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朋友在银行贷出来钱给银行职员工拿去当隐秘股东,贷款不良的责任该由谁承担?

手机用户50504965213


从法律上来说,这里有两个事实:一个是借款人向银行贷款;一个是借款人把款项转借给银行职员。这两个事实不影响借款人向银行借款行为的有效性。因此即便没有出现不良,借款人也是无法逃避自己对银行的还款责任的。

当然,由于转借行为的存在,银行职员也涉嫌违规。银行职员有两处违规:一是如果银行职员在借款人获取借款的过程中提供了方便,那么涉嫌“向特定关系人”放款;而是银行职员是不允许经商或者投资企业股权,不管是挂名的还是隐名的。

因此,如果贷款出现不良,借款人依然要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归还银行贷款后,再向法院诉讼要求银行职员归还借款。一旦借款人提起诉讼,这个银行职员的事情就会暴露,轻则勒令辞职,重则开除。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寒潭


这个其实挺简单的,一目了然的事。估计你和你朋友心里也明白,只是寻求心里安慰罢了,让别人把事实帮你和你的朋友说出来。

第一 借款人和银行存在合同关系,白纸黑字,又有本人签字和手印。谁贷的款风险由谁来承担,还款责任永远落在你朋友的肩头。银行职员没在规定的时间把款项及时打给你朋友,造成了你朋友的贷款信誉受损应该由你朋友承担。

第二 银行职员只是涉嫌违规操作,你朋友把钱挪用给银行职员是双方自愿,应该不存在逼迫行为。所以说银行职员除了涉嫌违规,不会给你朋友的贷款信誉受损买到。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贪玩阳光男孩


可以确定的是,贷款产生不良后,向银行借款的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人)需要承担责任,至于银行职员实际拿贷款去投资,这属于你同学和职员的个人借贷纠纷,你同学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要求银行职员偿还款项。另外,银行从业人员是严禁兼职、投资或参股办企业的。


万宇晴Henry


谁贷钱是谁的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