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范冰冰肖像權獲賠240萬,你怎麼看?

Bye


不久前女星范冰冰遭舉報偷稅漏稅,最終被罰近9個億。面臨這個結果,范冰冰發佈了道歉信承認並保證會積極處理,盡一切努力籌集資金補齊稅款。已經幾個月過去了,范冰冰鮮有露面的時候。幾次被拍到現身,都是在辦公樓或者工作室附近。

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的文書中,關於“范冰冰肖像權”案件結果多達近百條。其中在12月2日至12日這10天的時間裡,范冰冰起訴造謠者已經有5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累計賠償也高達240萬!

其中有一家是上海一家美容整形醫院,掛著范冰冰的照片打廣告做宣傳,侵犯了范冰冰肖像權。對方指出“范冰冰不能證明照片人物是其本人”、“范冰冰沒參加庭審,沒有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對比,難以認定照片是范冰冰”。這樣的上訴理由確實奇葩已經被法院駁回。很多整形醫院都是不合法的適用明星照片,範女士正當維護個人利益,每個人在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應該都會為自己爭取吧,所以沒有什麼好黑的!

尤其是以商業為目的,更是侵權。可是人家是靠臉吃飯的,你追星可以,你瘋狂可以,你去機場等他下飛機可以,但是隨便使用別人的肖像,就是違法的,一張照片的賠償1萬起步,視情節不同,賠償要層層加碼的。所以,不懂法害死人。很多商家的小廣告,瀏覽量很少,對商家來說特別虧。


劉輝律師


儘管這半年范冰冰因為“偷稅漏稅”個人事業和形象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她本人也變得極為低調,基本上自10月份之後就沒什麼動作了,但是這兩天范冰冰再次因為肖像權獲賠240萬上了熱搜,可以說“人在家中坐,財從天上來”。



而且,對於范冰冰肖像權獲賠240萬元,可以說是范冰冰這一點上做的十分合情合法,並沒有什麼值得指責的地方。



為什麼這麼說呢?


要知道在娛樂圈人紅是非多,更何況是曾經是娛樂圈頂尖流量的范冰冰呢?在她出名之後,不少公司會惡意造謠范冰冰的負面消息或者未經范冰冰允許拿她照片等來博眼球甚至實現盈利目的。



對於這種侵犯別人肖像權和名譽權的案件,國家法律本身就明確規定:只要是中國公民,無論你是大明星還是普通人,只要在沒有經過本人同意和授權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別人肖像權,那本人針對這種情況就可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侵權方進行起訴。



因此,范冰冰對於自己個人肖像權維權也是合情合法的,只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都懷疑范冰冰是因為自己“偷稅漏稅”被補繳罰款8億元之後,自己十分缺錢,在這種情況下,范冰冰才會在短短十天內起訴幾十家公司來獲取適當的賠款。



對於這一種說法,拾憶也有點兒同意,畢竟在此之前也沒見范冰冰有如此大的起訴肖像權行動,而在罰款之後也這麼大動靜也是正常的,你們覺得呢?


拾憶物語


范冰冰維權,合情合法!

如果是某企業侵犯了個人肖像權,應追究法律責任。

不能說范冰冰偷稅漏稅,她的肖像權就可以商業利用。這一碼歸一碼,法制社會就要以法為準繩。

還是奉功范冰冰遵紀守法,作些利國利民的好事情。





唐笠翁


缺錢?造勢?這次范冰冰索賠我有三個觀點

公關造勢

范冰冰常年霸佔熱搜榜,一直有各路人馬為其造勢讓其熱度不減,這一出也可能是炒作,范冰冰以前都沒有怎麼曝出維護其肖像權,現在卻這樣做了,也因此贏得了小部分人的支持,我懷疑其中有公關團隊的影子,范冰冰是話題女王,炒作對她來說家常便飯罷了。

