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東西被狗咬了,住院花費好幾萬,想讓這家人賠償,法院會怎麼判呢?

洪樓216


養狗不就是為了防賊嗎?如果看家護院的忠犬咬傷前來盜竊的小偷,狗主人還要賠償的話,那養狗防賊的傳統習俗不就分崩離析了嗎?這就好比,警察在抓小偷的過程中不慎弄傷小偷,難道小偷還能讓警察賠償嗎?這樣豈不是荒唐至極!



當然,從法律上進行分析,狗主人也完全不該賠償小偷。首先,養一條狗看家護院是由來已久的社會習俗,也是社會生活所允許的行為。只要按照規定把狗栓好,不讓它隨便出去胡亂咬人,狗主人就不具有任何過錯。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在動物致害案件中,動物的伺養者、管理者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即無論動物主人是否具有過錯,一旦動物傷害他人原則上都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動物主人具有法定免責事由,如果有證據表明被害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那麼主人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其次,小偷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明知道很多人家都會養狗看家護院,入室行竊可能會遭遇忠犬襲擊。但他在明知上述危險的情況下以身犯險,最終在行竊過程中被狗咬傷,足以認定他對損害後果具有故意。因此,狗主人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

最後,小偷入室行竊本就是違法行為,狗主人養狗看家是合法行為。合法沒有必要向不法讓步

,如果這種無恥索賠都能得到支持,那世上還有公理存在嗎?


冰焰


我說這麼一件事,也是朋友那聽說的,不知道真實,大家聽聽就好,

說的是我朋友父親的一個世交老友,一個一輩子從事教育的老教師,他家裡遭了賊,也是被一隻看家的土狗咬傷了,事後小偷家屬上門要求索賠2萬,老教師不慌不忙一邊安撫小偷,一邊偷偷報了警,然後警察來了之後老教師告訴警察,他家丟了28萬人民幣,準備拿出來給在城裡讀書的孫子結婚的彩禮錢,而且還拿出來前天的取款單據,最關鍵是放錢的抽屜除了老教師的指紋之外密密麻麻的都是小偷的指紋,包括一張已經撕開的銀行捆錢的紙上都有小偷的指紋,事後怎麼樣不清楚,當時急著出門就沒聽下去了,


妖妖老爹


某日,月黑風高,一個小偷觀察某戶很長時間都沒有人,於是私入民宅,想要大發橫財。沒曾想院內有忠犬一隻,發現有不懷好意者入侵,頓時奮起撲咬。小偷被咬得哭爹叫娘,落荒而逃。此後,小偷住院治療傷情,花費了好幾萬元,越想越憋屈,越想越鬱悶。轉念一想,自己又沒有偷到手東西,但是被狗咬卻是事實,應該可以找狗的主人索賠。於是乎,拋出一個問題,想要一探究竟。(以上內容純屬調侃,如有雷同十分榮幸)

“小偷潛入別人家裡偷東西結果被狗咬了,住院花費好了幾萬,現在想讓狗主人賠償,法院會怎麼判?”

小偷偷東西還能理直氣壯了?真以為是工傷嗎?還想要賠償,你應該感謝狗狗的不殺之恩。對於這樣的小偷應該列入黑名單,記錄在冊。等到他下一次再犯事,從嚴從重處罰。

不得不說,小偷和小偷家屬要是懂了法真的有點兒讓人害怕。之前不是有小偷因為爬樓偷盜摔死向全樓住戶索賠嗎?還有小偷被群眾追趕跳河淹死家屬要求索賠的,也有小偷被見義勇為的小夥打傷後起訴索賠的。這些小偷和他們的家屬已經不是簡單的壞了,而是透在骨子裡的惡。他們視公序良俗如無物,視規則道德如敝履,把撒潑打滾耍無賴演繹到了極致。

首先,小偷私闖民宅入戶盜竊屬於違法行為,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由於他是在未告知狗主人的情況下闖進來的,狗主人也不存在對犬隻的管理問題,更不應該苛責狗主人盡到提醒義務。

其次,不同於狗主人遛狗不拴狗,縱犬傷人的情況。養狗看家是常識也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共識,法律上認為犬隻是主人的財產,那麼我們可以類比,這就好比小偷入室偷刀結果被刀割傷,或者被沉重的保險箱壓斷了腿。憑什麼要主人賠償呢?

