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上加错!驾驶证被扣留 限号当天男子还开车上路

12月13日下午,成都交警六分局五大队民警正在执勤时,发现一名驾驶员驾驶一辆川A号牌的小型轿车属于当天尾号限行车辆,此时正在天宇路上行驶。

错上加错!驾驶证被扣留 限号当天男子还开车上路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传唤驾驶员到交警六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这才只是开始。在进一步的询问当中,民警发现,张某在这之前,驾驶证就已经记满21分,处于扣留状态。民警依据《道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车上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并警告,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在限号期间违规驶入限行路段,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错上加错!驾驶证被扣留 限号当天男子还开车上路

算上之前的交通违法,张某可谓“错上加错”,目前驾驶证已被“扣爆”,累计扣分达到25分!他应当在十五日内,去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学习和考试。

14日早上,记者在交警六分局询问室里面见到了张某。对于自己的行为,张某很无奈地表示,“我现在很后悔,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

从张某口中,记者了解到,有一次,张某在路边停车时,想打个盹儿睡个觉,由于当天他的车当天限号,怕被电子眼拍到,就把号牌遮挡了起来,“结果还是被巡逻民警看到了。”他无奈地表示,其实每一项违法本来都不应该发生,怪自己抱有侥幸心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对此,交警六分局五大队民警提醒,驾驶员驾车违法后,应当尽快去交管部门处理。近期,交警部门也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累积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的机动车所有人进行告知和催办,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警方行动,在接到相关告知、催办后,迅速安排时间及时消除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以免带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如未能自行及时消除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将依法传唤车辆所有人至交警分局接受调查处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天府早报记者 王小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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