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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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現在子女不贊成老人再婚,而是一直都不贊成,當然不贊成的是一部分,不是所有子女都這樣。



我大伯早年喪妻,那時候他才五十多歲,也有再婚的想法,可是他子女不同意。那時候他子女主要是覺得面子問題,在農村,上了五十歲,不管男人女人再婚,都要被笑話,這主要是思想落後的原因。

我還一個遠房堂嫂,她老公在婚後三四年就因為意外癱瘓了。從此她照顧癱瘓老公十四五年。三年前,她老公腦溢血死了。前年,她再找了一個男人,那時候她才四十出頭啊,再婚都被人笑話呢!可惡的是一人見到她兒子,還要取笑一下,問她兒子後爹如何如何!

落後思想,怕老人再婚給自己丟臉,應該是一個原因吧。

還一個原因是:老人再婚後的財產問題和養老問題了。

子女擔心老人再婚後,財產被後爹後媽拿去。等老了,又多了個後爹後媽照顧,那實在不划算。

我知道的一個大媽,現在七十歲了,她四十多歲守寡。之後再找過一個男人,也沒有結婚,就是同居而已。那男人剛開始對她還好的,那時候她年輕,幹活利索,還常常拿錢給老頭花,而且她和他同居後,就一直很省,連個肉都不捨得吃。前年,她身體終於扛不住了,暈倒在家裡,老頭沒帶她去醫院,反而拉回去給她子女。她兒子兒媳帶她去醫院,醫生說是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導致的。她兒子兒媳就很生氣,一直說,以前叫她不要去那男人家,她非要去!她子女反對她去,一方面也因為錢吧,二來是因為那個男人對她也不怎麼好。


但我覺得,老人家再婚應該被尊重的。年輕人怕寂寞,老人家更怕寂寞啊。沒有工作事業了,就剩下自己,多孤獨,有個老伴陪著多好。但首先應該把財產處理好,其次有能力的話自己養老也考慮好,不然一鍋粥的,搞到後來兩個家庭的子女都不開心,也沒必要。作為子女,可以說出自己心裡話,和老人好好溝通,儘量尊重他們的意願。


劇評社


我有發言權,說起來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淚啊!

媽媽只有64歲就癌症走了,我們還沒有從悲傷的陰鬱中走出來,父親就流著眼淚說,我要給自己找個老伴!

作為最愛媽媽的女兒,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現實。可是,把爸爸接到我家裡,他天天和我作對,不是說我做的飯不好吃,就是嫌棄我家孩子淘氣。我每天辛苦奔波,還要承受巨大的心裡壓力。可是哪知道已經有人給父親介紹好了老伴,而且還悄悄見了面!

我內心是反對的,因為媽媽一生節儉善良,父親霸道,可是我已經管不了父親了,他將自己的存款大部分花在了那個女人身上,雖然她比媽媽醜,比媽媽懶,比媽媽精明算計。可是,父親被劇烈的孤獨打敗了。我從強烈的反對到給父親講道理,但還是沒有攔住他。

父親再婚後,過得並不好,那個女人除了問他要錢,並不好好照顧他。我看在眼裡,急在心上。可是,又不能天天跟著他們。

去年,花完了父親的存款,父親忽然腦溢血,不能自理。那個女人無情地回了自己的家,再也沒有來看望過父親。

我想流淚,我想媽媽。


小冰兒


如今60歲後才算是正式的老人,這些年齡的人基本上都有孫子上小學了,若是配偶離世或離婚變成單身的,如果選擇再婚,不單止子女反對,可能孫子都會反對,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也不是子女不孝順。



因為涉及的問題太多,雙方的子女怎相處,婚後住那裡,是兩個老人過二人世界,還是住在男方的家,表面看是找個伴暖被窩,但事情卻是很大的事,也是最麻煩的事。



1.是生活的經濟開支問題,也許雙方都有退休金夠用了,但萬一有一方病了用很多的錢怎辦,是雙方共同出資還是病方的子女出資。城市的老人再婚還好一點,農村的老人再靠什麼生活?沒有退休金,活又不能再幹。