估計有人會說,這種能把人咬傷的大型犬一般都是烈性犬,那麼狗主人一定沒有狗證,豈不是很弱勢了? 一碼歸一碼,要是單獨吹毛求疵摳字眼,那麼我們一般人家裡的東西都很危險。例如菜刀。可是我們只用菜刀來切菜又沒有拿起菜刀上火車,那麼擁有菜刀顯然沒問題 。

再退一步講,兩害相權取其輕,小偷入室盜竊和關著門飼養犬隻哪個危害更大?結果一目瞭然。 總的來說,對於那些因為選擇犯罪而造成自身損傷的人,不值得同情也不應該同情,小偷既然選擇了違法犯罪偷東西,那麼他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夜雨如書


這個問題應該這麼看,偷是偷,咬是咬,是兩碼事。養狗是為了防偷的,而不是用來咬人的。人家去你家拿東西被狗咬了,是絕對應該賠錢的。偷是他的錯,咬是你的不對。他偷的那點東西,用價值換算一下,對人家小偷傷害多大。甚至造成了生命危險。進一步講,一旦失去了這個人其家庭也就煙消雲散,是毀滅性的,就是偷的你家幾十萬,也不至於給人家這麼大的傷害吧?就是偷了你家上百萬國家是有法律的,也輪不到你用狗咬人家吧?更何況“人命關天”啊?無論道義還是法律都應該進行賠償的。小偷進了家,應該耐心的教育,感化他,幫助他,讓他重新做人,偷,為了生存也是一個無奈的選擇!生活富裕了哪來的 偷?你挽救的不是他一個人,而是一個家庭,一個社會啊!所以我們大家付出一點點小愛,這個世界才充滿大愛!難道不是嗎?偷,是他的錯,咬,是你的不對。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半仙搖扇評天下


我來發表下我的觀點,從下面兩個層面來分析這事

第一:法律層面分析

小偷偷東西,屬於犯法行為,根據盜取的物品價值來追究法律責任的。被養的狗咬傷了,是一種太正常不過的現象了。狗屬於家庭財產的一部分,小偷進家裡偷東西,被狗發現了肯定會上去咬的,狗的行為屬於保護家庭財產的正當防衛行為,只要沒把小偷咬死或者咬成重大傷殘的,都不屬於防衛過當,從法律程序來說,不應該去追究狗的法律責任。

小偷居然還想讓狗主人賠償醫藥費,我覺得很荒唐。是狗咬的你不是狗主人打得你,被狗咬是因為進來偷東西才是咬的,你要是不進來狗也不會咬到你。

第二:人情世故方面來分析

只要讓周圍的人知道你是小偷了,一傳十十傳百,在方圓多少裡範圍內都是抬不起頭的,還好意思要賠償,就成了周圍的鄰居茶前飯後議論的對象了:你看那誰誰誰,大半夜跑人家家裡去偷東西,被人家養的狗咬住院了,好的不學,就學偷東西,怎麼沒被狗咬死了。

綜合分析,我覺得法院會駁回小偷要求賠償的訴求。


妙技糊塗仙


偷是小偷的不對,狗是看門狗!有人偷東西,狗為保護家裡的東西屬正當防衛!咬的厲害!是防衛過當!判狗在家圈盡一年,小偷偷東西在先,應該罰,小偷不罰狗都不服!還要賠償,你的理在哪裡?結論就是罰了證明小偷還是個人,不罰豬狗不如!


冰麒麟32


小偷偷東西被狗咬了,那麼這家狗主人就該倒黴了。

小偷一定拿著幾萬元的醫療費,一瘸一拐地要狗主人賠償的。他也絕不會講是偷東西的時候被狗咬份的,有可能是講自己是在正常行走的時候被狗咬傷的,因此要求狗主人全額賠償。

狗咬小偷的時候是不是小偷正在偷東西?這一事實只有小偷自己說的算,狗又不會說話,所以小偷是絕對不會說自己因為偷東西才被狗咬的。

那麼咬人的這隻狗也有可能面臨會被主人處死的命運,並且狗主人還可能面臨賠償小偷的損失命運。



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傷害的,動物飼養人和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麼狗主人飼養的狗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將小偷咬傷,只要無法證明小偷有過錯,那麼狗主人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裡所謂的賠償不僅僅是指幾萬元的醫療費,還應當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打狂犬疫苗的費用等等。

