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弒母”孩子的出路何在?去學校?回家?步入社會?我們該如何面對並教育孩子呢?

趙靜teacher


心理非常討厭這個孩子!就在昨天,我也回答過跟這個還有關的一個問題:


我明確的表示,我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這樣的孩子在一起學習,哪怕是在一個學校也不願意!

但是題主的這個問題問的是“該怎麼教育”,那麼我就拋開“自己孩子和這樣孩子做同學”的視角,單純的只是把他當成一個“犯了嚴重(罪)錯(刑)誤的未成年”,然後來談談我的看法吧。

首先,我一直認為,孩子有問題一定是大人有問題!根據之前的報道我們可以看到,孩子在弒母之前是在做什麼:
“反而是他經常不高興就打他媽媽”


說真的,但凡孩子的爸爸(雖然長期外出打工)、爺爺、奶奶能夠上點心,能夠有點基本的道德底線,怎麼會如此縱容呢?

慣子如殺子”!從小就沒有給孩子梳理起基本的道德觀,無異於親手把孩子送上了一條不歸路!

而這個過程中,孩子並不知道自己是錯的!

因此我認為,這個孩子如果還是在這個家庭成長的話,那麼只會變得更加糟糕!絕對不會有任何的好轉!

第一、孩子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竟然還在說“我殺的是自己的媽媽”,這可比大人教訓自己孩子時候說的“我打的是自己的孩子”恐怖的多了!

第二、自己的媽媽都幹殺,請問他的爺爺奶奶以及親朋好友們,誰敢以後管教他?吹牛呢?萬一一句話激怒了這個孩子,他會不會以後說“我殺的是自己的爺爺!”?“我殺的是自己的奶奶!”?

第三、犯了如此重大的錯誤(沒辦法,法律上不叫“違法”),竟然沒有被處罰,這種處理會讓孩子怎麼想?搞笑呢!殺人都沒事兒,那我還怕啥?

所以我一點都不認為這個孩子能靠他們家人就給教育好了!甚至於我反而覺得會越來越差,更加差!

除了國家機構出來約束“管教”,我不認為還有任何的挽救可能!

我認為這個孩子就應該被國家公器收監管教!從心理上、生理上進行全方位的疏導、引導!

這孩子的心理素質已經恐怖的極致了!殺了人還能淡定的睡覺這份心理素質你要說他心理沒有疾病我一點不信!這種具備未來成為“惡魔”級犯人的孩子,應該由專業的人士進行長期的心理干預,而這個期間應該限制孩子的人身自由,起碼是應該在有監管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只有當專業評估之後確認孩子沒問題了,再讓他迴歸社會!

我真的無法想象,把這樣的孩子直接“放回家”,難道是為了等他未來的“無限可能”嗎?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對這件事說說我個人的觀點,前幾天才看到一個母親把自己的一雙兒女帶到水裡自殺,結果被救上岸,母親沒死,兩個孩子卻死了,看當時大家的評論一齊指向這個家庭的老公和婆婆,說什麼平日裡肯定受了他們家的委屈,母親才如此絕情,近幾天看報道孩子殺死母親的,看昨天的大家的評論又是把憤恨指向了孩子的奶奶和父親,說什麼爺爺奶奶沒教育好孫子,父親只知道去外地打工,誰不想老婆孩子熱炕頭,可這樣做那一家子老少喝西北風啊!

我的疑惑是:12歲殺死自已的媽媽年齡小,不擔責任,殺死自已的兩個孩子大人擔不擔責任?親人殘殺,人間悲劇,出事時母親帶著孩子早己離開婆婆一家很久了,孩子的舉動己超出了一個正常人思維的範圍,可以說走到哪都是一顆“定時炸彈”,以上只是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花果山HWSUN


怎麼說呢 發生這種事,去哪裡哪裡願意接受他,畢竟弒母他的罪過太大了,應該沒有人願意原諒他吧!這種人沒有前途,即使將來他能夠成為像馬雲這樣的大人物,弒母這個罪名是他一輩子的洗不掉的。

無論將來他在哪一個圈子生活的沒有人願意接待他的。

我覺得最好的選擇就是去監獄吧!如果哪個寺廟願意接受他,那出家吧!永世不要踏入社會,用一輩子去懺悔吧。




感情問號


這個問題說出來好說,做起來難!剛才就有位頭條朋友反問我“你願意讓你的孩子和弒母孩子做同桌嗎?”我相信每個父母都不會願意的。

但是12歲,畢竟是一個鮮活的生民,是社會公民,雖然犯罪至不可原諒不可饒恕境地,卻也應當得到法律規定的權利,比如受教育權利、生存權等,所以應該怎麼面對這樣一個棘手頭疼的社會問題,是現實需要作出回答的。

