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公佈」“50萬尋子”!母親已被刑拘,只為測試丈夫……

「真相公布」“50万寻子”!母亲已被刑拘,只为测试丈夫……

近日,“浙江樂清一男孩失聯5天,家人懸賞50萬求線索”一事引發關注。今天,警方通報稱,此“失聯”事件是男孩的某家屬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

最近,一則尋人啟示刷爆了朋友圈,家人一度懸賞50萬求線索。上週五放學後,浙江樂清11歲小男孩黃政豪沒有像往常一樣回到家,杳無音信

「真相公布」“50万寻子”!母亲已被刑拘,只为测试丈夫……

朋友圈截圖

然而歷時超100個小時的尋找後,小男孩這一次是真的找到了!但事情的真相卻令人意外,此失聯事件竟是該男孩的某家屬,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

男孩已找到!某家屬故意製造虛假警情

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最新通報,此前發佈的樂清失蹤男孩黃某已於12月4日22時48分找到,警方確認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

經初步查明,此“失聯”事件是該男孩的某家屬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事件原因、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公安機關將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處理,並及時公佈進展情況。

「真相公布」“50万寻子”!母亲已被刑拘,只为测试丈夫……

警情通報

對此,有網友表示,孩子找到就好↓↓↓

@積善之家必會有餘慶:還好,還好,孩子平安,其他該咋查咋查


@寶貝兒659:還好孩子沒事。


@今天張壹山和楊紫在一起了麼:不管怎麼說,孩子沒事兒就好,沒事兒就好。

還有網友說:浪費警力可恥↓↓↓

@小鴨123:浪費警力可恥,對這種人應該予以處罰,否則人人都可以玩笑置之。

爸爸曾一早連發80條朋友圈,酬金從20萬漲到50萬

據浙江省樂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此前發佈的消息,11月30日19時13分,樂清警方接市民陳女士報警求助稱:其兒子黃某於30日下午在城東街道某小學放學回家路上失聯↓↓↓

接報後,警方連夜開展尋找工作,通過查找沿途監控記錄、走訪可能經過的路段及相關人員,排查周邊網吧、酒店、出租屋等場所,全力尋查。


經調查發現,黃某(系紅領巾,背黑色書包,身著咖啡色外套,黑色褲子)於11月30日17時28分從城東街道坐公交到虹橋,17時49分在虹橋客運西站公交站臺下車,後步行至西站邊上逗留五分鐘左右。


17時55分在西站乘坐載客三輪車,17時58分,坐三輪車行至虹橋鎮沙河路下車,其獨自一人步行後失去蹤跡。

自此之後,家人、警方和志願者開始了全城搜索。

為了找回自己的孩子,小黃的父親黃先生在朋友圈不斷地發著尋人啟事,昨天上午,黃先生就發了80多條朋友圈。

之前的尋人啟事中,只寫到了“重金酬謝”。“整整4天了,沒有收到什麼有用的消息。”於是,黃先生將具體的獎金金額寫了出來,“證明這個獎金是真的有的。”

當天上午10點,黃先生所發的尋人啟事獎金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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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所發啟示

為了吸引更多人關注,擴大搜索範圍,短短一個小時後,黃先生一口氣將金額提高到了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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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發19條朋友圈

11:09到11:17,黃先生一口氣連發了19條尋人啟事,內容都是一樣的。

尋人啟事上這樣寫著:“若有人收留了他,帶他出去玩的請聯繫我。我願出50萬獎金,並不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這麼多天了,小孩子在外面怎麼受得了?”談起上午“狂發”80多條朋友圈,黃先生表示只想馬上看到孩子。

想到孩子這幾天可能在外面受的罪,黃先生非常心疼。

“只要孩子出現在我面前,我就馬上把錢給他。”

說完這句話,黃先生就掛了電話,因為,又有電話打了進來,他不想錯過任何一個線索。

最新消息:一家人連夜搬家,孩子母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黃先生附近鄰居說,孩子找到後,黃先生一家人已於12月5日凌晨連夜搬家。中介一大早過來查看並鎖了門,裡面的傢俱基本都是房東的。

中介說黃先生一家今年2月租住在這裡,租期一年費用1.7萬元。“但是他們說手頭緊,才付給我1萬元,現在連夜搬走,尾款都還沒結清。”

小黃的姑姑黃女士說:“我們一家人也是受害者,自己這一整夜都很累。現在不想多說什麼,公安會幫我們澄清的。”

12月5日下午,據樂清警方最新通報稱,孩子媽媽因蓄意策劃虛假警情,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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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警方通報

謊報警情有什麼後果?

讓人想不到的是,經初步查明,此“失聯”事件是該男孩的某家屬故意製造的虛假警情。

那麼,謊報警情有什麼後果?

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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