2.這種年齡的人,離世是分分鐘的事,跟本沒有半點預感,也許今天早上還在跳廣場舞,下午就去聽馬克斯開會了,剩下的那一個怎辦,是繼續住下去還是搬離。



如果把上面涉及的問題解決了,老人再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然而很多人都是無法解決,這就造成老人再婚後的糾紛很多,子女埋怨也很多,雖然子女反對無效,但情況卻是很現實。


愚人也會笑


並不是所有子女都反對,而是大多數子女不贊成。

表面上看兒女不贊成的理由有很多。

歸根結底不贊成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因為錢;二是因為感情。

比方說,我隔壁家的老伯前幾年沒了老伴。

雖然老伯有兒女,但是兒女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不能時時陪伴在身邊。

他很孤獨,一直想找個伴陪他說說話。後來,這位老伯就跟照顧他的保姆好上了。

兒女堅決反對。老伯表面上看接受了兒女的意見,實際上他很聽保姆的話,瞞著兒女跟保姆結婚了。

過世後,兒女才發現自己的老爹跟保姆領了結婚證。

按照法律,保姆不僅要跟自己分遺產,還牽扯到了給保姆養老的問題。真是憑空多了麻煩和包袱。氣得這幾個兒女都罵死去的老爹糊塗。

財產分配和養老問題,是兒女不贊成的首要因素。

很多兒女不願意承認父母再婚的對象是自己的家人。他們認為憑什麼要把父母辛辛苦苦掙下的家業分給外人呢?這不是讓外人撿便宜嗎?

在這種思維下,反對父母再婚也就順理成章了。

有些子女反對,倒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感情。在感情上,他們接受不了另一個人。

有個女同事,40歲的時候得癌症死了。她死了大概半年左右,別人就給她老公介紹了一個對象。

這位同事的女兒正在上高中。當這個女兒看到爸爸和另一個女人甜甜蜜蜜的樣子,女兒就爆發了。

女兒把媽媽的照片擺在每個房間。當著所有人的面,罵她爸爸沒良心,媽媽剛死半年,你又找對象。

女兒鬧得天翻地覆,也不去上學了,也不吃飯,就是整天在家哭,直鬧到她爸爸妥協,答應她再也不會找對象。

所以,老人再婚絕對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為了家庭和睦,建議老人再婚之前一定要跟兒女商量好。

爭取得到孩子們的理解和支持,解決好財產和養老方面的後患。只有這樣,整個大家庭才能和和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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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柳很忙


我的父親去年去世後,也有人來替母親說,母親的賢惠是周圍人都熟知的。這些人只是和我媽開了口,我們並不知道,母親閒聊時說給我們聽的。我們家條件也一般,我們也不贊成母親再婚,母親和父親一輩子沒享過福,父親是腦中風癱瘓一年多後才去世的,母親受的苦不是一般的。其實母親現在六十歲了,我覺得沒必要再去找個人去磨合性格和生活習慣,母親又是那種勞心勞力的人,說點難聽的,放開所有的,錢和生活習慣,各方兒女的因素,單單搭伴過日子,家務還是女的做的多點吧。我們姐妹二人照顧一個母親還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如果真是母親認識的知根知底的,她自己願意我們也不會反對。負擔母親的錢我們也會自己出的。不認識的介紹的還是算了吧,條件好的說不定說你想利益,不好的說實在話,也不想母親又接著受苦。