一方面,不能丟棄是社會責任的起碼要求。所有人都不願意要、不願意見,對於孩子他應該去哪?如果真的拋棄他,接下來的也許只是重複社會的弒母的罪惡。我們還會再次在頭條這個平臺重新探討這個問題。

二方面,如何面對接受讓他接受教育?放下過去。弒母案件已經過去,從陰影走出來,用對待普通孩子一樣的眼光看待他,給他內心最大的寬恕,也許這樣的寬恕會讓給他一個重新重生的機會。家庭必須接納孩子,這是必須的責任,不能選擇。如果推向社會就是對社會最大的不負責任。社會必須接納孩子,不管是如何提供學校生活以及以後的工作等,都不能過於鄙視,甚至方面侮辱、恥視,幫助孩子治癒心理的陰影,讓孩子和社會一起走出過去的罪惡。

三方面,12歲少年是關鍵問題。特別是家庭和親人,社區要近前配合家庭工作,打開孩子心鎖,反覆感化,溫情感動,讓他真正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真切懂得悔悟和真心改正。讓社會家庭和親人看到希望,給孩子鼓起生存的希望。一味著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充滿對他仇恨的目光和輿論中,只會讓孩子自暴自棄,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二次無法回頭。

四方面,家庭教育失敗是社會應到引起深思的問題。問題以沉痛的形式暴露出來,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讓孩子健康成長?對孩子教育的社會責任如何承擔?重新擺在了社會父母們的面前,孩子所犯的罪孽,社會、家庭都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可推卸,既然有責任,決不能再在同一個孩子身上重複犯錯,要彌補對孩子的虧欠,好好拿出愛心呵護關懷,慢慢修復對社會的傷害和對孩子畸形的心靈!即時不能成為社會棟樑,至少不能成為社會的罪惡一面!


不一樣的法


決然不能放棄!

伸出溫暖的大手,拉回正常軌道;

發動友愛的小手,牽進班級集體。

甚而進行心理疏導,研析事件背景誘因,全力及時介入12歲少年的內心世界,探尋他的心跡,發掘案例的背後的心理活動機制,早日幫他走出陰霾、走向陽光、融入到學習生活,以期身心正常健康發展,而不能錯失學校的容錯性、教育性,流向社會將害人害己。

同時也是一則典型的反面少年教育的案例,可以用來深入研究,找出對策,杜絕悲劇的再次上演!

不知當否 ? 自己拙見!




科幼


十二歲的孩子殺了母親還從容不迫、坦然面對,也真可以了。“我殺的是我媽媽,又沒殺別人!”從這話語中明顯看到他沒有真正悔過,也沒有一點的責任感,這樣的孩子放歸學校、課堂,誰保他不再次下手?所以回學校不行。儘管犯罪因為惡劣,危害性很大,法律似乎拿他沒辦法,送監也不行,回家又易失去教育和監管。像這種情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送工讀學校嚴加管教!

不管這個少年不被懲罰的理由多麼充分,免於起訴的法理依據多麼有力,殺人償命的天理還在,進行必要的懲戒,對他是個教育,阻止以後再殺人,對其他孩子是個警示,對他母親在天之靈也是一個安慰和交代,也還社會一個公平和一份安寧。

如果這樣放其回校,不了了之,這個孩子難再和他人相處,也難在社會立足,也會給其他孩子帶來危險和影響,看似在保護未成年人,實際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的做法!


回首悠心


拯救和教育,學校、家庭、社會,該如何拯救,如何教育!

數九寒冬,冰天雪地。在這冰冷之夜晚,看著這個冰冷之話題,我之心也隨之冰冷起來。

我不想說法理,也不想講道德。我只想就事論事,說一說我之想法。

1、據網絡搜索,事情是因孩子惹了事,被母親訓斥,產生了一些肢體衝突,最後導致了悲劇之產生。原本大人、孩子稍冷靜一點,便可避免悲劇,只是非常遺憾,沒有原本,只剩原因。

2、讓孩子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是必須實行之行動。然而鑑於目前家長之反對和擔心,我個人認為家長可以先託朋友進行代管,在此期間,要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和行為矯正。

