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比殺人還狠毒,必須判死刑,你支持嗎??

A王曉東13


第一,只要人販子不對受害人採取進一步的傷害措施,例如殺死,強姦,毆打等行為,那麼他就不應該被判死刑或者說應該輕判,儘量爭取他們迴歸社會的權利。如果他們對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傷害,那就另當別論。

第二,儘量對人販子減刑,重要的不是懲罰他們,而是要讓他們體會到被害人及家屬的痛苦,這樣才更容易感化他們。

第三,要適度加強對買孩子一方的懲罰,俗話說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而且要看買方有沒有虐待受害人。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人販子得知自己會被判死刑,在被警察追捕的時候必殺害受害人,會變成亡命之徒。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謝謝你閱讀。


世科院鯨類研究博士


必須支持,做這種喪盡天良的事的人都必須下地獄!!



老兵辣評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



用戶17990259980


對於人販子,我堅決同意執行死刑。

法律法規是建立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基礎上設置的,如果人民生命的財產都保護不了,那法又法誰?那律又律誰呢?

我經常看央視《等著我》欄目,那一目目看的我義憤填膺,心中的怒火滋滋的燃燒,如果被我逮到了先揍他個半死,再交由法律看的辦吧?

再看那一個個家庭生不如死,那心中不滅的念頭只盼望著能再到見到孩子。我感覺比殺人犯還可惡,如果孩子沒有了雖然家人悲憤如彼,但希望之星也就滅了。這人販子將孩子們拐賣卻不知死活,父母這棵心永遠都放不下。

綜上所述我建議司法部門將人販子處以死刑。


李永生8692114750


支持判人販子死刑,但是不支持立刻執行!我認為這樣太浪費!

人販子事實上也有很多利用價值的,直接報廢了有點可惜。

比如,人販子身上有很多有用的器官,可以拆飛機賣零件,救治那此需要器後移植的善良的病人。

賣零件的錢獎勵給抓捕人販子的功臣們,不論群眾還是警官,只要有功,統統給獎,這樣他們會更努力抓人販子。

對於那些年老還拐小孩的人販子,可以讓他們去綠化地球,沙漠中心給他們種樹去,說不定將來多片綠洲呢!

人販子也是有利用價值的,省顆子彈,還能創造價值。

這叫作廢物再利用,可好?!

你贊同我的觀點嗎?!





龍嘯九天令


拐賣兒童罪犯,一直以來,都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雖沒殺人,卻勝似殺人。拐掉一個孩子,就給這個家庭帶來了一輩子的痛苦,有的父母氣病了,也有氣瘋了,更有的只知走動心已枯死,猶如行屍走肉,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家中從此再也聽不到一聲笑聲,再看不到他們的從前的笑臉,幸福的,美滋滋的天倫之樂了啊!







孩子離開了生父母,年齡又小,已記不得回家的方向,家在哪裡?


迫逼無奈,換父母,改祖姓,姓隨養父母家,從此斷了根。人隨歲月長,心始終萌籠系鄉愁,人大了,懂事了,都忘不掉要找老家,找尋生父母,多年的骨肉分離的痛苦,心酸誰人能知呢,好多被拐孩子最終多數都孤僻、內向、鬱鬱寡歡,造成了一生的痛,一輩子想家的牽掛。


所以,這些都是罪犯造成的,依大家都該死刑。事實上也解不了被拐兒童父母的心頭之恨。


但不管他有多可惡,還得遵重法律條文判決,才是正道。


孩兒你在哪裡?到死我都不會放棄找到你,不管我背已駝,發已白,直到找到你……


E糊塗


這是個好提議,支持判人販子死刑,但是不支持立刻執行!我認為這樣太浪費!

人販子事實上也有很多利用價值的,直接報廢了有點可惜。

比如,人販子身上有很多有用的器官,可以拆飛機賣零件,救治那此需要器後移植的善良的病人。

賣零件的錢獎勵給抓捕人販子的功臣們,不論群眾還是警官,只要有功,統統給獎,這樣他們會更努力抓人販子。

對於那些年老還拐小孩的人販子,可以讓他們去綠化地球,沙漠中心給他們種樹去,說不定將來多片綠洲呢!

人販子也是有利用價值的,省顆子彈,還能創造價值。

這叫作廢物再利用,可好?!

你贊同我的觀點嗎?!


琴心劍膽29419879


我一向是這個觀點,人販子對受害者家屬的心靈打擊比殺人犯還嚴重,殺人犯對受害者的心靈創傷是非常嚴重的。人販子雖然沒有對受害人的生命傷害,只要人販子沒抓到,受害看沒解救回家,受害者及親人的心靈創傷是永遠的。人販子對受害者家庭的經濟損失也是非常大的,有的為尋找丟失婦女兒童而耗盡了家產,甚致傾產蕩產都沒找回被人販拐走的親人,有的為思念丟失的親人而積勞成疾,一病不起。可以說人販子比殺人犯更歹毒,呼籲對販子拐賣一個人也要依法嚴懲,判處死刑。對買家也要追究法律責任,讓買家坐穿牢底。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天下無拐。


毛百川68041199


支持,必須支持。前段時期看見視頻中競然搶16、7歲的青少年懟進車裡,太病狂了,該殺。絕對該殺!同犯毒罪論處,量刑標準是被拐兒童體重等於同體重毒品重量時,超過多少克判刑,超過多少剋死刑。狠剎嚴打。


呆萌萌725


人販子每拐賣一個小孩,凡帶來的往往是一個家庭無止無盡的悲哀和痛苦,甚至家破人亡,有多少父母因孩子被拐,走上了漫漫尋子之路,短者數年,甚至數十年有之,又有多少父母帶著悲哀至死也合不上眼!對於這種拐賣孩子,用別人的血淚來揮霍的人渣而言,舉雙手贊成立即判處死刑!這種人喪盡天良的人渣活在人世間,除了禍害民眾,不會對社會有其他的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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