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5元贍養費,峨眉男子居然一拖十多年……

每月15元赡养费,峨眉男子居然一拖十多年……

每月15元赡养费,峨眉男子居然一拖十多年……

俗話說:“百善孝為先”。有能力的成年子女對年老的父母應該履行贍養義務,這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法律對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可在峨眉山市,就曾有這麼一位兒子劉某,因為跟父親的心結,在長達10餘年的時間裡,不履行贍養義務。最終,在法官的幫助下,他和父親解開心結,主動履行了贍養義務。

每月15元赡养费,峨眉男子居然一拖十多年……

劉某的父親,今年已經年過七旬,育有兩子,劉某是長子。因年老多病,家庭困難,劉父於2003年11月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兩子支付生活費用。

當時,劉某認為,父親在分家給兄弟二人時不公平,心生不滿,拒不贍養。經審判法官調解無效後,法官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劉某從2003年起,每年的9月30日前給付劉父300斤黃谷、每月支付生活費15元,劉父醫療費、安葬費承擔二分之一。

判決生效後,劉某一直未支付每月生活費,2016年以來的黃谷沒有給付。隨著年齡漸大,勞動力漸失,生活困頓,萬般無奈下,劉父於2017年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劉某給付黃谷300斤,支付每月15元的生活費。

案件立案後,執行法官著手調查了劉某的經濟狀況,發現其近年剛新建了房屋並有蔬菜大棚十餘座,具有較好的經濟能力。為督促劉某儘快履行義務,承辦法官主動到其家裡做思想工作,進行現場調解。但效果並不理想,劉某隻願意為老人提供口糧,堅決不支付每月15元的贍養費。

當法官進一步為其做思想工作時,劉某態度越來越強硬,其妻子更是出口辱罵,到法院躺地撒潑不聽勸止,嚴重干擾執行工作。數次溝通無果後,鑑於劉某夫婦二人的態度和行為,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決定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劉某及其妨礙執行的妻子王某均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拘留期間,承辦法官和拘留所幹警一道,繼續為劉某進行法律講解和思想開導。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終劉某及其妻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積極贍養父親。同時劉父也向法院表示原諒大兒子,請求法院提前解除對其的拘留。在法官的幫助下,父子二人10多年的心結就此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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