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癱無人負責,告了整棟樓!網友炸了,你咋看?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无人负责,告了整栋楼!网友炸了,你咋看?

2018年9月的全國司法考試,出現了“高空墜狗“的考題。廣大考生感嘆出題者“腦洞大開”,而直到最近,網友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道考題真有原型。

但是現實遠比考題複雜的多。

今年4月,廣州市白雲區一棟廠房下,一條大狗從天而降,47歲張萍(化名)被砸中。她瞬間倒地不省人事,目前高位截癱。

由於找不到狗主人,法院發佈公告,向群眾徵集事發經過和肇事狗主人的線索,但是一切依然成謎。

在狗主“缺位”的情況下,張萍在律師的建議下,以《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為依據,將廠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

張萍夫婦原本來到廣州是打算給剛工作的兒子攢點結婚錢。而沒想到,“天降大狗”改變了一家人的人生軌跡。癱瘓在床的她,無奈之下把整棟樓告上法庭。如此一來,站在被告席上的主體超過10個,但張萍也別無選擇。

天降大狗,誰該擔責?

11月23日上午,白雲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告被告爭鋒相對,在觀點碰撞中,“誰該擔責”這一問題更加凸顯出複雜性。

目前瞭解到的情況大致是這樣:

狗是從一棟兩層廠房的天台上挨著花卉和瓜果的護欄墜落,二樓有一個電子廠。這家電子廠出於隔熱的考慮,在天台種了一些花卉和瓜果,房東沒有反對。而天台是這棟廠房的公共空間,因消防的要求,天台必須直通樓下,因此廠房所有的大門和樓梯都可以直通天台。

時隔7個月,高空墜落的大狗依然沒有找到主人。而張萍方面表示,他們在天台上曾經找到一個籠子,這起碼可證明有人在樓頂飼養動物。但所有的被告均表示沒有養狗。而天台上,墜狗的方向有道一米高的護欄。當時到底如何?監控視頻只拍攝到了狗落下的瞬間。

今日,該事情再次上了熱搜。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无人负责,告了整栋楼!网友炸了,你咋看?

針對“受害者把整棟樓告上法庭的做法是否合適”“狗是誰的,狗為什麼會掉下來”等疑點問題,網友積極評論,同時也說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Sophia娜:確認過眼神,是我考過的法考題。從法律角度來說,該女士的做法沒有任何異議。

@白菜剁手姐:告的好,這一告絕對有人知道大狗是誰家的了。

@居居俠5125:告唄,不想賠自然有人告訴警方狗是誰的。

@綠蘿綠蘿:按照常理,如果一隻狗墜下來,應該受到了極大的驚嚇,它應該繼續回到熟悉的住所。但是監控顯示,這隻狗並非上樓又回到天台,而是朝著另一個方向走了,這證明了這隻狗並不屬於廠房。

@小啊小巴黎:十分好奇扔狗的真的是狗主人嗎,如果是主人為啥扔狗,是虐狗嗎?那這樣這個人不僅高空拋物了,還虐狗實錘了,如果不是狗主人,那就是有人刻意扔狗,那就是惡意破壞他人財產加高空拋物,應該是雙重罪了。

@陌上晚青:我其實比較想知道這狗為什麼會從樓上掉下來?被人惡意拋投?因為有護欄,狗自己不小心掉下來的可能性不大吧。

@yy不是歪歪2018:我就不知道這件事跟狗有什麼關係,見過哪個狗自己跳樓的?狗準備自殺?服了。

@西安別墅大宅定製設計師:攝像頭這玩意兒不管用嗎?電梯裡的?關鍵時刻就扯犢子。

@了度餘生忘卻:這麼大的狗,出去小區肯定有視頻的,我就不信他不遛狗。

@七折林:高空墜物適用過錯推定責任,被告人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自己對事件發生無過錯,無法證明無過錯的,適用連帶責任。

@女汙和肥基:記得以前出過這樣的高空墜落新聞,好像是花盆墜落砸傷,因為無法鑑定責任人,最後也是整棟樓人均攤賠償。

@MrJ小文:就應該實名制養狗,不帶狗牌,一律當流浪狗。

@咖啡豆的點滴:以後出門不僅要瞻前顧後,還要上下左右好好看看。

出院後,張萍一家住在小賓館裡,她脖子以下的身體還是動彈不得。為了照顧她,丈夫和兒子只能把工作放下,全家沒了收入來源,家裡的債務也越積越多。她說“光是醫藥費已經花了接近40萬,後期還有康復的費用,不知道要多少。”

因為一隻沒有管理好的犬隻,高空追下導致一人癱瘓,而成為被告的居民和公司也疲於應付官司花費大量時間成本,司法資源也因此被佔用,這場官司中,似乎沒有贏家。

那麼你對“女子被大狗砸癱卻無人認責,把整棟樓告上法庭”這件事有什麼看法?歡迎來與我們互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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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 上重慶網絡問政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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