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临近年关,财务人已经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备年终决算的工作了!与此同时“税务稽查”也已全面展开,所有收入全部都在税务监控之下!打偷税漏税的主意,是行不通的!
2018年度汇算清缴,必成史上最“严”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高峰期将至,突然增加的工作量和瞬息万变的政策使得各企业财务人员废寝忘食:2018年汇算清缴堪称史上“严”值爆表的一年!
而这里的“严”,主要是指税务局的征管能力变得更强了。
征管能力变强在哪些方面?
1.金税三期运行下,企业几乎完全“透明”!
2.国税地税合并,征管职能更加明确,责任边界更加清晰。
3.2019年社保费与其他非税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
4.涉税资料留存备查,企业陷入"风暴眼"。
之前老板们往往通过多做人员工资、收入走私人账户、买发票、销售收入不入账等方式,来少交或不交税。可是2018年度汇算清缴,还敢这么做的话,那就是自讨苦吃了!
不信?
11月全国税务稽查金额超过500亿元!光福建就稽查超过13亿元!
看看福建税务在11月公布的严查严打的稽查案例吧!(小金都不忍直视了)
小金碎念
在上面的两个案例中,我们必须注意到:
- 金三系统升级之后,税务稽查追缴时间跨度极广,可以追查到2013年及以前的违法行为!2018年之后的偷漏税等行为更是无处可逃!
- 税务稽查的力度前所未有,上面两个案例中看到,虚开发票无论是3份还是10000份,无论金额是30万还是13亿,都将被税务稽查出来!
所以,无论是主观的偷税漏税,还是对政策理解失误,都会成为税务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
轻则补税、交滞纳金,重则纳税信用降低、被市场禁入,有关责任人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大致流程:
1、年终筹划,慎重考虑所得税风险控制的关键,充分了解所得税优惠政策,才能合理筹划所得税税负;
2、了解最新税政变化,包括税收政策、申报表单的变化与纳税期限等;
3、整理调账相关事宜,包括收入类调整、扣除类调整和资产类调整;
4、税收专项审批或备案;
5、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申报;
6、结清款项;
7、账务调整
最“严”汇算清缴倒计时了!老板们和财务人员还需尽早做准备呀!
具体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呢?
陈教授
硕士生导师 注册税务师
致力于研究企业财税风险控制,并担任多家企业财务总监、财务顾问以及税务局特约培训讲师等职务。
她擅长从企业实战中提取案例,拥有27年的教学及实践经验,授课语言通俗易懂且生动形象,长期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澳门亚洲公开大学等院校和机构提供EMBA、MBA以及社会公开课教学服务。
《2018汇算清缴新政、个税细则与企业纳税风险筹划》。
个税汇算清缴中,“工资表”逃税或成税务重点稽查目标
近期,广东省鹤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
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小金碎念
在本案例中,虽然是被举报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但是举报信并未有实质性的证据,税务机关还是依靠金税三期系统中的同行业信息和征管数据来搜集企业出现的破绽。
现在监管不同以往,更加严格,更加精准,以前使用多年的“避税”老路子,已经被堵死了,如果坚持要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税务风险!
个税汇算清缴的8个涉税风险!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2.工资是否合理
3.是否申报了个税
4.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5.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6.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7.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8.专项扣除是否合法
年终筹划,个税汇算必须成为重中之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规定,汇算清缴的范围主要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019年1月1日后,凡认定为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如果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办理,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而且单位的财务人员还要为每个员工承担相应的纳税风险。
多“政”并行,汇算清缴必须调整哪些问题?
1.企业个税工作新变化,该如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如何解决专项扣除问题?
3.经营所得个税、工资薪金个税、企业所得税如何筹划?
4.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条件下,保障企业经济效益,降低税务风险?
除了个税问题在最严汇算清缴下要严加重视,发票问题也急需解决!
1.凭证、发票丢失、退换如何处理?
2.失控发票如何应对?
3.票据取得时间异常与无法取得票据的如何补救?
......
人社部虽通知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欠费,但之前的社保不追缴,现在和以后都必须缴满社保,不然将重罚!
以下这些行为一定是重罚严惩的主要对象!
1.不全员交社保
2.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制作工资表虚增成本
3.拒保欠保
4.统一按最低标准交社保
...
年终汇算清缴阶段,也就是企业最后一次调整的阶段,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利用优惠政策,高效准确地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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