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經常問張老師:“我在上海有房產,居住證還沒有辦,孩子幼兒園可以上嗎?”,在此很確切的告訴大家:“不可以”;還有的家長問:“在上海沒有房產,租的房子辦理的居住證,積分還未達標,孩子可以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嗎?”,注意:“也是不可以的。”孩子每個學習階段對家長的要求有哪些?這篇文章會詳細的告訴大家~
一、學前教育階段入學選擇範圍:
①對口公辦幼兒園;②全市及全區招生的公辦及民辦幼兒園。
1、在學前教育階段,由各區縣教育部門按照規定的原則,根據轄區內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本區縣適齡隨遷幼兒入園具體規定。
2、對於公辦幼兒園,區縣教育部門在妥善安排本市戶籍適齡幼兒入園的基礎上,根據公辦幼兒園的學額情況,依據持《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目前為達到120分)、持《上海市居住證》年限等條件設定先後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幼兒進入公辦幼兒園。
來滬人員也可選擇讓其隨遷幼兒進入民辦學前教育機構。
二、義務教育階段入學選擇範圍:
①對口公辦中小學;②全市及全區招生的公辦及民辦中小學 。
持《上海市居住證》人員,或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滿3年(逐步過渡到3年)人員,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證》或登記居住地所在區縣教育主管部門申請。
各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教育資源配置情況,統籌安排隨遷子女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
三、外地戶口在滬中考(一般情況)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考生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等級憑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縣報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且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3、考生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且考生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滿2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15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2017年起按本條款報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須滿3年。
4、考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後流動站(工作站)人員,考生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縣報名。
5、考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考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6、考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7、考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華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週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縣報考。
四、外地戶口在滬高考(一般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參加高考報名:
1、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同時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2、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4、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原屬上海市常住戶籍(含上海支內、支邊、支疆職工或知青),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本條執行至2016年止);
5、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5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6、在滬定居並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7、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在站人員,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8、上海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國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計劃”)子女在滬參加高考,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老生常談,如果有不懂的下方評論,記得關注,上海居住證積分和居轉戶很多東西都是一環扣一環的,所以很多時候你忘記閱讀了,就忘記很多細則!大家多多提問,有些經典案例,我會當成文章來講解的!
祝大家早日成為新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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