賺點零花錢

前段時間范冰冰被罰8億鉅款,傳出消息曾變賣公司和各處房產,交完罰款後想來手頭的錢可能沒剩多少了。

雖然有大量水軍造勢為其復出做鋪墊,但中央的“四不用'政策在那擺著呢,可以說復出的幾率很渺茫,如果不能復出,以後賺錢可不像一部劇幾千萬那樣簡單了,錢會比之前難掙很多,所以趁現在名氣尚有餘溫的時候趕緊打官司賺點零花錢,不然隨著她的熱度消失,以後誰還用她的肖像啊。

商家無恥

其實她狀告的一些商家有的也很過分,雖然范冰冰賺那麼多錢逃稅漏稅讓人不恥,但某些商家的行為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范冰冰狀告成功,有商家上訴不服,上訴理由是,“范冰冰不能證明照片人物是本人”,“范冰冰沒參加庭審,沒有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對比,難以認定照片是范冰冰”。

大家還有沒有其他的看法呢?


米小粥粥粥


文/夢都行者
都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那麼,到底哪一行最好呢?范冰冰10天內累計獲賠240萬,想來想去,還是做明星最好啊!
最近,有媒體報道稱,在北京星河灣偶然遇到范冰冰的座駕。當時范冰冰的車輛開出小區之後,來到SKP對面的一家辦公樓下。范冰冰一改昔日的高調張揚,十分低調地出現。只見她梳著低馬尾的髮型,身上穿著厚厚的羽絨服,低著頭快速走上了辦公樓。天黑以後,才和助理等人一起乘車回家。

在萬眾矚目的涉稅問題處理完畢之後,范冰冰一直處於十分低調的“隱身”狀態,很少在公眾的視野當中出現。即使偶爾出現,也如上面被媒體偶遇的那樣,和外界保持著明顯的距離,與以往的招搖過市大秀特秀截然相反,現在的表現非常隱秘。

比如10月間就有媒體爆料稱,范冰冰與母親現身北京的工作室,在裡面呆了將近5個小時才出來,其他的花邊消息一概全無。

不過,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幾天公佈了一批審判文書,有那眼尖好事的網友發現,其中關於“范冰冰肖像權”的案件居然多達99條。而且從12月2日到12月10日,已經有5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累計賠償高達240萬。

有網友對此評論道: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冰冰真有生意頭腦!
而我的最大感想是:來錢真快!240萬,一個普通人得奮鬥多少年才能掙得到呢?做明星的好處,就是傻子都能看得到啊!
2018.12.12.

夢都娛樂評彈


侵權就是違法,違法就要被罰,天經地義還怎麼看?難不成不應當支持范冰冰維權嗎?

再說了,5起勝訴索賠240w,後面還有近百場官司在打。這只是鳳毛麟角,看新聞能不能看全面


我是渣大師


2018年好嗨呦!

趙薇十大慈善人物。

范冰冰看誰咬誰各處告籌錢還饑荒。

感覺人生已經達到了巔峰!

十大人物一個敢發一個敢領

偷稅漏睡一個不放過 你姐倆真乃神人也。

做的事說的話讓我達到了高潮

佩服佩服




看得見的感動


首先范冰冰獲賠240萬,是因為相關企業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權,作為國內知名女星,維護自己的肖像權不受侵害,並有權獲得賠償,這是法律所支持的!但一碼歸一碼,范冰冰偷稅漏稅也是榜上釘釘的,這次合法維護自己的肖像權,並不能作為為自己開拖偷稅漏稅罪責的藉口,相反,這次維權體現了我國法律的公正嚴明。



話又說回來,作為一線女星240萬對於她們來說真的很多錢嗎?相比范冰冰因為稅收問題被罰款了8.8個億來說,這點錢杯水車薪!看來被罰8.8個億之後,范冰冰也沒錢了!只能通過小打小鬧來補貼一下家用了!

在此,筆者也奉勸相關營銷號妄圖通過炒作范冰冰合法維權,來替范冰冰洗白!


星選


這群明星的臉比科學家還值錢,什麼世道,如妲己楊貴妃就靠這張臉禍國殃民的,明星的收入以億計算,我們的科學家,保家衛國的戰士,為國奉獻的烈士哪?真讓人寒心,


三哥三農部落256


范冰冰維權,合情合理合法!

