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新建四項長效機制 讓黑惡勢力“保護傘”無處遁形

冀州區紀委監委在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注重經常抓、抓經常,建立群眾廣泛參與、雙向移送報告、快轉快查快結、日常監督警示四項工作機制,持續加力,強化震懾,確保涉黑涉惡“保護傘”無處遁形。

建立群眾廣泛參與機制。利用微信、廣播電視臺等媒體,發佈《冀州區紀委監委關於受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線索舉報的通告》,公佈舉報電話、郵箱,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強化村(社區)黨支部主體責任,黨支部成員每人聯繫5至7名黨員,每名黨員聯繫10名群眾,宣傳掃黑除惡政策,不斷擴大群眾知曉率和參與率。

建立雙向移送報告機制。充分發揮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的職能作用,與政法機關建立掃黑除惡問題線索“周移送、月反饋、季起底”機制,每週相互移送一次問題線索,每月反饋一次涉黑涉惡案件偵辦、查辦情況,每季末對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全面起底,實現資源共享,防止問題線索沉澱、積壓。

建立快轉快查快結機制。區紀委監委建立問題數據庫,對上級轉辦、信訪移交、政法機關、巡視和審計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實行電子記賬、歸口管理,逐一跟蹤督辦。實行“一案一策一跟進”,採取“會商+查卷+走訪”的方式,每個案件明確一個紀檢監察室具體負責、案件監督管理室專人跟進,調閱卷宗,走訪群眾,精準摸排。案情會商研判,對上級交辦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與政法機關辦案人員共同梳理黑惡勢力發展軌跡和涉及的公職人員腐敗情況,共同會商、擴線深挖背後的“保護傘”,今年以來,初核20人,立案17人,黨紀政務處分16人,組織處理1人。

建立日常監督警示機制。縣紀委監委將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作為執紀監督工作重點。對失職失責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做到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防止小錯釀成大錯。定期通報典型問題,進一步強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社會效應。(衡水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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