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对2起涉黑恶案件提起公诉!

1、临高县符某荣等人黑社会组织案

2018年11月29日,符某荣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符某荣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符某荣等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以符某荣为首的涉黑团伙在2014年至2017年间,在临高县加来地区持手枪、火药枪、砍刀、斧头等作案工具,多次蒙面实施违法犯罪,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和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该团伙称霸一方,给临高县加来地区内群众生活和经营纸箱、槟榔销售的被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造成严重侵害,且使被害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了加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符某荣等人的刑事责任。

2、海口龙华区邓某城、吴某杰恶势力犯罪案

以被告人邓某城、吴某杰为首要分子,冼某亮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9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邓某城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邓某城等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初,被告人邓某城、吴某杰、冼某亮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龙桥镇一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渐形成了以邓某城、吴某杰为首要分子,冼某亮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追究被告人邓某城等人的刑事责任。

(源自:海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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