這個不應該有爭議的!但是就是有些人,專門黑范冰冰。正常維權的事情,不要牽扯偷稅漏稅上面去,這是兩碼事!就好比一個人偷稅漏稅了,走在人行道上,被機動車撞了,然後不是去譴責違規來上人行道的機動車,反而罵被撞的人!理由是因為她以前偷稅漏稅了!這合理嗎?偷稅漏稅,她已經受到懲罰!侵犯肖像權,她有權為維護自己的權力!更有人進行人身攻擊,說其作風不正,勾引他人!這種捕風捉影的事,也敢拿出來說,而且還謾罵范冰冰!究竟是什麼仇什麼冤?這種謾罵和無理指責,其實已經涉嫌違法了,如果范冰冰當真來告,同樣一告一個準!不要因為范冰冰沒告你,你就可以無法無天!無端謾罵范冰冰,可以看出一個人的人品與修養!

現在很多商家,肆意侵犯他人肖像權!范冰冰是受害比較嚴重的!由此,可以看出范冰冰的商業價值!你可以憤憤不平,但事實就是如此!你可以罵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出了偏差,科學家比這些明星的貢獻大的多得多,甚至感覺放在一起都是對科學家的侮辱!但從社會傳播學來看,明星是娛樂性質的,更為廣大群眾所熟知!而科學家,一般不追求這些名利,一心為國,又因為公眾科學素養本來就不高,對科學技術的事情也不敢興趣,只有當科技熱點的事情出來的時候,才會引起注意!熱點過後,依然不會關注科學家們~!這是誰的錯?顯然讓明星背鍋,是很不合理的!媒體宣傳明星的多,宣傳科學家的少!媒體要負很大責任!但是,大眾就沒責任了嗎?媒體為何多寫明星的八卦而少寫更有意義的科學家的事,那是因為明星八卦可以引來更多的關注和訂閱,可以賣出更好的廣告價格!而科學家的事,刊登出來,關注少,訂閱少,對媒體來說,對於編輯來說,寫何種新聞,其選擇還用說嗎?

商家,瘋狂使用范冰冰的肖像,更有不少民營醫院,也瘋狂盜用范冰冰的頭像,什麼不孕不育啦,男性病啦,陽痿早洩啦,婦科病啦,等等,通通盜用范冰冰的圖像,吸引人們的眼球,這時,往往會引起不好的聯想,這樣的廣告侵權,怎麼不令范冰冰憤怒?!這樣的侵權官司,只要鎖定證據,官司打一個贏一個!范冰冰接連勝訴,也證明了這一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是范冰冰,就要向范冰冰傾斜或者遠離范冰冰!這也體現了司法公正性!

其實,商家如果要蹭熱點,可以採用另外的方法,找一個和范冰冰長得非常像的女人,和她簽訂代言合同,這時候,價格會非常低,還無法律風險!最好在海報上小字龍鳳鳳舞簽下相像者的名字,這樣就完全合理合法了!我出的這個主意,范冰冰的粉絲會不會打死我?

總之,范冰冰維權,合情合理合法!在這個問題上,去黑范冰冰,完全是無理的!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到了范冰冰這就不適用,採用雙重標準!所以謾罵范冰冰者,可以休矣!不要暴露出自己的修養和人品是多麼的低下!

另外,打官司贏得的賠償,需要繳稅嗎?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贏得的賠償是應稅收入,就應該繳納稅收,比如對方欠貨款或服務費,通過打官司贏回來了,這個費用本身就應該繳稅的,所以贏得官司後所得的賠償,是需要繳稅的;如果是侵權官司,那就不需要繳稅!范冰冰贏得的肖像權官司,屬於侵權官司,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權,讓范冰冰受到了傷害,這個一般來說是不需要繳稅的。

這個和被人打傷,受到侵權,賠償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性質是一樣的,都是侵權受害者所獲賠償,一般不需要繳納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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