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防範 事中化解 事後修復 山東:“新三步走”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事前防範 事中化解 事後修復 山東:“新三步走”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以故事會形式到村委大院向村民釋法說理。


事前防範 事中化解 事後修復 山東:“新三步走”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2018年2月,寧津縣檢察院對刑事被害人近親屬喬明發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鼓勵喬明努力學習備戰高考。

日前,一起因民間借貸糾紛申請民事監督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在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檢察官和人民調解員的勸導下,債權人同意免除利息和滯納金、債務人當場過付19萬元借款,雙方握手言和。

這一檢調對接案例是山東省檢察機關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一個縮影。為將更多社會矛盾化解在源頭,山東省檢察院今年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構建“事前預警防範、事中處置化解、事後修復警示”的“新三步走”矛盾化解體系,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法治產品”,為新時代“楓橋經驗”貢獻山東檢察探索。

“山東省檢察機關的‘老三步走’矛盾化解機制主要侷限於檢察機關自身的信訪工作。與以往相比,‘新三步走’進一步豐富內涵、拓展外延,更加著眼於服務大局、更加延伸到檢察辦案各環節、更加強調多元化解、更加貼近民生民利。”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陳勇告訴記者。

據瞭解,近一年來,山東省檢察機關注重風險防範化解、訴前和解和群眾初信初訪的解決,開展司法辦案風險評估2.5萬餘件、預警1000餘件,訴前引導和解1473件,接待群眾涉法涉訴信訪3.7萬件,重複訪下降12個百分點,有效減輕了群眾訟累。

“五位一體”訴前化解

山東省檢察機關近年來以化解矛盾為出發點,探索建立了“捕前過濾+賠償保證金提存+刑事和解+認罪認罰+量刑建議”五位一體的訴前矛盾化解工作機制,即要求嚴把案件入口關,通過捕前過濾從源頭上減少因提捕案件質量不高而檢察機關不批捕引發的信訪矛盾;建立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機制,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對達成刑事和解、認罪認罰的被告人依法從輕處理;結合矛盾化解情況通過量刑建議對被告人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以達到及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目的。“五位一體”制度也是“楓橋經驗”山東檢察探索的重要內容。

今年初春,煙臺某中學學生劉麗麗因著迷於穿衣打扮、追逐名牌但缺少零花錢,便動起了歪心思。她多次在打出租車的過程中,以謊稱向司機借現金然後通過微信轉賬還款為由,先後詐騙多名出租車司機共計6100餘元。

案發後,小劉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這對小劉的父母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我們麗麗平時挺乖的,沒想到因為虛榮犯下了這樣的大錯,她還不到18歲,出了這樣的事她這一輩子是不是就完了啊!”小劉的父母檢討了自己對麗麗教育上的缺陷,並主動向被害司機賠償了經濟損失。經過民警的教育,小劉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希望司法機關能給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小劉未滿18歲,是一名在校生,系初犯,主觀惡性較小,且犯罪數額不大,她的父母也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辦案民警找到我,聽取我的意見。我認為根據我院與公安機關聯合制定的《關於建立捕前過濾機制的暫行辦法(試行)》的規定,該案可以不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煙臺市芝罘區檢察院派駐公安機關專門負責“捕前過濾”工作的韓雪峰檢察官說,“但是,不提請批准逮捕不代表萬事大吉,訴訟程序還是要依法走下去。”

“工作越是靠前,矛盾越早化解。”煙臺市芝罘區檢察院檢察長劉德平說,“通過數據、案例分析,我們發現前一段時間不捕率過高原因主要在於:一是案件質量不高,二是雖構成犯罪但無逮捕必要。通過與公安機關聯合建立‘捕前過濾’機制,由公安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層層過濾把關,提高了提請批准逮捕案件的質量,從源頭上減少了因案件質量不高、檢察機關不批捕引發的信訪矛盾。今年群眾不服不批捕的信訪同比下降14%。”

