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独生子死亡,媳妇带孩子改嫁,那么两老人都去世,媳妇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

吸烟的鱼32503606


你想多了,你根本没有机会去继承,但是你的孩子是可以的!

儿媳妇和婆家的关系其实就是结婚证,从可观意义上讲,你嫁过去真正和你有法律认证的只有你老公,即便是你老公活着,那等老人百年之后,他们的资产也是会继承给你老公,和你也没有一点关系,更别说你老公没了,你又改嫁了,这样你和婆家还有什么关系?只能说你的孩子才是和婆家唯一有法律关系的人,他是有着合理合法的继承权,

法律上有一条规定,当第一继承人死亡时,可以有第二继承人来继承资产,这个第一,第二继承人的评判标准就是直系亲属关系!

而你只是婚姻关系,所以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见钱眼开的人真多,不要脸的人更多!



鸭子生活笔记本


如果独生子女死亡,儿媳带着孩子改嫁,两个老人都去世后,儿媳能继承他们的财产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属于独生子女丈夫死亡后,在法律上已经自动解除了婚约,也就是说,自由身再次择偶时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由于孩子还小,母亲是他唯一的监护人,所以说带着孩子改嫁旁人无权干涉。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两个老人都去世了,在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 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有财产继承权, 没有血缘关系,但赡养和帮助过老人的人也有继承权,继承权限包括财产和债务。所以,继承人的顺序是这样排列的。

第一,父母和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孙子和外孙属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三,叔伯兄弟属于第三顺序继承人。

照此类推继承权属,儿子死亡后儿媳带着孙子改嫁,两位老人都已死亡,她不属于继承排列顺序的继承人,她也没有赡养过老人,为老人养老送终。也就说她是外人,外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她的儿子也就是两位老人的孙子,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因为他的父亲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死亡,所以权属归他儿子,这叫代位继承遗产,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权利。


老蒋闲言


大实话:儿媳妇儿肯定是无权继承老人财产的,但孙子是可以的。

其实关于遗产继承的话题一直以来都是容易引起矛盾的事情,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影视作品上,我们都见过不少为了争家产和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事情。最近,一个网友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故事说的是:丈夫是家里的独子,张小姐和丈夫结婚五年并生养了一个孩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两年前丈夫因为车祸不幸去世,丈夫去世不久后张小姐就带着孩子改嫁他人了,而家里的两位老人因为承受不了丧子之痛,也纷纷病倒,当张小姐得知两位老人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就带着儿子回来希望老人可以将财产传给他们。

说实话,看完这个事情真的是让人感到心寒,丈夫离开的时候没想着尽一下做儿媳妇儿的义务,先缓和两年再改嫁他人而是直接带着孩子走了,留下两个老人,而现在感觉老人不行了,却又回来要财产了,合着这就是一点义务不想尽,净想着落好处了。

对于这件事来说,总体还是涉及到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首先,就张小姐的身份来说,虽然他曾经和老人的独子有过一段婚姻,也曾经是两位老人的儿媳妇儿,但是,当自己的丈夫死亡自己改嫁他人以后,这个儿媳妇儿的身份就已经消失。说白了,她和两位老人现在就是两家人。并且,就从现实角度来说,即使张小姐的丈夫还在,那么作为儿媳妇儿也是不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所以,老人的财产张小姐作为前儿媳妇儿是无法继承的。

不过,这件事中却也有一个人可以继承,那就是老人的孙子,也就是张小姐和前夫生的孩子。因为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子女、配偶和父母才是第一继承人,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老人的独子已经离世,也就是说第一继承人已经不存在,所以就可以由作为第二继承人的的孙子来继承老人的财产,这则是合法的。而张小姐又是其母亲,现在自己的儿子继承了爷爷奶奶的财产,其实现实来讲也就和自己拿到了差不多。所以,要是单单从法律关系上来讲,张小姐还是能够因为这笔钱获益。

不过,这还要看老人的态度,毕竟,现在老人还没离世,那么遗产怎么处理两位老人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而基于老人也没有其他子女,所以老人的财产也只有三条去路,第一就是给这对母子,毕竟,自己孙子身上还流着自己儿子的血;第二条路就是趁着自己还在世,把所有钱花完,第三条路则是捐赠出去。

那么,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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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儿媳妇虽然不能继承老人遗产,但儿媳妇的孩子能继承老人遗产。如此一来,这不就等于是儿媳妇继承了老人遗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儿媳或者女婿并不在继承人之列。也就是说,老人死后即使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儿媳妇也不能继承他们的遗产。

