,都難。好的不用說工作後都是自己花自己的,有些還要倒貼,結婚給陪嫁嫁妝。不管怎麼說都要有好的條件,什麼都好說,沒有條件萬事難,大家都需要錢,那就老的克服一下留給年輕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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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出嫁前把存款給自己的父母,兒子呢?同樣是父母養大,一個拿了女兒的存款還可以享受男方家庭的彩禮,兒子呢?不僅沒有了自己的存款,還要擄走父母半輩子的積蓄,這是什麼世道呀!以前,那怕幾百年前,男方給彩禮,女方出陪嫁,陪嫁多為傢俱及日常生活用品,小夫妻一起享用,現在呢?沒有了陪嫁,有則也是現金,事實上把婆家的彩禮轉換成了女人的私房錢,男人無權使用與支配。女方真是越來越貪得無厭啊!


微風拂麥浪


我家倆女孩一個弟弟。從畢業掙錢我媽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錢給她她幫我們存 我給了幾萬 後來不承認了。我妹妹更慘出國打工掙了二十多萬 回北京想買房 需要用錢的時候我媽死活不給 說女孩不用買房。要用這錢給我的弟弟買房。後來很艱難要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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