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纪委多措并举打好扫黑除恶“组合拳”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彬州市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为全市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和《彬州市关于2018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职责,并多次召开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会、研判会,推动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序开展。

立足职责定位,开展专项巡察。市纪委于7月10日至8月10日开展对扫黑除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各镇(街道、管委会)的专项巡察工作,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目前,专项巡察进驻工作已经结束,向市公安局移交6条涉黑涉恶线索。

建立走访机制,用好“四种形态”。市纪委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定期走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目前,在开展涉黑涉恶暨营商环境治理问题线索排查活动中,提交问题线索3条。

(彬州市纪委 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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