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報警自證未吸毒,他會起訴黃毅清誹謗嗎?

八卦氣象臺


不討論薛之謙、黃毅清兩位大神的人品。只說薛之謙如果起訴黃毅清誹謗罪,勝訴的把握有多大?個人判斷,薛之謙應該不會起訴黃毅清誹謗罪。

“誹謗”是刑法罪名

薛之謙如果起訴黃毅清誹謗罪,勝訴的把握很小,主要是誹謗罪的認定標準有點高。

誹謗罪構成的主要條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分析

從上述誹謗罪的主要構成條件看,“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就憑這一句話來分析,

就很難說黃毅清構成誹謗罪了。

首先,黃毅清應該不至於渾到沒有一點“傳說”就“捏造事實”地步。如果是“傳說”基礎上的“傳說”,就很難說是“行為人”在“捏造事實”,最多說是傳播別人“捏造”的事實,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傳謠”,真這樣,就是個無頭案。

其次,黃毅清稱自己手中有“實錘”,黃稱有人向薛出售過毒品,這其實與沒有“實錘”是一個道理。吸食毒品並不犯罪,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的最長追究時效是兩年,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的追究時效只有六個月。薛之謙現在體內沒有測出毒品,說明即便他吸毒也已經超過了半年(頭髮檢材可以檢測一年左右時間內是否吸毒)。也就說官方不會再去收集相關證據,官方不介入收集,黃毅清個人很難收集到合法有效的證據。

這“實錘”無非是圖片之類的東西,極大可能最後整出一張薛之謙“醉酒吸菸”而不能認定為吸毒的照片來,細心的人都知道這是有先例的。進一步說黃毅清如果真拿出了合法有效的證據,雖然只能證明薛之謙之前的吸毒而不能證明薛現在吸毒,那隻能說是黃毅清誤判,更不能說是“捏造事實”了。

第三,“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則不構成誹謗”。這句話給了黃毅清太多的

“無罪辯護”條件。

薛之謙這樣的人不缺法律顧問,再說他向公安機關求助毒檢自證清白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沒有必要再去打一場沒有勝訴希望的官司。

總之,估計薛之謙不會起訴黃毅清誹謗罪,以其他案由起訴就是另外的話題了。

本人觀點,歡迎文明討論。


斷牙虎110


關於薛之謙會不會起訴黃毅清吸毒,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經過。日前,黃毅清在微博爆料薛之謙吸食冰毒多年,其前女友李雨桐也曾和他一起吸食,並表示薛之謙不回應是因為過了七天驗尿就驗不出來了,隨即,薛之謙前往警察局驗毛髮,並證明自己未吸毒。

12月4日23時許,薛之謙發微博回應黃毅清,表示自己已去警察局報警,請警察陪同驗了是否吸毒,並曬出報警回執單和檢驗毛髮時的照片,“我薛之謙從來不吸毒,任社會監督,若有虛言,當眾自盡。黃毅清你也別刪,我們為我們的言行負責!”

由此可見,薛之謙應該是沒有吸毒,不然誰敢去檢查,而對於會不會起訴黃毅清誹謗,我個人覺得很有可能會起訴,畢竟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吸毒事件影響可不小,不是隨隨便便就了之的。當然可能有網友會說,現在這個年代什麼都可能造假,的確,但是我覺得真相始終會水落石出的。

總之,我支持薛之謙,我喜歡他的音樂,相信他的人品。😎😎😎






花鼠娛樂


近日黃毅清在網上實名舉報薛之謙已吸毒多年,並聲稱:為該言論負一切法律責任。他如此自信的爆料,讓很多網友都震驚不已。薛之謙到底有沒有吸毒?這一疑問瞬間變得撲朔迷離。

12月4日晚,薛之謙針對此事作出回應,怒斥黃毅清散播他吸毒已久的不實言論。同時也曬出與警察同去醫院驗證的照片和驗證結果,證明自己沒有吸毒!當晚,薛之謙也表示要維權:“維護我自己的底線我還是要堅持”並喊話黃毅清不要刪之前的言論,“我們為我們的言行負責!”