上面說的“捕前過濾”機制就是“五位一體”訴前矛盾化解工作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五位一體”機制不僅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訴訟效率,同時讓被害人能夠及時獲得賠償、促使矛盾糾紛得到妥善化解,也挽救了一批主觀惡性小的初犯、偶犯,切實保障了人權,從源頭上減少了對抗因素,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三治融合”檢調對接

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在12309檢察服務中心設立檢調對接平臺,與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有關制度,對接社會調解資源,對檢察環節符合條件的案件,發動和依靠群眾,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實現“小事部門辦、大事協同辦、難事聯勤多元辦,矛盾不上交”。

近日,該院在審查逮捕過程中排查出的一起故意傷害案,同村居住、堂兄弟關係的被害人賈元方與嫌疑人賈元剛因瑣事發生衝突,賈元方經法醫鑑定為輕傷二級。鑑於雙方的親屬關係,且是輕傷害,又瞭解到兩人積怨已久,如果起訴將導致新矛盾產生,於是對該案啟動檢調對接程序。

矛盾糾紛化解團隊由二名固定檢察人員和若干名調解人才智庫中機動的“和解引導員”構成;“和解引導員”包括人民調解員、行業調解組織工作人員、當地有聲望的“五老人員”等。他們根據矛盾糾紛發展變化所處的階段介入不同的部門和人員、配置不同的資源,因地因時因事制宜,按需求組合分解、靈活搭配、對症下藥。

該案中,矛盾糾紛化解團隊“兵分兩路”:一路與村支書和鄉賢達人一起前往被害人家,另一路與該院值班律師趕到被告人家,分頭做工作。檢察官從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曉之以理,和解引導員們從鄉規民約、鄉鄰關係等角度動之以情,共同推進矛盾化解。經過兩名檢察官和五名和解引導員大半天的調解,最終雙方各讓一步,簽訂了和解協議,隨後該院依法對嫌疑人賈元剛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用老百姓自己的情理,來評議老百姓自己的事,將自治與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實現了政治、法律、社會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全國人大代表、東營市市容環境衛生處職工張金海評價說。

“目前,省檢察院已轉發推廣東營區檢察院有關經驗,並與省司法廳對接準備開展有關工作,搭建檢調對接和解平臺,對接人民調解和行業調解組織,通過刑事訴前會議引導和解、行政公益訴訟庭前會議督促履職等措施,將檢察環節發現的矛盾化解在訴前、問題解決在訴前。”山東省檢察院控申處負責人介紹。

“1+N”多元救助

“在最困難的時候,是檢察院的叔叔阿姨來到俺身邊,讓俺漆黑的世界透進一道光亮。”家住寧津、今年剛滿18歲的喬明動情地對記者說。

原來,在喬明6歲時,父母雙雙被人殺害,喬明跟隨年邁的爺爺一起生活。罪犯雖已被判處死刑,但因沒有賠償能力而未曾賠償,喬明和爺爺的生活陷入困境。得知情況後,從喬明6歲到18歲整整12年間,山東省檢察機關持續展開了集經濟援助、心理疏導、社會幫扶等多種方式的司法救助,一路呵護喬明健康成長。

另外,該省檢察院還為喬明申請了1萬餘元司法救助金並分批次發放。寧津縣檢察院還聯繫學校,幫他減免學費、辦理助學貸款,幫他爭取到4000元救助基金。

得知喬明考上了青島的一所大學,該省檢察機關又聯合民政部門等為喬明組織捐款,幫助他解決了上大學期間的學習生活費用。

“刑事案件發生以後,對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創傷和對社會秩序造成的破壞需要加以修復、彌合,這就需要我們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做好事後修復工作。”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振忠說,“寧津、墾利、黃島等地建立了以支付救助金為主,心理疏導、法律援助、訴訟救濟、社會幫扶等為輔的‘1+N’救助機制,聯合財政、民政、教育、醫療、工商、交通等部門,構建全方位司法救助體系。我們還結合辦案,積極通過檢察建議、法治白皮書等方式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積極參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事後修復和源頭預防,促進社會和諧。”

近一年來,山東省檢察機關將軍人軍屬、貧困戶、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等人群作為重點救助對象,並與民政部門精準扶貧工作對接,共為860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發放了688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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