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機構改革方案》獲批

《大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批准,於2018年12月4日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文件正式印發。

這次改革方案是根據中央、省委關於深化機構改革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指導思想是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以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為著力點。

這次改革,對應省委、省政府機構改革,調整優化了市級黨政機構和職能。

黨委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和優化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二是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

在此基礎上,黨委機構設置為15個,包括1個紀檢監察機關、14個工作機關(9個市委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不計入機構限額)。

9個市委議事協調機構分別是——

市委建設法治大慶工作委員會改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組建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組建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改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市委工作機關,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組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

1個紀檢監察機關是——

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不再保留市監察局。

14個工作機關分別是——

市委辦公室,掛市檔案局牌子,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辦公室,市委保密和機要局歸口市委辦公室管理;

市委組織部,掛市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市公務員局牌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老幹部局歸口市委組織部管理;

市委宣傳部,掛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牌子;

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掛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市委政法委員會,不再設立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市企業和社會穩定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市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交由市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承擔;

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掛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更名;

市信訪局,由市委市政府信訪局更名;

組建市委保密和機要局,掛市國家保密局、市國家密碼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市委機要局;

組建市委督查考評辦公室;

其他工作機關分別為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委老幹部局。

這次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門和職責經過組建和優化,總計35個,分別是——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市能源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物價監督管理局牌子,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市教育局;

市科學技術局,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更名;

重新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

組建市自然資源局,掛市林業和草原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城鄉規劃局;

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不再保留市環境保護局;

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市房產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局;

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農業委員會、市畜牧獸醫局;重新組建市商務局,不再保留市投資促進局;

組建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政府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市審計局,市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審計局;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由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更名,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重新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市知識產權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

組建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掛市政務服務局牌子;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更名;

其他市政府工作部門分別為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體育局、市統計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糧食局。

這次改革,對時間節點也進行了明確。按照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人員轉隸、新組建部門掛牌和集中辦公等改革工作,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黨政工作部門“三定”制發等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