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對個人的名聲還是比較看重的。尤其是被誣陷吸毒,這對藝人來說傷害很深,而且形像受損。所以,接下來薛之謙極有可能會將黃毅清告上法庭來進行維權。


萬興娛樂


拒絕網絡暴力,我們對網絡暴力要實行零容忍,薛之謙屬於“流量大咖”,黃毅清只憑一張嘴,專門傳播謠言用一些語言偏激的話語騙取廣大網友的流量,從而在其中牟利,損人利己,薛之謙是用法律保護自己。正所謂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可以看出網絡暴力的可怕。

拒絕網絡暴力,刻不容緩,作為我過六億網民中的一員,我們應該從自身做起,文明上網,淨化網絡語言拒絕網絡暴力。在網絡上,我們應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在與網民交流的過程中,在進行人身攻擊和汙言穢語的謾罵。加強自我約束,防止網絡語言暴力肆意傳播。

薛之謙一定要起訴黃毅清,讓網絡暴力無處可藏。


青蛙劇中典


如果薛之謙真的被黃毅清說中的話,哪怕是以前碰過du,現在已經戒掉了,小魚湯覺得他也是不會起訴的,畢竟事情一旦鬧到法院,很多以前做過的事也會被翻出來。

但今天薛之謙已經宣佈要起訴黃毅清了,那就證明他真的沒做過,因為老薛以及他的團隊不會這麼笨,冒著被翻出“不能說的秘密”的風險去告黃毅清。而且別忘了,老薛和他太太才剛生了小孩,他們也不會拿自己小孩的生命健康當兒戲。既然老薛要起訴黃毅清,這波依舊站老薛。


鮮辣娛頭湯


薛之謙最近風波不斷,我在微博也總能看點他因為各種輿論上了熱搜。但是之前的無論真假,都是感情方面的事情,真真假假,作為一個吃瓜群眾只能靜觀其變。吸毒這種事情可不是能隨便拿出來說的,沒有真憑實據怎麼可以去隨便誣陷一個人?!現在網絡暴力,鍵盤俠,真的已經很嚴重,無論發表什麼言論都可能被噴被黑。這個黃毅清真的是醉了,說話也是沒素質!真的希望國家可以出臺相應的法律,在網絡上發言也是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薛之謙已經報警自證清白,一開始說的跟真的一樣,去檢查一定能能收穫,還說薛之謙給他錢,說的有鼻子有眼,結果薛之謙真的去檢查黃毅清還把微博刪除了。結果今天凌晨黃毅清又發微博說大家應該謝謝他,如果不是他薛之謙不回去檢查,天啊,這種人。
雖然我不是薛之謙的粉絲,但是這次我還是選擇相信薛之謙。之前因為種種薛之謙進行了起訴用法律保護自己,這次也希望他對黃毅清進行起訴,不了了之只會讓這種人更猖狂!


晨寶寶cc


必須起訴;

一是自身清白

二是必須懲治黃毅青,這種網絡暴力必須制止;

三是黃毅青躲在美國,提高成本讓薛之謙起訴,一般人沒這個實力,但是薛之謙肯定是有的;


鄂爾多斯賽百鬧創刊號


不會起訴的,這裡面可能買黃故意黑自己,借沸沸揚揚的明星吸毒熱點來高調證明自己沒吸毒。本來很正常的一件事經過這麼一操作,就會在普通公眾面前樹立正面形象,從而獲得好感


新人暫無名


不會

先不說他作為一個明星,每天要面臨的事情有多少。其次,他既然去做了檢驗,那就說明,他對黃毅清還是有所忌憚,或者說還沒到撕破臉皮的地步。所以,檢查只是為了堵住悠悠之口。還不至於上升到去打官司的地步。

再者,黃毅清這人雖然有很多讓人不喜歡的地方。但是他的資源和實力還是在那裡的。薛之謙跟他打官司誰輸誰贏還不一定。這種案件一般都是有始無終的。大家都知道一些聲明,起訴都是可有可無,不真實的東西。


千面阿


是未吸毒還是從未吸毒,作為—個粉絲,我們希望你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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