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諾——今冬退伍費發放,常見疑問集中解答!

前不久,軍諾對今年冬季退役費標準進行了預測《2018年冬季士官退伍費明細標準!》。事後,有很多戰友留言,針對諮詢較多的共性問題,今天軍路再作一個梳理解答,供戰友們參考。

1、有三等功的增發百分之五,是全部退伍費還是部分的百分之五。

答:

部隊一次性退役金的5%。按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髮放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部隊一次性退役金標準包括基本標準和增發部分。基本標準為士兵每服役滿一年發給4500元,對獲得三、二、一等功/軍級及以上單位榮譽稱號的,分別按比例增發5%、10%、15%的比例進行增發。

退役士兵個人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退役金。舉個例子說。服役滿8年的中士,在部隊榮立過兩次三等功。按照規定,其部隊一次性退役金可增發5%。具體計算公式為:部隊一次性退役金總額=4500*8+(4500*8)5%=37800元。

2、預測的伍費標準,是已經加上地方給的了嗎?

答:

不包括地方補助。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後,仍可以領取地方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標準可以在軍路輸入:地方退役金查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時選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可以領取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標準為上年度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 自主就業的士官養老保險是不發給個人的對吧? 以後要怎麼交這個錢呢?

答: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士官),回地方後可以參照《今冬復員士官,高效辦理安置報到方案!》辦理安置報到手續。報到過程中,涉及到養老保險關係的轉接,按照程序辦理完轉接手續即可。以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接續養老保險:

一是以企業職工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就是找到固定工作後,由用人單位給個人按月繳納養老保險等;二是以靈活方式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類人群與前者恰恰相反,沒有固定工作,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三是以農村或者城鎮居民身份參加新型農村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具體可以諮詢村委會或居委會及地方社保機構。

4、怎麼還有應發和實發之分,相差的那筆錢是什麼錢?是沒有的嗎?不發給個人的嗎?

答:

應發與實發,因素有多種。應發,為退役時應當結算的所有經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所有退役結算項目;實發,則在退役時部分項目結算依照規定會直接劃轉至相關機構單位,實際拿到手的個人資金部分。

如,養老保險屬於應發範圍,但在發放時不計發給個人,而是直接通過銀行轉賬劃轉至安置地社保機構或安置單位(包括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使用過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資金部分也會劃轉至合作銀行,不再發放給個人。

5、要是單位裡有職業年金的,以什麼方式能取出來?

答:

不可以取出。退役到企業工作或返回城鄉的,將軍人職業年金補助和轉移憑證發給個人。退役後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按規定辦理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退役後,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時由軍隊財務部門將職業年金轉移憑證發給個人,將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匯至接收安置單位職業年金賬戶,這筆金額也就不會發到個人手中。

6、我住房公積金用過了,我轉業時住房公積金這筆錢是發放給個人,還是劃轉給銀行。

答:

劃轉至合作貸款的銀行,不發給個人。按照規定,軍人服役時辦理過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未還清銀行貸款前退役的,退役時依照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資格時與財務部簽定的《委託轉賬還款授權書》,將其個人歸集的住房資金(包括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劃轉至協作銀行,用於償還剩餘貸款本息。

戰友們若仍有其他疑問,可以下方留言,軍諾將根據需要再次解答,感謝關注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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