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丧父休假长遭解聘,国融证券争议之后又被内蒙局认定多项违规

员工丧父休假长遭解聘,国融证券争议之后又被内蒙局认定多项违规

此前因为员工丧父休假太长强制辞退员工,这家内蒙古的券商国融证券站在了舆论风口,引起很大争议,最终法院判定公司属于违约辞退,需支付违约金。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内蒙古证监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又向国融证券下达了《关于对国融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从该决定书可以看到,国融证券被内蒙局发现存在诸多违规。


员工丧父休假长遭解聘,国融证券争议之后又被内蒙局认定多项违规


从决定书认定的违规内容可以看到,主要分为3大类,8小类:

一、 未及时报告有关事项

1、2016年增资扩股期间存在抽屉协议没有报告

具体为:国融证券2016年增资扩股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长安投资集团与杭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5家企业签订过具有股份回购性质的协议。该协议签订于内蒙古局对公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行政审批期间,由长安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侯守法(同时也是国融证券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未将该事项报告内蒙古局。

2、营业部员工遭投诉存在违规行为未及时报备

具体为:国融证券2018年1月19日接到通辽明仁大街营业部负责人关于“张晓春投诉举报营业部员工刘立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汇报后未及时向內蒙古局报告,直至1月23日才首次报告事件情况。

3、旗下资管计划同日同向交易,且持有的债券发生重大违约没有及时报告披露

具体为:国融证券资管计划安顺1号、日鑫多利5月7日同日买入、5月18日同日卖出“18永泰能源CP003”债券发生同向交易,未向内蒙古局报告。安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日鑫多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8永泰能源CP003”债券发生重大违约,未向投资者披露,未向內蒙古局报告。

二、内部控制不健全

1、解聘了聚众斗殴的员工刘立伟后,又在其服刑期间为其办理入职。

具体为:国融证券通辽明仁大街营业部在员工刘立伟聚众斗殴后为其办理了离职,半年后又为仍在服刑期间(缓刑)的刘立伟办理了入职,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

2、员工存在个人名义私下卖私募产品的行为。

具体为:国融证券部分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投资者推荐私募基金产品,公司对人员合规教育培训的实效性还待进一步强化。

三、合规风控不到位

1、买断式回购交易中违规

具体为:国融证券资管部2018年5月18日曾以“18永泰能源CP003债”为标的与天风证券进行两笔交易,金额合计1.55亿元,该交易属于买断式卖出回购。你公司对国融证券安顺1号资管产品和日信证券日鑫多利资管产品均按照卖出债券进行核算,直至10月17日,两只资管产品估值表中均缺失“18永泰能源CP003”的估值。

2、投行业务问题很多

具体为:国融证券证券投行业务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项目底稿中部分尽职调查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负责人员未签字确认;二是项目底稿中普遍缺少对咨询审计机构的访谈记录;三是项目底稿材料归档文件不全,部分文件掌握在经办人员手中,未及时进行归档。

3、各业务部门没有进行有效隔离

具体为:国融证券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下设资产管理一部和二部,财富管理部下设财富管理一部和二部。资产管理二部与财富管理二部人员混合办公,未进行区分隔离。

对于上述违规,內蒙古局要求国融证券于2019年1月31日前整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上报,责令公司在2018年12月1日至 2019年5月30日期间,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国融证券近段时间来却处于舆论焦点,原因是和员工之间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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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于2016年12月1日入职国融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法律风控岗位。双方签订了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

根据法院的认定书内容:

2017年10月10日,张娜得知父亲病危的消息,紧急请假手续返回老家探望。

张娜就此提交了其与部门主管XX昱、主管副总裁陈刚以及部门综合管理人员刘丽丽的微信、QQ通讯记录。

该记录显示:张娜2017年10月10日向陈刚表示家中出了急事,已经和XX昱请假,对此,陈刚回复先回家处理;张娜2017年10月12日向XX昱表示亲人去世,需要请一个月的假,请假流程补办。

XX昱回复需要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请示。

2017年10月31日,张娜向刘丽丽表示十月的请假已向陈刚、XX昱以及人力资源经理王辉请示,流程回单位补。

刘丽丽因考勤需要进而询问张娜请假的性质,张娜回复为事假。

对上述公证内容的真实性,国融证券公司不持异议,但表示张娜请假时间超过三天,应按照流程提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

张娜另称在2017年10月12日XX昱要求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申请1个月请求后,通过拨打专属座机电话010-8399****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王辉申请,王辉表示张娜所述部门安排好即可。

对此,国融证券公司认可张娜曾与王辉通话,但称张娜在通话中仅表示家人去世需要请求,但没有说明具体的请假天数以及请假性质。

同时,王辉也向张娜明确表示请假需要张娜所在部门审批。按照公司考勤休假制度,三天以上假期由分管高管陈刚或总裁批准,但张娜从未向陈刚提出过1个月的申请。

2017年11月8日张娜返京,并于11月9日上班,在OA系统中填报休假流程(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事假、11月1日至3日丧假、11月6日年休假)。

当日,上述流程经过人力资源部以及运营支持中心的审批批准,但均在11月13日被部门经理XX昱以“经研究决定、不予准假”为由审批退回。

对此,张娜表示自己在返岗后第一时间补办了请假流程,且已经相关节点审批通过。国融证券公司则表示,审批通过的二个节点没有对1个月假期的审批权且仅是流程的过程,最终的审批权是在主管高管或总裁。

2017年11月13日,国融证券公司向张娜送达了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内容为“张娜自2017年10月10日起脱离岗位,不接受公司安排,未履行工作职责,未按公司及部门要求进行工作交接,严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及项目进展,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经过法院一审和再审,最终法院认为:张娜不属于旷工,国融证券应该支付张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32410.36元。

理由:回家处理后事并抚慰亲人,既属人之常情亦符合职员享受工丧假、路程假的相关政策。另,结合原告公司在被告休假期间并未就此提出异议,且还在月底统计考勤之时与被告确认休假的性质,以及被告返岗后第一时间补办休假审批流程中人力资源部、运营支持中心均当天审批通过等事实,认定被告的回家处理直系亲属去世期间,不属于旷工性质。

但是对于张娜要求的2017年度年终奖6万元,不予认可,国融证券无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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