一切若浮雲


老人再婚對於子女來說應該是一件幸福的事,而不是讓我們感覺到是一件羞恥的事。如果這件事情這個觀念放在八九十年代的話,兒女們受封建的思想左右,還會極力反對老人們再婚的。因為那時候兒女們覺得老人們一旦要是再婚了就是兒女們的不孝,是兒女們沒照顧好父母,是兒女們不總是關心父母,讓父母們覺得孤單了,然後才覺得應該再找一個伴兒。這樣的事做,兒女們的就有些承擔不起了。所以說那時候父母們再婚的話還是都會受到兒女們反對的。現在是新社會新國家,新觀念。人們已經不再把老人再婚的事情當做一件不能說出口的事情了。因為老年人的晚年也是需要一個快樂幸福的晚年,他們找個老伴兒也是讓自己的晚年不再孤獨。這是一個合情合理的想法。所以說,作為他們的兒女,不要橫加干涉父母們再婚的事情。如果擔心父母們的財產會被繼父繼母們分割的話,那麼就應該是先做一個房產公證或者是財產公證。把財錢務都分離的好一些。避免在財產上有一有爭端。把一切都理順好以後,老人們就可以快快樂樂的,去過他們的生活了,這樣是最好的選擇,讓兒女們安心的工作,也不用惦記父母一個人在家,沒人照料,等事情了。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事情,做兒女的一定要支持,不要阻攔。



伊春美食美客


現在子女都不贊成老人再婚,這個提問方式太絕對了,應該是一部分子女的態度。


父親和母親要再婚,子女不贊成,大都是子女擔心老人的財產在將來繼承的問題,以及再婚後配偶將來的贍養問題。老人的財產在將來老人去世後,遺產繼承、分配上會影響他們得到的份額會減少。老人如果先走一步,留下這個繼母或繼父,都是他們的負擔。這是很現實的一個問題,子女們的擔心也是很現實的問題。

如果是母親再嫁,子女們感覺年紀大了,再婚很丟人,在親朋好友面前沒有面子。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子女應該多理解老人的想法。作為老人,要和子女們多溝通,老人也有追求完美幸福的自由,再婚,也是為了給子女減輕贍養的負擔。


至於財產問題,如果要再婚,可以和子女做好溝通,事先把這些事都商量一下,避免將來因此出現糾紛。再退一萬步說,由於老人再婚,會給子女造成一定的壓力和經濟上的負擔,子女也要理解萬歲,換位思考,老人也不容易,他們追求幸福,子女如果愛老人,孝敬老人,就更應該支持他們的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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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畫叔哥


我是女兒,心底流淚,也笑著承認:我父親再婚。

09年初母親62歲去世,我們姐弟唯恐63歲父親孤獨,基本沒空抽空也回老家看望。可是,孤獨恐懼佔據了老父親的心思,早飯基本不吃,午飯和朋友們叫餐喝酒,晚飯基本又不吃了。生活沒有規律,身體和精神狀態急劇變差。記得有一次我回家,流著眼淚勸他:你都是當過兵的人了,自己生活還不能行嗎?好好照顧自己做不到嗎?老爸不服氣地回覆我:我當過兵才更覺得死也不要緊。當時真心全家因為母親去世,父親頹唐,一家人難過的要命。

後來,大約11年夏天,大弟媳婦打電話說:咱給他爺爺找個老伴吧?你們不天天見,我天天看的見。昨天又暈倒爬不起來了。咱村裡條件好點的找老伴的也不少,反正有好的也有不好的。現在這種情況,你們姊妹們商量商量,同意的話就放開話。我們山東有兒子的父母都不會跟著女兒過生活,老人家生活兒子兒媳才是作主的,特別是兒媳婦兒。這樣,我們姐妹們想,母親去世了,老父親活的高興才是最主要的,於是同意弟媳婦的決定。

父親曾也是當地的企業負責人,但此時父親已經老了,身份就是農民,沒有養老金的農民。父親原則是:不給子女添麻煩。要錢的中年女子,帶錢的退休老太等等,最終沒有緣分,一個有兒女有婆婆的女人走進了我們的生活。

現在,老父親72歲了,他自己鍛鍊身體,注重養生,侍弄花鳥,生活質量很好。軍人補貼,退休鄉醫補貼,老人保險等,還負責村裡動物防疫,經濟也算過得去。今年春節,父親為我們每人養了一隻雞,熬肉凍就熬製了多種多樣,手工蒸大饅頭好幾袋,炸制虎頭雞🐔等,還要在正月十六前做黃酒給我們。進門的老伴我們稱嬸子,每次回家也是包餃子做飯,衛生整理的乾乾淨淨。我們每次回家都送點生活費,兩個老人生日都給錢,春節前都拉著兩位老人買新衣服。現在每週打個電話問問情況,不需要週週必須回家了。

儘管有很多很多不如意,看到老父親健康快樂,多活幾年,我們覺得還是值得的。這是我家的情況。我們村老人想找老伴的,孩子們基本都同意的。過的好合得來,就好些,也有不好的,我同村同學父親再婚後春節都是旅遊團了。

孩子們不能天天陪伴老人,支持老人再婚算孝順吧?