在孩子情緒穩定後,給孩子換個學習環境,最好是對孩子管束力比較強之學校,出現這種事,孩子之性格多少有些問題。必須邊學習邊教育,不能再讓他任性而為。

3、如果覺得去這些學校,太費事。家長也可將孩子轉到民辦教育學校,進行寄宿學生。由學校安排專門老師進行教導和管理。

當然,這樣,學習費用會比較高,家長和親戚要認真協商。

4、在此期間,要對孩子進行法律和倫理教育。將最基本之準則灌輸給孩子,告訴孩子遇事該如何處理,不應如何處理。

要讓孩子明白,母親沒能管住他,但法律能夠管住他。

5、出現這種事情,的確讓人心痛。目前鄉村留守兒童,確實需要引起全社會來幫助和教育。

留守兒童,許多人、許多事,都需要我們關注。

6、我們這兒也是勞務輸出大縣,青壯年,有近六成都在外打工。平日裡只有老人照料孩子和打理農活,原來是雙搶時節都回來幫忙幹活。

現在田土也不太種了,就只等春節過年一家人才能團聚。

7、目前留守兒童,多由爺爺奶奶帶,他們大多文化不高,知識層面也不高。平日裡,能保證孩子生活起居就已經不錯了,讓他們來承擔教育孩子責任,實在是力不從心。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進行了一些嘗試。我們將老師、村裡賢達和一些熱心自願者,組成小分隊,和孩子一起進行各類親情互動,從身邊事情開始,進行疏導和教育。

8、對一些特殊家庭特殊孩子,我們也採取了特殊方式。由家長(監護人)委託學校老師進行管理,雙方事先溝通,雙向選擇。

這項措施實施以來,得到了孩子和家長支持。孩子重新感覺到了家庭之溫暖,家長也不會為孩子之日常生活和學習來擔心。

9、孩子還小,還不能明白這件事對他以後生活之影響,大人在出現這種事情後,如何面對孩子,也需要有個心理調整。

死者長已矣,存者且偷生。

面對往者,只能說一句民間俗話,一路好走。

面對生者,也沒有什麼良藥,只有苦口。那就是直面現實,好好活著,不管是愧疚大人,還是犯罪孩子。

以上是我個人之觀點,希望對朋友能有所幫助。若有疑問,歡迎到我作品主頁(海峰鄉村題材原創作品)評論處留言、探討。


朋友:看完了,順手關注;是積善之舉,必有福祐!



這個事情確實讓人很頭疼,也和你突出了青少年犯罪後的後續問題,迴歸家庭和社會都有可能發生更嚴重的事情。而且如果由個人和家庭負責今後的教育等,很可能不能長期堅持。這樣看來,官方的青少年罪犯管教機構,還是有存在的價值的。

既然法律上孩子不承擔責任,已形成事實,那麼孩子的後續管教問題勢必要保證妥善,既不能給他人再產生傷害,也要盡力挽留這個孩子。

先要對孩子的健康,做一個準確的判定,如果心理存在疾病,最好由官方進行持續疏導,健康後由他父親監護,按著實際情況安排是否能夠上學,或是從事勞動技能學習,並且由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監管,每週進行行為判定,經過長期的疏導管教,確定可以迴歸社會,再讓其回到社會中,要確保社會其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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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孩子肯定心理上有問題。

孩子如果要好好的活下去,必須得積極接受及心理治療。

我們應該有寬容的態度去原諒一個人犯過的錯誤。

畢竟他還是個孩子,沒有自己的行為能力。對他未來的教育必須拿出更多的寬容心和耐心。

人之初,性本善。孩子的性格都是跟周圍環境。所造成的。

我們現在的問題不是指這樣的責任,應該有誰來承擔,而是怎麼會給孩子一個美好的未來。

孩子需要周圍環境的人去寬容和更加耐心的去教育他。

心地善良到哪兒都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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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歲殺母既不能讓他返校,也不能讓他流入社會,這對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個危害。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和國家法治體系逐漸完善,同時,少年殺人事件也不斷攀升,國家應成立一個專管少年勞教場所,或者在勞教所內再辦一個學校,使少年犯能在裡面得到雙重教育,即勞教、文化兩方面。

一個幼小的心靈就這樣被扭曲,家長對他也是束手無策,打也不成罵也不成,有脾氣怪的孩子還甚至對家長對社會產生一種逆反心理,其危害不言而喻,他的未來也是渺茫的。

無論國家法律對這類孩子能否管制,我希望國家能出臺有關此類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早制止此類少年的犯罪心理和行為,讓幼小的心靈消除這一殺人念頭。

俗話說得好,教知識從零開始,育孩子從小抓起,如孩子得不到家庭和社會的良好教育,他就象一葉在大海漂泊無方向的孤零小船任水推舟。

孩子只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走向光明,走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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