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中关于种子公司怎么改革,人员怎样分流?

高柯205


种子公司承担的是生产经营类职责,早已经改革为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或者直接改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种子公司中,招聘的合同制人员,随种子公司改企,成为新企业的合同制员工,或者自主择业。原来国家招录或者安置的正式职工,则被分流到种子管理站,或者种子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良种引进、管理和监督工作,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工作。

在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种子管理站也将被撤销,其承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行政职能,被划入农业农村局机关承担;其承担的农作物种子繁育推广等公益服务职能,被整合划入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参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改革;其承担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领域执法及生产销售假种子的处罚等职能,纳入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综合改革。

原种子管理站的事业人员,连人带编调整到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等待进一步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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