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公司被骗近 700 万,检察官出手

南通崇川:为电商平台提供强有力保护


“双十一”已经发展成全球最大的网络购物节,在“双十一”期间搞促销活动,成了各大电商的惯例。然而,热闹红火的促销狂潮,也让一些犯罪分子动起了歪脑筋。

“天猫”公司被骗近 700 万,检察官出手


2015年“双十一”光棍节,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天猫公司),针对特定的消费群体,推出了一项促销活动——返还双倍天猫积分的“生日礼包”。

“双十一”的购物狂潮过去后,天猫公司却惊讶地发现,获取生日积分并实际使用积分的会员,比事先的预测竟然多出了10多万人。在短短20天的时间,天猫公司比预计多支付给各网店近700万元现金。利用大数据分析,天猫公司认为这里面涉嫌刑事犯罪,向杭州警方报了案。但是,从电子证据来看,兑换积分的客户都符合网购规则,警方一时也找不到漏洞。


发案南通:“刷信誉”牵出“换积分”

“天猫”公司被骗近 700 万,检察官出手


事件的突破发生在江苏南通。

2015年11月2日,南通警方“110”接报,有人以“兼职刷信誉拿佣金”为由进行网络诈骗。12月11日,南通市崇川警方与检察机关提前对接并邀请崇川区检察院派员介入,一举抓获陆某、邱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用于作案的电脑主机300余台,涉案银行卡50余张、U盾20余个。

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除了受雇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外,他们还参与了套刷天猫积分变现的活动,提前介入侦查的检察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或是一起更大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至此,骗取天猫积分案浮出水面。


团伙诈骗:虚假交易疯狂套现

2015年10月下旬,被告人陆某、朱某、潘某、邱某等人发现,天猫公司“双十一”期间推出了积分兑换现金活动,便共谋购买店铺套刷积分变现。随后,被告人颜某等人分别加入到该活动中。

陆某先在网上花七八万元买了几万个“白号”(已注册但未使用的淘宝买家号)。陆某将“白号”发给颜某手下的员工,利用软件将这些账号的生日改为操作当天或后几天,激活“生日特权”。再用“白号”批量拍下商品链接,朱某的店铺设置自动发货,颜某的员工自动进行确认收货、维权退款,骗取天猫积分“生日礼包”。积分到手,员工们再用“白号”去朱某名下的另外一家网店点击虚假的商品链接,天猫积分就自动变成现金到了卖家店铺账户中。最后,朱某再将钱转至邱某的银行卡,陆某等人一起分赃。

这些人时常交流并经常分工合作,目的都很一致:将天猫购物平台当成自己取之不尽的聚宝盆,用最快的速度将积分变现,装入自己的腰包。

经统计,被告人陆某、朱某等人通过刷积分诈骗人民币合计近700万元。

2016年3月28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陆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天猫”公司被骗近 700 万,检察官出手


公诉人:这是诈骗,绝非“不当得利”

因为是新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崇川区检察院派出专案组,多次奔赴杭州,就积分规则等问题听取了天猫公司技术专家的意见,并就案件涉及的软件性能等专业性问题咨询了专家证人。做足了“功课”后,检察机关对陆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有针对性提审,特别是获取该团伙套取积分的技术细节、犯罪手法。检察机关这一举措,让天猫公司掌握了第一手技术资料,后续有针对性地修改后台参数设置,提高了稳定性和安全性。

2016年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朱某等八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陆某等人通过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再用积分抵款进行虚假购物套取现金,共计骗取天猫公司近700万元。

在法庭辩论中,陆某、颜某等人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只能算是钻了规则的漏洞,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诈骗是刑事犯罪,不当得利是民事概念,案件的定性成为庭审控辩双方的最大焦点。

公诉人答辩时指出:不当得利人在获得利益之前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即使是恶意占有,也只是在取得不正当利益之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而接受;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对方或第三者的过错造成的,而不能是由于不当得利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反观该案,被告人实施了大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包括利用十多万个虚构的会员身份,伪造会员生日信息,虚构特定价值的商品信息,虚构“下单”“支付”“确认收货”“退货”等交易过程;被告人的行为批量特征明显、技术特征显著、金额特征明显,在积分到帐后立即变现,均能体现出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主观故意。

综上,公诉人认为,陆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数额特别巨大。

2017年4月1日备受关注的“天猫积分”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陆某、朱某等8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8年不等的刑罚。陆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2月5日,二审法院对一审事实予以了再次确认,并根据二审期间新出现的退赃情节,对部分上诉人的刑期进行调整。

案件办结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却不断得到放大。“天猫积分”诈骗案件先后被评为2017年互联网十大司法创新案例、2018互联网法律大会十大案例。

因为天猫积分案,阿里巴巴集团和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结缘,集团多位专家被聘请为该院牵头成立的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技术顾问,从技术层面给予检察机关“高精尖”支持,合力对新型网络犯罪进行更广泛深入打击、预防、研究。



转自: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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