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激活農村一池春水

前不久,懷遠縣徐圩鄉永紅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劉全仁拿著個“小本本”領到了1200多元錢,這讓他十分高興。“小本本”是他的股權證書,1200多元錢則是他今年領到的分紅。從去年開始,永紅村清算了村集體資產,盤活資金,根據實際情況,建了一個養雞大棚、一個養鵝大棚,再加上村裡的光伏發電項目,共獲得收益7.4萬元,部分村民也因此獲得了首筆分紅。

永紅村黨總支書記尚軍永介紹,圍繞“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的思路,村委會對村集體資產進行了重新清算。過去,村集體經濟幾乎為“空殼”,根本無力帶動農民增收致富。怎樣激活村集體經濟的活力,讓小而雜、小而弱的個體農戶經濟實現組織化、規模化發展,從而使農民獲得穩定增收的致富途徑? 從去年開始,永紅村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結合自身資源,科學編制規劃,最大程度撬動社會資本進入,不但打造了一批“股份農民”,也在實踐中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改革途徑。目前,全村正在籌備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村民們持有的土地、大型機械等資源都可以折算成股份,以入股參股的形式成為企業的股東。

鄉村振興是解決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關鍵,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制度支撐。我市如何以改革為抓手,通過激活農村集體資產來助力鄉村振興?

今年以來,我市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要求,紮實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三變”改革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根據國家統計局蚌埠調查隊提供的數據顯示,在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我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展開。截至10月30日,全市60個鄉鎮(街道)、949個村(社區)、10530個村民小組開展農村集體資產(三級)清產核資工作,948個村完成公示確認工作,940個村完成建立臺賬工作,729個村完成審核備案工作,195個村完成彙總上報。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計劃初步制定,在認真總結2016年、2017年全市25個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18年龍子湖區和懷遠縣徐圩鄉、五河縣小溪鎮、固鎮縣連城鎮、淮上區曹老集鎮、經開區長淮衛鎮整體推進,其餘鄉鎮選擇2—3個村,全市已確定201個村開展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我市前期選擇了禹會區長青鄉許莊村和懷遠縣徐圩鄉永紅村作為“三變”試點村,分別從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土地股份制改革入手,開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試點,尋求“三變”改革的途徑和方法。今年以來,禹會區長青鄉許莊村在股份合作制改革基礎上,完成集體資產、資源評估,並量化到成員,通過租賃外包資產和資源,年收益10萬元左右。懷遠縣徐圩鄉永紅村14個村民小組,已有12個村小組完成“一戶一塊田”改革,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農戶自願入股成立若干個家庭農場和合作社,並把收回的200多畝集體土地股份量化到農戶,流轉入新型經營主體。

為了擴大試點範圍,全市計劃開展“三變”改革的村209個,截至10月20日,已完成94個。目前蚌山區22個村已完成資產清查登記,佔村數的100%,其中20個村完成資產核實。蚌山區燕山鄉王巷村率先啟動“三變”改革,集體資產、資源外包燕山鄉草莓專業合作社。現資產資源外包已經實現,下一步將界定成員身份,集體資產資源實現股份量化。同時在懷遠縣包集鎮騰元村、五河縣頭鋪鎮安淮村、固鎮縣連城鎮禹廟村、淮上區梅橋鎮梅橋村開展農村“三變”改革試點。

在這場激活農村集體經濟的改革中,財政支農資金支持資產收益扶貧成為其中的亮點工程。今年4月以來,我市按照“財政資金變股金、農戶有股份、農民得權益”的思路,率先開展財政支農資金支持資產收益扶貧工程,建立利益聯結機制,用活財政資金,激活農民積極性,搞活農村經濟。目前,全市開展資產收益扶貧的村共72個,資產收益扶貧項目共381個。2017年,帶動88個村增收1074萬元,村均增收12.2萬元;今年以來帶動53個村增收53.05萬元,村均增收1.0009萬元,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果。

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增強農村發展活力,就要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重頭戲是搞好清產核資,量化資產,發展股份合作經濟,激活“沉睡”的集體資產,實現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等要素的有效利用。但一些村子在改制後,在如何發展、資金如何投向、怎樣使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等問題上產生了困擾。受集體經濟實力及地理位置、資源特點等限制,目前大多數行政村仍缺乏較好的集體經濟項目。特別是閒置集體建設用地資源因政策因素難以盤活,使有些村引進的集體經濟項目無法落地產生效益,影響了村集體經濟發展。

現階段,雖有財政支農資金大力扶助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但因缺少對投資項目的風險評估標準,導致一些村集體對項目前景和收益情況難以預測,投資風險難以把控。走訪中,有些村子投資辦實體經濟阻力很大,因為過去有辦企業虧損的教訓,所以不僅村民不答應,就是村幹部也不情願。比如,投資購買土地興建標準廠房搞租賃經營,不僅難以尋找空間,也因資產數額較小沒有投資實力,一些雙創項目,現階段市場情況良好,但前景難以預測,投資本金收回存在風險,這些情況都阻礙了村集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通過走訪,記者瞭解到,現階段財政支農資金僅對貧困村進行資產收益扶助,還未普及到全市所有村鎮,一些非貧困村的合作社、龍頭企業、大戶等,無法獲得財政支農資金投資,效益輻射面難以擴大。而貧困村之間,財政資金投入也存在較大差距,一些好的項目無法取得更多的投入,難以擴大生產規模,無法帶動更多的農民脫貧致富。

在採訪過程中,市財政、調統等部門工作人員以及各鄉鎮、村級基層工作者也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議。呼聲最高的建議就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操作的原則,要根據各村情況,不能“一刀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行一村一策。要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範化建設,全面完成農村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工作。

其次,村集體在進行項目投資或興辦村集體產業時,對於投資項目的實力、規模、市場、前景、收益等方面需要做出科學嚴謹的風險評估,以保證財政支農資金安全,保證村集體收益穩步增長。在當前改革過程中,政府應積極開展投資項目社會風險評估,規範完善風險評估環節,為項目與村集體的協調發展、項目各方面目標的實現提供有力保證,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水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項目可能導致的各種不利影響,增加項目投資的社會效益,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村集體經濟利益和財政資金安全。

逐步擴大財政支農資金扶助範圍,對一些新興企業,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幫助其實現穩步發展;幫助有實力、有前景的企業和項目擴大生產,帶動更多的村鎮獲得收益,使更多的農民實現增收,切實提高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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