所以狗主人要想打贏官司,必須先得證明小偷是偷東西的,小偷是有過錯的,然後才只能免除或者減少賠償責任。


法重情深


這個事情具體如何來判決,不能一概而論,還得區分情況來看。

首先,如果這個小偷最後得了狂犬病不治而亡,那麼這家人可能會出點賠償費,最不地也得出點喪葬費吧,出於人道主義關懷也得賠點吧。

其次,如果這個案子讓南京法官來判,可能也會主張賠償住院費,中國十四億居民,小偷為啥偏偏跑你們家去偷呢?那麼多小偷偷東西都沒被狗咬過,為什麼偏偏到你們家就被咬了呢?你們不賠誰賠?必須得賠。

對於類似事件,我向來是抱著一種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心態來看的,你偷人家東西被偷了,活該倒黴是對你最好的詮釋。這要是放在有些國家,還不等你進屋翻櫃子,早就吃上槍子了。你應該慶幸是中國法律救了你。被人家狗咬了居然還想要點賠償,做小偷也得講點職業道德吧?人家好意思給,難道你好意思伸手接嗎?

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堅決不能賠償,這個毛病不能慣,這個壞頭不能開,如果開了這個頭,那些騎車搶劫的,後來被車撞傷了是不是也要賠啊?我們的法律必須彰顯我們的尊嚴,必須對這種歪風邪氣嚴厲打擊,不但讓他破財破相,還要讓他進大牢坐監獄,付出慘痛的代價。


元芳有看法


小偷偷東西,結果被主人家的狗咬傷,小偷要求賠償,狗的主人是否應該賠償?法院又會怎麼做?

對於這個問題,大家的第一印象都是,小偷這是自作孽不可活,自找的,主人憑什麼賠償,人家主人反而要求法院追究你盜竊罪,狗為了避免主人的財產受到損失,造成小偷受傷,按道理說也屬於自衛,從法律上來說,主人也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雖然這種想法很有道理,但是畢竟只是一些不懂法律人的想法,個人的想法不能代表法律;

從法律上來講,小偷偷東西,在法律面前屬於盜竊罪,法律會按照相應的法律程序處置小偷,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但是主人家的狗把小偷咬傷了,與小偷偷東西在法律上就是兩碼事,兩種行為,兩種法律。法律處理這種事情是分開處理的,先按照法律程序將小偷定為盜竊罪,之後再按照法律程序解決被狗咬傷事件。

小偷被狗咬傷,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主人沒有管理好自家寵物,造成他人損失的,主人應當賠償,所以小偷被狗咬傷,主人肯定要賠償責任,至於賠償可以適當降低處理;這種案例和上次新聞上播出的案例類似:一個小偷騎車趁機搶奪一男士金項鍊,接著騎車逃跑,該男子開汽車追趕,最後在追趕過程中,小偷不小心撞上汽車,當場死亡。最後法院判處該男子,防衛過當,造成他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賠償一定的資金;後由於該男子在村裡面經常幫助他人,贏得當地人的尊重,最後該村聯名請求法院減輕判處。最後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3年,該男子沒有異議。

從這個案例也可以看出來,小偷偷東西在先,最後導致其死亡,被偷人依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行為,在法律上,不可能因為他是小偷,所以你就不用承擔責任。小偷偷你東西跟小偷受傷完全是兩碼事情,法律上完全是分開的,所以下次你東西被偷,請不要有過激行為,法律是看事,不看人的,否則後果是你想不到的。

中國法律就是這樣的,東西被偷,不追報案,被偷東西不一定能追回來,追吧,萬一把小偷追出事情了,這個後果比你損失的東西更嚴重。所以凡事都有好與壞,請不要以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自己想的並不等於法律規定的。


汐水柔情


小偷偷東西是一個入室盜竊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但是小偷被狗狗咬了,住院花費好幾萬,被偷人家需不需要賠償,這就是一個動物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按照相關規定這筆費用需要小偷個人承擔。

首先,我們說說正當防衛概念: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小偷入室搶劫,狗狗為主人進行防衛措施,不能屬於不法侵害。



其次,在《侵權法》中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的損害的,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



最後,在本案中,小偷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導致被餵養的狗咬,足以證明小偷存在故意或重大過錯行為,基於個人住宅的封閉性及不可侵犯性,根據《侵權法》第78條規定,小偷入室盜竊被狗咬的費用應自行承擔!



希望我的答案能幫助到你,歡迎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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