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時,如果公司讓員工填寫了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的字據,那麼這個字據具有法律效力嗎?

文秀32


法律諮詢

小王在某公司入職時,公司人事部的同事找他談話,明確要求小王填寫一份自願不繳納社會保險申請書。小王認為這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不願意簽訂。

可是,該同事表示,公司規定不籤這個不讓入職。小王於是覺得很費解,想了解一下籤訂這個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的申請有沒有用?

法律分析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也對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做出了規定。可見,繳納社會保險費既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的權利,也是雙方共同的強制性義務,雙方均無權免除對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

因此,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出具的自願不繳納社會保險申請書,內容違反了國家的強制性規定,且直接損害了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的利益,因而是當然無用的。員工即使入職時提供了這樣的申請,也隨時要求公司予以補繳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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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這要分兩種情況。第一是在其他公司或者單位已經購買了社保,而且繼續在繳納社保,不需要重複繳納。第二是勞動者個人認為繳納社保,扣除個人一部分的工資,導致實際的工資收入降低,而放棄繳納社保。如果是屬於第一種情況,那麼你所在的公司簽訂協議,放棄繳納社保,所在的公司應當不負任何責任。如果是屬於第二種情況,顯然就屬於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保,不會因為員工的主動要求放棄,企業就因此不存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和責任,所以這種協議的本身就是違法的,毫無疑問,企業要承擔最後受到追究的責任和風險。


Foxhunter2


入職時,公司讓員工填寫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的字據,這種狀態我叫他為互相套路。既然為套路那就沒有法律依據。

在目前信息氾濫的年代,企業如果還讓員工簽訂社保購買放棄協議,那就是企業不作為,屬一廂情願。員工願意簽訂該協議,那說明員工沒有意識到購買和不購買社保的好處。一旦在法律的背景下,企業和員工之間發生點少許的爭執,那這種問題就突顯出來,特別是員工們也開始講法、用法拉。這就是人性。因此,作為企業要規避風險就一定要給員工購買社保,對於不願意購買社保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總之,企業在法律面前,要規範社保繳納行為,關於糾紛不發生則已,一經發生,企業將承擔補繳社保的風險甚至有可能收到罰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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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的小強2018


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是法律要求單位強制履行的義務,這種條子不但無效還嚴重違法。

你可以向社保徵收機構反映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刁東律師


沒有效力,領導法盲。



請問安


籤不籤都是毛病。簽了,你吃虧,損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不籤,你入職難,可能會被單位拒之門外。所以,你必須勇於向這樣的單位說不!要告訴你的是,從2019年1月1日起,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會被重罰。


水娟3573


肯定有!有此據,勞動監察不受理!法院判你敗訴。


痴叟漢江


單位是代收,政府是徵收,看不懂為何是公司讓,而不是政府讓?


fffj1


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它是違法的,所以法律不會支持。


鈺鈴20180710


無效,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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