丧偶儿媳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继承老人遗产,如果丈夫死后,她能替丈夫尽孝,对公婆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当公公婆婆死后,儿媳就能继承他们的遗产。当然,如题所述,丈夫死后她就改嫁,显然不可能对公婆尽到抚养义务,自然就不能继承他们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虽然儿媳不能继承老人遗产,但儿媳的孩子是有权继承老人遗产的,因为法律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所谓的代位继承制度,简单说来就是,如果祖孙三代里父亲先死,那么等爷爷死后,本该由父亲继承的遗产就由孙子代替父亲继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如此一来,儿媳的孩子继承了老人遗产,儿媳自然会“责无旁贷”地替孩子保管财产。当然,保管保管着这笔财产就成了她和新丈夫的财产。这就好比,老人为儿媳改嫁贡献了一笔嫁妆了。

当然,如果老人不愿出现这一结果,他们可以预先订立遗嘱来加以防范。


冰焰


法海一粟认为,如题所述,两老人死亡后,儿媳妇不能继承他们的遗产,但是,孙子可能继承两老人的遗产。

1、两老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为身为独生子的儿子,以及两老人的父母——假如他们还活着的话。继承法所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从本案来看,两老人的父母应当早已过世,而两老人只有一个独生子,因此,其法定继承人为其身为独生子的儿子一人。

2、独生子先两老人去世了,因此,依法应由独生子的儿子即两老人的孙子代位继承两老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本案情形下,两老人的财产只能由其孙子代位继承。

3、儿媳妇不能以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本案基本事实得知,儿媳妇丧偶后,已经带着孙子改嫁他人,而题目中又没有关于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描述,因此,本案中儿媳妇产不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两老人的遗产的。

4、上述分析基于两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而作出的。因为题目中没有提到遗嘱问题,因此,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不涉及到遗嘱继承问题。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我妈妈有个朋友也是这种情况呀,老公死了,没孩子,她人都移民国外了,老公家的祖屋拆迁,老公有5个兄弟姐妹,活着的就两三个,反正最后有继承权的有十几个人,她还不是拿到了一百多万,法院判的。


QQ网友21414901


儿媳妇当然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

既然儿媳妇带着孩子改嫁,意味着她与两老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样也就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了。

但是,我国婚姻法也有规定,说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女婿在遗产继承时可以取得遗产。

在题主的情况下,这位儿媳妇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她不能继承他们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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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该问题中提到四个主体:两位老人,两位老人之子即男方,两位老人儿媳即女方,两位老人的孙子(或孙女)。

第一种情况:两位老人先去世,男方后去世。根据法律规定,两位老人去世后,其遗产由男方继承;男方去世后,其遗产由男方配偶以及男方之子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及其孩子通过继承男方的遗产,间接的继承了两位老人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男方先去世,两位老人后去世,且女方在改嫁之后未对两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即两位老人的遗产由男方之子代男方继承,女方无权继承。

第三种情况:男方先去世,两位老人后去世,且女方在改嫁之后仍对两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之子代位继承两老人遗产,同时女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直接继承两老人遗产。

因此,若女方在男方去世后,对两位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依法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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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娄问题,第一继承人无人,第二继承人继位。儿媳己改嫁,与第一继承人没有任何关系。是无权继承老人遗产,如果儿媳改嫁后赡养老人,外加老人遗嘱指名道姓。那么儿媳是有权继承老人遗产的。孙子根红苗正,位列首位第二继承人。在老人没有指名道姓的遗嘱情况下,按民俗传统全权继承。其它第二继承人没有份额,传统继承是传位继承,不是传配继承。传位继承的最大好处是堵绝了,吃没有绝户的绝户。题主之问,忘儿妻改嫁后,有无继承原公公、公婆遗产,有两种答案。一是无,无的理由一是改嫁,二无血统,三无赡养老人,四无指名道姓。二是有,有的条件是,一没有离家,招夫上门赡养老人,代忘夫继位。


何传人


儿媳妇无论改嫁与否,都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孙子可以。


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法的法定继承和代为继承两个问题。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代为继承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5.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6.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27. 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观点分析


综上,反观此事件,独生子死亡,儿媳妇改嫁,儿媳妇没有尽赡养义务,是没有权利分得遗产的,当然遗赠或者遗嘱继承除外,然而孙子是可以继承儿子应该继承的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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