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pos機替人“養卡”267張 涉案1.8億 十堰一家三口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信用卡催生出一批無力還錢的“卡奴”,也催生了一批信用卡養卡人,他們收取一定的費用,專門替人償還信用卡欠款。12日,楚天都市報記者瞭解到,十堰竹山男子吳某等3人利用pos機替人養卡267張,涉案值高達1.8億元。近日法院一審宣判,因犯非法經營罪,吳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參與養卡的吳某妻子和姐姐分別被判處6年、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利用pos機替人“養卡”267張 涉案1.8億 十堰一家三口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刑

一場賭博引出的養卡案

今年2月初,十堰市茅箭區公安分局在轄區搗毀了一個賭博窩點,一名參賭人員說“我沒有正當工作,沒錢了就去刷信用卡,有專門‘養卡’的地方……”

立即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

該分局成立工作專班就此調查,民警發現養卡人有固定的地方,而且是團伙家族式作案。2月6日,民警在吳某租住的房子裡將其抓獲,現場查獲267張信用卡、10臺POS機和用來登記賬目的賬本、筆記本電腦、客戶資料、手機等物品。隨後還抓獲了參與共同作案的吳某妻子以及姐姐。一起涉案值高達1.8億元、利用pos機替人養卡的案件逐漸浮出水面。

一家三口幫人養卡賺錢

吳某系竹山縣農民,30歲,和妻子在十堰城區打工並租房住。2014年,他辦了一張信用卡,有時急用錢就找人刷卡套現。幾次下來,他發現了“商機”並決定開發一種新業務:“客戶”只需把信用卡及密碼交給他代養,他就會用手頭的卡循環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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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吳某在沒有實體商家的情況下,通過其它途徑申請辦理了多個商家的pos機,在持卡人到期無法還款的情況下,先墊錢替持卡人還款,後通過pos機再非法套現,採用該種虛構交易的方式,為他人養卡,並按虛構的交易數額收取1%至2%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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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嘗甜頭後,吳某看著妻子在家閒著無事,便把妻子也拉過來做。2016年6月,吳某的姐姐也加入了進來,3人輪流用多臺pos機,先後陸續為數十人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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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發時,警方查明,從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5日,3人利用虛假交易套現,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1.8億元。

信用卡套現存在安全隱患

吳某供述,他們近幾年的生活幾乎全靠幫人養卡維持,由於他們每次收取費用的標準不一,估計從中非法獲利50餘萬元,全都花了。

10月18日,在查清吳某等3人的犯罪事實後,檢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向十堰茅箭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等3人違反國家規定,使用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3人實施錢行為數額均在500萬以上,屬於刑法規定“情節特別嚴重”。

12月3日,因非法經營罪,茅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吳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其妻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萬元,其姐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萬元。另對扣押的10臺POS機和267張信用卡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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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近年來,隨著信用卡的普及,利用信用卡套現現象愈演愈烈,給了某些人可趁之機。信用卡套現雖能解一時之急,但卻是違法行為,輕則影響徵信,重則面臨牢獄之災。此外,持卡人找人幫忙養卡時,需要向對方提供信用卡及個人相關信息,很有可能被對方通過複製卡片及其他方式盜刷信用卡,也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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