花自香17


我有一個小學同學,在家裡排行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她父親車禍過世了,那時她說我以前從來不相信有什麼另外一個世界,可是就在山上葬父親的時候我就相信了,我相信父親在另外一個世界等我母親,等我們一家人團聚,我不想母親再婚,因為如果她再婚,那到我們都死去的時候怎麼跟父親團聚?(我們村裡的風俗,是夫妻都過世後要葬在同一個地方的),而繼父過世後該葬在哪裡,父親不喜生人,他是不會喜歡跟別人分享他的家。以後我每次祭拜都會燒很多很多的紙錢,不讓父親在那個世界缺錢用。我要和母親照顧好弟弟妹妹,不讓父親擔心,我要讓他知道我們過得很好。

我那時候還小,我不知道會有一件事情能讓一個人瞬間長大,後來,我的母親也去了另外一個世界,我終於知道那種心情。


吾同木棉


潘衛霞律師觀點:老人再婚自主,但一定要把財產繼承等身後事處理好。

潘衛霞作為一名專職婚姻家庭律師,最基本的理念是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干涉,所以,老人是否再婚, 原則上由老人自主,兒女不能橫加干涉,比如,我母親已過世,如果父親想再婚,我完全贊同並且支持,同時,我也一定會在他們婚前,給他們講清楚再婚的利害關係,各自的權利義務,簽好婚前協議,並要求他們各自訂好遺囑。把各自的財產處理好。

這是再婚老人對子女和後老伴最基本的責任。

先說一個老人再婚的故事吧。我所在城市青島,一位70歲的老人,與一位當年援疆的大媽匆匆結合,僅過了半年,大媽即返回新疆,再不回來。老人陷入連婚都離不了的尷尬境地。老人名下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時值300多萬,只有一個女兒。一旦老人有個三長兩短,這個有名無實的後老伴會不會回來要求繼承?她即便不要,也不大可能麻溜地配合繼女辦理繼承。

您說這個女兒會不會反對父親再再婚?

好在後來,經律師努力,法官進行了缺席判決,為老人解除了婚姻關係。

再說一個繼承的故事。我代理的繼承糾紛案件,一部分是兄弟姐妹之間,另一部分就是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生父母子女間的繼承糾紛也有,但極少。何也?利益之爭唄。生父母的財產,最終都會留給子女,所以,很多家庭都是兩個老人都去世以後再分割遺產,很少有一個老人去世就急火火分房子分錢的。

但繼父母子女不行,因為,繼父或繼母一方的財產份額,將來是否會留給繼子女,不好說,或者說這種可能很小。所以經常會發生生父母一方屍骨未寒,繼父母子女就對簿公堂的現象。

有這麼一對再婚夫妻,雙方各有前婚子女一名,男方名下有房產兩處,一套是與前妻離婚時分割而來的個人財產,另一套是再婚後從父母那兒繼承到的財產。但沒立遺囑。雙方結婚兩年後,男方即意外去世。名下房產加現金總值一千萬元。

現男方兒子已把繼母告到法院,說房子和錢全是父親這頭積累的,要求少分給繼母財產。繼母當然堅持要自己的法定份額。

這個兒子如果考慮到有今天,當年一定會堅決反對父親再婚的。

所以,潘律師的意見是,老人再婚應自主,但如果不想配偶和子女在自己身後發生紛爭,就一定要提前把財產規劃好,該隔離的先隔離,想留給誰的,提前立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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