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土地受法律保护吗?公民土地上的树木受法律保护吗?

GaoZhihai


土地 是特殊的,因为财产所有权包括 占有,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利,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所以说公民的土地这个说法不准确,你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收益权,但是所有权你并没有,所以相应的,受法律保护的也是相应对就的权利,同样土地的土地上的物地上物也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1、城市的土地;2、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中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于城市的土地享有所有权,且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只属于国家。

二、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中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但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发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除了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外,还有一些权利内容也体现了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

1. 较长的承包期及承包期满后可以继续承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

2. 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

3.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人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人。

4.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5.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性质的分类主要有几大类,即按照权属分类,按照利用现状分类,按照获得方式分类。

1、按照权属分类,土地大致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一般来说城镇土地大多属于国有,而城市郊区或者农村土地大都属于集体用地。

2、按照利用现状分类,可以分为耕地、林地、园地、住宅地、工矿仓储地、商服地、水域、草地等。其中耕地分为旱地,水浇地,水田。草地有人工牧草,天然牧草,园地分为果园、茶园等。住宅地分为城镇住宅地,农村住宅地。工矿仓储地有工业地,仓储用当地等,水域分类较多,分为河流、水库、坑塘水面、内陆滩涂、湖泊等。

3、按照土地获得方式分类,可以分为划拨地,出让地等。


开垦荒地必须先经申请,否则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建议您最好去村委会详细了解情况看是否可以让您申请开荒从而给您确认土地的使用权。

需注意:现在其实已经没有纯粹意义上的荒地了,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开荒种地是比较危险的,因为有些土地是需要保护的,哪些土地禁止开垦或可以开垦,每年开垦多少都是有具体规划的,您擅自开垦的行为很有可能会破坏生态环境,望您谨慎处理。


律政小新


土地受国家法律保护,我认为土地通过合法的承包,在承包期内土上的产物收益和树木等都应当受到保护,因土地受法保护、合法承包以公民所以应当保护合法产物安全得到。


大好河山3810


公民哪来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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